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座位上的李二,也是很会演戏,明明他都知道李重是穿越者,但此时此刻,他却仿佛不知道一样。
李重看他这样,明显是给自己开后门,心中也是满是鄙视。
心说——我李重需要别人给我开后门?
等等!这是不是为自己将来尚李丽质而做的铺垫。
难道李二你终于都想通了?
似乎也只有这个才能解释得通了,毕竟以他如今这身份,确实跟公主还不是很相配。
但做得跟阎都督和他的女婿一样,这就没必要了。
只见随着李二的话音落下,所有人的目光也是看向了李重。
而李重,则是把目光看向了李承乾。
“臣想请太子殿下作答。”
李承乾也是一脸懵,指着一身紫色的自己道:“老师,你是说我?”
“没错。”
“可乾……可我不知道答案。”
李重便道:“你怎么会不知道答案呢,你不是都已经背过了吗?”
“背?”李承乾。
满朝堂的人,也都全部都看着这两人。
李重便道:“《孟子·公孙丑下》。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李承乾瞬间明白。
紧接着便用他稚嫩的声音,一字一句地背了出来。
“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故曰: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
“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
这篇文章,相信在座的,就没有一个是没有读过的。
当然,真要杠的话,武将那边可能有的人还真的没有读过。
毕竟,有的人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料。
但是,当原本十分熟悉的文章,放到一件事上,再拿出来,这还是让人不禁有种历久弥新之感。
只见李二有些激动地喃喃道:“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这句话,说的好!!李重!”
“在。”
“哈哈!这句话说得好!突厥必亡!”
然而,就在李二正高兴的时候,一道颇为有些刺耳的声音,也是响起。
正是早上的时候,李重看到的那个紫衣三品以上的武官。
“这天下的事,哪有那么简单?我不知道你们说的什么天下、亲戚,我只知道,如果大唐不倾尽全力,就不可能打得赢。难道,就凭你在这里随便说几句,突厥就亡了?”
这个莽夫。
李二不喜地看了尉迟敬德一眼,道:“尉迟敬德,李重他没有说不需要去攻打突厥。攻打肯定是要有人攻打的,只是……得道的,现在是我们这一边。”
“那就看出来,突厥要亡了?我觉得这人也就会耍点嘴皮子。”
长孙无忌也是道:“我也觉得,太子太师这道理错是没错的,只是,这就有如是纸上谈兵,试问,在座的这里谁不会说,是不是?”
其实没多少人愿意回应长孙无忌,因为他们当时还真没想到可以这么说。
不过仔细想想,也确实!
这句话就跟小学生必背的课文一样,几乎是人人都知道的,你拿这个当做是突厥必亡的原因来解释,确实有点太过于含糊其辞。
房玄龄这次也不帮李重了,直接帮长孙无忌道:“我认为齐国公说得对!我们想听点具体的,而不是道理。”
听到房玄龄也这么说了,那李重只能是道:“这可是你们要听的。”
一听到这开头,李二就觉得接下来李重肯定要说一些很不好的话。
果不其然!
只见李重道:“当年被迫签下渭水之盟,是陛下以及你们所有人的耻辱,你们可能会不要脸一些,反正盟约不是你去盟誓的,但是陛下肯定要脸,陛下一旦知道突厥生病了,肯定会趁他病,要他命。而且,历来在大国的周边,也绝对不会允许有一个或一股与自己实力相当的国家或者势力存在,当年隋炀帝为何要攻打高句丽,除了好大喜功,正也有着这样的原因,甚至,将来的大唐,也必然会面临跟隋炀帝一样的问题。”
“当然了!大唐还不止这一个敌人,还有西边的吐谷浑。吐谷浑不强,但就是有点打不死,而且很喜欢反复横跳。”
“除非能把突厥,吐谷浑,甚至是薛延陀、高句丽都打臣服,否则,大唐的战马就永远都不会停歇下来。”
“如今,薛延陀派人来入贡,那肯定不是来长安城买菜回去吃的。肯定是想着要跟大唐修好关系,建立外交。”
“薛延陀几乎占据了大唐之北一半的土地,而且又正好在突厥的北方。只要大唐能五路大军齐进,封锁突厥颉利左中右的出路,他跑到了薛延陀,也只会被五花大绑地绑回到长安。”
“当然了,打仗,也必须要考虑到用最低的战损去打,毕竟哪个父母没有儿子,哪个儿子、女儿没有阿耶,不能让大唐的将士白白地丢了性命。”
“因此,选择一个合适的出兵时机,也是十分有必要的,就拿这一次来说,薛延陀已经背刺了突厥,就是一次很好的机会。”
“而且以颉利之残暴,接下来受不了他的人只会越来越多,甚至就连他的侄子突利,说不定都会在不久之后请求入朝。”琇書網
“对了!打仗嘛,这开战的借口也很重要。”
“上一年,这颉利不是既请和亲,又援助了梁师都么?”
“可以以这为借口。”
“至于还有没有其他的,那就要看天时了,要是能再给突厥来一个霜冻,那就完美了!”
“到时候就连粮草都困乏,颉利真的是想不来长安跳舞都不行了。”
李重就跟换了个人似的,侃侃而谈。
直接把所有人都看傻。
不过一想到李重一开始说的,他们可以不要脸,但是陛下肯定要脸,所有人的脸上便又是不禁一阵抽搐。
“你们要问我突厥为什么要亡了!”
“第一,是它要自取灭亡,第二,是大唐需要它亡。”
“不知道,我说的,诸位可还满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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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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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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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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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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