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李靖终于都跟吐谷浑打起来了,正如李重说的那样,唐军大败吐谷浑,已经进入到了追击战。
可你别以为这个「大败」是个什么好词,可能也就是修辞一下战场的局势罢了。
意思就是,吐谷浑军队跟唐军打了一下,发现打不过,所以全都跑了。
这就是大败的意思。
第二则是吐蕃使者带着贡品来到了长安,而且请求跟大唐通婚。
吐蕃的名字终于出现,李二当即把李重召进宫作陪。
不过李重也没什么好建议的,等听完了吐蕃使者的诉求,再让他回去等消息后。
李二便对李重说:「这下可以跟朕说说吐蕃了吧。」
李重便把所有东西都说了出来,包括文成公主和亲,换二三十年和平的事。
当然,还有弘化公主。不过弘化公主是嫁给了吐谷浑这边。
为什么直接就把这个也说出来呢,因为李重已经觉得这些情报没有任何价值,就算是告诉李二也无所谓。
只见李重道:「其实,后世对大唐,最不满的就是和亲。这做的,就不够大明有骨气。」
李二不是很理解,这跟骨气有什么关系。
便道:「这跟骨气有什么关系?」
李重:「拿两个女人去换二三十年的和平,这就叫没有骨气。如果是换做大明,大明就会说,即便是大明的男人全都死光了,也不会把自己的女人交出去。我这么说,你应该懂了吧?」
李二其实还是不懂,便道:「所以说,这个大明很厉害?」
李重:「唔……厉害,说不上。不过拿来打大唐,应该还是挺有优势的。不过即便如此,把大明换到大唐这里来,我也不觉得他能很轻松地打败吐蕃。」
李二:「你说那么多,意思是什么?」
李重:「从时代的角度上来说,和亲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但从我这个一千年以后的人的角度来说,我也觉得这很没有骨气。」
李二:「……」
李重:「当然,大明之所以那样,都是有历史背景,时代背景的。在大明之前,是蒙古人所创立的元朝,这个蒙古人,差不多就像是突厥,他几乎把整个亚洲都打下来了,除了朝鲜半岛,以及日本。所谓朝鲜半岛,就是如今的新罗、百济以及高句丽的南部一些地方。所谓日本,就是倭国。」
李重继续道:「大明是在被外族人统治的,被欺压的这么一个角色过来的,他们还哪有脸跟人和亲,这开国即是死敌。而且也没有和亲的必要,因为当时,世界上,能与大明匹敌的,也就只有来自北方的敌人,这种情况,与大唐的四面受敌,又完全不同。」
说着,为了让李二好理解,便给他画了一张世界地图。
一幅是大唐的,一幅是大明的,还有一幅,是蒙元的。
蒙元的相对来说,就比较地粗糙了。
主要是西边那一块,画得比较模湖。
李二拿着蒙元的地图一看,「这全是蒙元的?」
李重:「对。有一首词!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这里面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就是蒙元的太祖皇帝。当然,蒙元到了这最大疆域的时候,他好像已经去世了。」
李二看了看这首词,居然还评价起他来了,说他稍逊风骚。
然后李二便道:「这里,为什么没有大明?」
李重又重新默默地背了一遍,好像是少了大明。
李重:「可能是宋朝的那个,比较押韵吧。如果你说唐宗明祖,可能就没有那么押()韵了。」
李二便道:「这写词的人是谁?」
李重:「你可以把他也看作是皇帝,不过说他是皇帝,那是对他的侮辱,他就是一千年以后,新中国的开国领袖。」
李二多少有些醋意:「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这很狂嘛。这么多皇帝,都不被他放在眼里。」
其实关键还是在李重说的那句,「那是对他的侮辱」。
李重:「因为……人家就不想当皇帝,很难跟你解释,扯远了。还是回到吐蕃使臣这边吧。」
李二:「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李重:「不急,你不是不知道他都有什么吗,我们也派出使臣,去他们那边看看,顺便探探路。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们都有什么。」
李二:「……」
李重:「至于到底要不要和亲,什么时候和亲,你自己决定吧。」
李重对此,也没什么很好的提议。
李重接着又道:「不过如果真的和了亲,那高句丽必须趁这个机会打下来。」
李二:「这怎么又扯到了高句丽?」
李重:「我研究热气球,就是为了攻打高句丽。」
李二:「……」
李重:「我打算,以后让晋王的封地在那,我的儿子也一起跟着去。既然你不希望越王离开长安,那我只能是让晋王去。」
此时的李二对李治,还谈不上有什么太深的感情。
可那毕竟也是他的儿子。
李二:「……」
见李二继续沉默不语。
李重便道:「你要是连晋王也不愿意,那就给我儿子封王,我四个儿子自己去。」
李二:「为什么?」
李重:「华夏。」
「我也很心疼。」李重眨了眨眼,一想到四小只去到了以后,就只能吃辣大白菜了,关键现在辣的都还没有,估计只能吃腌大白菜了,这眼泪顿时就止不住地想要流下来。
「这今后的日子,必然会很清苦,不过始终要有一个人去做这件事。我觉得,如果我不这样做,那我就白来了一趟。」
当然!
其实现在还早。
毕竟四小只年纪现在也不是很大。Χiυmъ.cοΜ
最快,大概也要等至少十年以后了。
李二将心比心,如果是他的青雀,他肯定是不愿意的。
可现在李重都这样了。
李二也不禁有了一丝丝的动摇。
然后他便问道:「你真觉得,对外分封,真的有用?」
李重:「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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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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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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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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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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