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问马周李重是个怎样的人,当然,马周也不敢胡说,只是说道:“其实臣也不清楚李重是一个怎样的人。但……李重他已经具备了史书上所有宠臣都该有的特征。尤其是以一技之长而受宠于陛下。并且高官厚禄,无以复加。”
其实有些话,马周都不敢说,毕竟你两个大男人,一聊就是聊至少半天,期间屏退所有人,关键那李重还长得那么俊秀,这想不让人怀疑都不行。
就总觉得吧,李重肯定不是仅凭一技之长,而这么受宠。毕竟这世上有一技之长的人多了去了,所以,这问题的关键,还是李重跟陛下到底在两仪殿里说了些什么,还有做过什么。
当然,以陛下的英明神武,马周实在是无法想象陛下会做那种事,可据说,李重第一次出现,就是在东宫,而且还是睡在东宫的丽正殿里头。Χiυmъ.cοΜ
你说,这事巧不巧!
如果这事是真的,那马周也不禁头皮有点发麻。
其实想想就明白了,李重凭什么能穿上紫色的衣服,那肯定是有原因。
李二是个很会反省自己的人,虽说有时候,他即便知道自己错了,却未必会改。
只见他一点都没有领会马周的意思,而是点了点头道:“认真想想,朕好像的确对他太过于宠信了。高官厚禄,给了他不少。其他人之所以没有说些什么,是因为都被朕给压下去了,后面,也就不怎么说了。而马周你刚来,所以才能看得这么清。”
原来陛下你自己都知道,那陛下你为什么不改呢?
马周一脸期待地看着他。
只见李二便道:“既然官位给高了,那就让他多多地参与朝政,补回来吧。”
马周抓狂,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不过等等,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
……
第二天。
这天都还没有亮呢,李重便不得不起床。
李二不当人啊,昨天特意派人来告诉他,让他参加今天的朝会。
唔……
难道是有什么大事?
不过转念一想,能有个屁的大事,再大,估计也大不过灭东突厥了。
但灭东突厥之事,自己也没什么发挥的空间。
好像这场战争,一共持续了有八个月吧,当然,这是不严谨地说。
因为要包括战前准备。
而除去战前准备,还有战后把俘虏押回长安,可能也就是三个月左右的时间。
李靖这人打仗,李重还是很放心的。
因此……
对于向来好奇古人如何打仗的他来说,不禁也是心生一些向往。
你说,这要是写成了论文,流传后世……
主要是他李重是一个厚道之人,自己爽完了,当然也要让兄弟们爽爽。
后世多少人都想知道,古代一场完整的战争,具体是怎么开始,又是怎么结束。
不过……
这打仗说实话还挺辛苦的。
一想到,要是自己最少也要随军三、四个月,期间,不能洗澡,吃也只能吃干粮,李重就又有点不太想去。
而且……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一次打仗还下着雪。
还是他记错了来着?
不过不管怎么样,如果真的去了,那肯定要吃苦头就是了。
只有傻子才会离开女人温暖的身体,跑那么远,去参加打仗。
当然!
如果这是生死局,那又另说,可现在这是必赢的。
另外……
如果真的要去,还必须解决一个问题。
那就是唐俭的问题。
早上起来,说实话,脑子里有点乱糟糟的。
在这事上,自己究竟能做点什么?
等姬妾为自己穿戴好衣服后,李重还不忘亲了亲左右两边的姬妾脸上一口,引得两人一脸嫌弃,这才用过早膳出门。
路上的时候,还一直打着哈欠。
路上,穿紫色衣服的人不多。
自然,也就显得他很是拉风。
当两个同样穿着紫色衣服的人出现的时候,对方那不善的目光,也都被李重看在了眼里。
这万恶的资本主义,啊,不对!是大一统等级制度。
以前大家都穿黄色跟紫色衣服的时候,可没有这种事。
所以说,都是马周的错!
不过这人是谁?
看他膀大腰圆的,想必应该是一位带兵的武将。
因为膀大腰圆的人,在打仗这方面,一般都比较地有优势。
你一锤下来,诶,被我的肥肉缓冲了。
我一点都不疼。
但是我一锤下去,你可能就要受不了了。
而且,越胖的人,打架越有优势。
这就跟那些擂台赛,为什么要分重量级一样。
当然!
虚胖肯定是不行的。
你得又胖,又不虚。
对方好像并不想跟自己交朋友,撅了自己一眼,就离开了。
这时,身后也是有一道声音响起。
“李学士!真的是你!”
李重回头一看,不是李淳风还有谁。
见是熟人,李重也是问道:“我怎么感觉我最近出门,总是被人指指点点。你知道是什么原因?”
李淳风扯了扯嘴角,苦笑道:“还不是因为你这一身紫衣。你自己穿着,难道就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李重多少有点后知后觉。
李淳风又继续道:“最近,都有人让我别离你太近。甚至,都有了一些流言蜚语。”
“什么流言蜚语?”
“咳,这个不好说吧。不过我知道,李学士你不是那种人。不过李学士,据说你这身紫衣,是自己要来的。”
“不错!因为我觉得,那青色有点不符合我的气质。”
“这就对了!问题就出在这!”
“有人说,你很有可能是陛下的男宠。”
“什么!?”
是哪个龟儿子散播的谣言。
不过想想,这种推测还挺合理。
不然……
以他的出身,再加上他只是擅长算术、以及会做一些器具,这撑死了最多八品。
就算是有太子老师的这个身份,然而,他的这个太子老师到底是怎么当上的,很多人都还不知道呢。
就突然之间,一个无名小卒,就成为了太子的老师。
你说这合理吗?
这一点都不合理。
你要说这里面没有点东西,别人都不信。
至于他的口碑是如何一落千丈的,还是要从他要回了紫衣开始。
李重瞬间懂了!
不过你们的脑洞也太大了吧,那旨意上明明白白地写着的‘赐紫’的缘由,你们不看,非要往不好的去想。
是欺负我长得好看不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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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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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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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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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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