到了这一年的年底……
李泰便收到了李重给他送过去的丝袜,怎么说呢。
按照后世的经验,这丝袜肯定是好卖的。
但是至于说你要如何打开市场,如何去让人们形成一种惯性。
那就需要你有一定的商业头脑,以及能够拿捏住消费者的心思。
就好像是钻石,这玩意其实一点都不保值。
可问题是,女人在见到了以后,就是爱让人给她买。
李泰在打完了林邑以后,接下来,应该就能进行各种航海贸易。
只能说……
这算是李重给他支援的一种商品吧。
李泰收到了丝袜,也是按照李重所描写的使用的方法找了一个有着大长腿的女的来尝试了一下。
这该怎么说呢,李泰跟房遗爱两人在看完了以后,便互相交换了一下意见。
好像……
这么做确实比在裙子里面穿一条丝绸做的裤子,似乎要好的多。
而且……
也能更加地好地凸显出这长腿女人的魅力。
所以,才需要卖到欧洲去!先不说欧洲女人普遍都长得身材高大。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
只有在欧洲这样的穿衣更加自由浪漫的背景之下,这丝袜才会更加地有市场。
在今年打下了林邑国后。
李泰也是很顺理成章地,就获得了林邑国南边的港口使用权。
这丝绸,也是时候该启程,尝试着看看能不能卖到西域去了。
至于你说林邑国……
说实话。
除了有一些土特产,这边周遭的小国,都算不上是十分富有。
接下来……
他们可以尝试着先到天竺,然后,再考虑直接到达大食。
可以跟大食人合作,把丝绸卖到更西边的地方去。
当然了!
这沿途,也必然要打好关系。
毕竟……
有时候要是没有把关系给打好,别人要是半路打劫什么的,这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事。
通过这些年的默默发展。
李泰已经有了一支近万人的海军,再加上上百艘大小船只。
另外……
一直以来,其实也有不少零星的波斯商人,通过海路,从遥远的西方来到大唐的广州居住跟生活。
通过以这些人来给自己作为向导,应该便能够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实有一说一,人家波斯或者是大食商人,未必就愿意带着李泰去到他们的家乡。
主要是同行是敌人,要是他们把李泰带去了他们的家乡。
李泰岂不是知道很多东西在他们的家乡,就是白菜价?
这可是每一位海上商人的商业秘密。
不过……
房遗爱带着左右,拿着刀去跟对方商量,那对方肯定就又得说愿效犬马之劳了。….元亨五年。
春。
正是出海的好时机。
由于航行基本上都是沿着大陆边缘进行航行的,因此,倒是不用带橘子。
另外……
船上的东西要是用完了,还可以上岸进行补充。
李泰作为交趾王,当然不能随便出去。
虽说……
李泰其实是很想跟着一起出去看看,涨涨见识的。
但是,就怕他离开了以后,交趾说不定会出什么意外,便也只能是让房遗爱带着他的长子李欣一起去了。
房遗爱本来确实是个不大靠谱的人,史书上说他诞率无学,颇有武力。只不过……都到了现在这个岁数了,早年年轻时再不靠谱的人,现在大概也已经学到了一些些靠谱的东西。
说起来……
这里头最不可小视的,却是李泰的长子李欣。
李欣是李泰十二三岁的时候,跟一个姬妾生的。
或许也正是这种比较尴尬的地位,养成了他更加谨慎,更有谦虚有礼,更加礼贤下士的个人风格。
此时……
他在交趾的影响力,可一点都不比李泰的嫡长子的影响力小。
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也让李泰隐隐地感觉到,这万一要是哪一天自己死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李欣他这么优秀,总不能什么也不给对方吧?
不过李泰倒也很快便想到了一条路,就像是父皇要把他们给分封出去一样。
接下来……
他也应该可以使用同样的方法来对待李欣。
如今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李欣能不能接受?
这下一片适合他们居住的地方在哪里。
这不!
李重这边,也很快便收到了对方的信。
大概的意思,就是除了交趾,还有那里比较适合种地。
李重想了想,然后随手便给他画了一张地图。
那肯定是澳大利亚啊!
澳大利亚虽说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都不太适合人类去居住,但是,在大陆的东南边的沿海地区,以及山脉的西边,这里既可以养牛羊放牧,还可以进行大规模的农业化生产。
这里的大规模农业生产条件可以说一点都不比辽东差。
而要说缺点的话,那就是这里实在是太过于偏僻了,不利于进行商业交流!
而且,很多东西都还没有得到开发。
上面的原住民,此时还处于原始人部落的状态。wWW.ΧìǔΜЬ.CǒΜ
所以等人去了以后,几乎就等于是从零开始建国。
李重抱着新城在自己的怀里坐着,很快便写好了回信。
新城看到他画的各种动物,也是直皱眉。
“一个人高的大老鼠?这世上真的有这种东西?”
只见新城满脸疑惑地问道。
而李重则没有回答她。
想到万一自己的话真的应验了,那……
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
毕竟……
李重断定对方估计再怎么想,也不可能想到自己是穿越者吧。
对方有可能会猜,他说不定是从某本书里面见过。
又或者是从谁的口中那里道听途说,听说过。
至于李重到底是从哪里听来的。
这个也就不好说了。
说不定波斯人也曾经到过?
是的!
这些年从波斯商人的口中,李泰知道外界的信息知道得也挺多的,为此,他还专门在有空闲的时候,编了一部书,名字就叫《括地志》。里面所描写的,就是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以及各种各样的东西。
当然!
他去肯定是没去过,只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把自己所听到的风土人情,还有当地的各种事给详详细细地记录下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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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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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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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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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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