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着他多年所学的知识,很快,他也就猜出了要想成为电灯的灯芯所必须具备的几个条件。
比如说,第一,发热量一定要大,第二,熔点一定要高。
而在实验的过程中,也恰恰是证明了这一点,一般普通的金属,很容易就会被烧断。
甚至,都来不及让电灯发出光。
不过……
虽说实验是失败了,但是经验却还是有的。
李重把金银铜铁都试了一遍,也对不同的参数修改后,再进行反复的实验,说实话。
李重终于知道,为什么爱迪生要雇人给他做实验了。
因为……
这实验的确繁琐又枯燥。
李重随后便写了三篇论文,一篇关于发电机,也即是磁生电,一篇关于电生磁,也即是电磁铁。
然后最后一篇,则是对于灯芯材料的选择,如此三篇文章写好了以后,便让人交到了长安的科学院,也即是李淳风的这个副院长,去监督实行。
当然了,辽东这边,李重也有让人把文章送到李幼睦的手上。
然后,再让李幼睦交给康行感看一下,并且给对方留下话,如果康行感对此感兴趣的话,可以考虑一下,也试着去研究这个课题。
当然!
辽东这边的实验条件,估计可能也就没有长安这边这么好了。
至少……
这制作玻璃的手艺,辽东那边目前来说还是不太具备的。
主要是以前也用不上。
康行感读完了李重的来信,他很高兴,自己的汽轮机竟然被院长这么快就利用上了。
只不过……
他还是想研究出更好的飞机发动机,所以,对于院长的这个课题,也不是说不喜欢,只是没时间。
李重读完了对方的回信之后,也只能是抱着新城说,“真的是一个专一的人啊。”
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
长安这边就已经有足够多的人给他做实验了。
他给出实验的方向,然后让下面的人去做。
首先是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合金测试。
然而即便如此,这效果还是差强人意。
不过……
在真空的环境下,确实比非真空要坚持的时间要长得多。
只是这种多,还做不到说有什么实用性。
你就好比,用铁丝,把灯泡抽成真空。最多也只坚持了几十秒,那这做出来也没什么用。
更别说,还要达到一定的亮度的要求。
既然可供选择的金属材料如此之少,而且,经过多次的实验,发现把这些东西做成合金,根本没有办法多大地改变金属的属性。
李重便开始转变思路。
李重开始怀疑,爱迪生跟他的团队所实验的材料,应该不可能仅仅只有金属。
甚至……
他们还会拿其他的东西来做实验,比如说木炭。
….现在的问题就在于,该怎么把木炭做成丝状。
然后放置到灯泡里面去。
这个问题,就交给李淳风以及下面的人去思考了。
不过其实,这个问题古人早已有了答桉。
比如说那首着名的《卖炭翁》,为什么他卖的不是柴,而是炭,他的炭是怎么来的。
很快……
接下来他们的实验便取得了重大性的突破。wWW.ΧìǔΜЬ.CǒΜ
如果是用竹丝做成炭丝灯泡的话,那这个炭丝灯泡,不但能够保持让人满意的亮度,并且,这燃烧的时长,也大大地提升,足足坚持了一个月才灭。
只能说……
李淳风自己都傻眼了。
他每过七天,便给李重写一封信,报告着这边的研究成果。
而长安的工匠这边,也看着这灯泡所发出的柔和的灯光,忍不住直接跪了下来。
一个是对神秘未知力量的崇拜,一个是这东西真的有点震惊到他们了。
这简直,这简直就是仙人才能做到的事嘛!
尤其是大晚上的,看到这有别于蜡烛的灯光,这要不是仙人显灵,那才不正常!
好在李淳风让他们保守秘密,这才不至于立刻传播出去。
实验结束后,李重让李淳风立刻快马加鞭地把成品送来。
当天晚上。
李重便进宫给李二分享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
长孙皇后看着那灯泡,也是小嘴张大得再也合不起来。
李二有那么一瞬间,还有点头晕,幸好李重及时上前把他给扶住。
“这就是你说的电气时代?”
其实李二是有点过于激动,以至于高血压来犯,一下子有点头晕站不稳。
李重等他稍稍地恢复了过后,这才叉着手颇为自豪地道:“这仅仅只是一块敲门砖,可以说是拉开了序幕。”
长孙皇后也是看着这两人。
这一刻,她觉得,这两君臣,只有合在一起,才是最好的。
不过……
她怎么没有听说什么电气时代?
“什么是电气时代?”
于是,她便好奇地问道。
李重便跟她解释道:“就是家家户户都能用上这样的电灯,以后,大唐即便是到了晚上,也不会熄灯,黑夜,如白昼。”
长孙皇后只能说,她没有办法去想象那个画面。
李重也看出来她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便道:“就是以后,都不点蜡烛了。”
李二在激动过来后,现在也慢慢地反应过来,看着那发电机,也是道:“那不一样还是要烧柴火?”
李重:“所以,我才说,这只是个序幕,要想电能得到充分的利用,还要建大型水力或者是火力发电站,虽说电费肯定也是要花钱的。但是,电费应该比蜡烛更省钱。”
“就好比说,一根蜡烛在大唐至少要二十文钱,而蜡烛最多只能烧一个晚上,而一旦这电力的效率提升上来了,这二十文,说不定就够使用电灯点十个晚上,甚至是二十个晚上。”
“这才是真正的电气时代该有的效果。而且,电可以进行长距离的传输,电的行率很快,一眨眼的功夫,就能走六十万里,一旦铺开,大唐不管是走到哪一个角落,都能用得上电。”
两人都被李重的话给震撼到了。
这真的还是世俗能够存在的东西?
他该不会是张口就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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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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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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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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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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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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