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们在家乡,已经被贪官污吏逼的活不下去了!
若是有口饭吃,谁愿意来做这种掉脑袋行径!
真正的官逼民反啊!
这些百姓身无长物,只剩一条命了,到了济州府还能有口饭吃。
虽然宋江明将济州府抢掠一空,可是他不抢穷人。
一方面因为穷人一个大子没有,抢也白抢。
另一方面穷人来投奔,他可以趁机扩军,壮大自己的实力。
能长途跋涉来到济州府的,身体条件都不错,参军之后不仅有了活路,更可以名正言顺的抢东西。
运气好点的,抢个女人也不是没可能。
这一日济州府终于得到消息。
朝廷以太贵妃毛秋晴为将,太监江辰为监军,率领天武军及各地征调军队,共计十万,朝济州府开来。
此刻毛秋晴率领三万天武军,顺江而下,只待各地兵马齐聚,立刻就会攻打济州府。
得到消息之后,济州府内部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争论分为两派,一派以宋江明为首,另一派以徐元聪为首。
宋江明认为毛秋晴不过一介女流,根本没什么见识,应该趁着官军没有会合之时,主动出击,出其不意,击溃毛秋晴率领的天武军。
若击溃天武军,活捉毛秋晴,不仅可以震慑朝廷,而且还能名声大振,引各路人马来投。
到时候此消彼长,顺势拿下齐州全境,然后挥军北上,直取京城。
徐聪元的想法截然不同,他认为毛秋晴乃是将门之后,而且久经战阵,绝不是无能之辈。
舍地利不用,而贸然出击,万一出师不利,反而会坏了大好的局势。
此时应该据城而守,同时联络在飞仙湖的二当家王阿文,让二当家带领飞仙湖的军队出山,前后夹击,如此才能击溃官军。
徐元聪毕竟是合作方派过来的人,而且占领济州府,他也出了力气,所以宋江明也不好拂了徐元聪的面子。
两人各不退让,最后宋江明决定自己率军六万出城迎战官军,徐元聪带领剩下的八万人守城。
要说宋江明的势力如同坐火箭一般飞速提升,攻占济州府才不过几日,手下已有十四万兵马,这还没算留在飞仙湖的两万人。
也难怪他豪气纵生,打算主动出击,败官军,占齐州,彻底坐实齐王的名声。
宋江明带出的六万人,有两万是精锐,剩下的四万都是新兵,主要作用就是冲人数。
占领济州府,宋江明感觉自己是兵神转世,世上无敌手,仅用两万精锐就可将官军杀的片甲不留。
到时候生擒毛秋晴,好尝尝这皇家贵妃是什么滋味。
如果确实不错,那就让她做齐王妃。
太贵妃做自己的王妃,自己比皇帝还大了一辈。
王阿从还对自己爱搭不理,自己有了太贵妃,可就看不上她了!
想到这些,宋江明感觉浑身燥热,下马走进随军的马车当中,肆意凌辱马车里抢来的富家小姐。
王阿从是飞仙湖的二当家,年轻貌美,医术高明,典型的人美心善。
常常帮助齐州百姓,施医赠药,所以大家送了她一个非常美丽的外号,叫做王仙姑。
最开始王阿从治病救人,也没有多少波澜。
可是乾武宗做了皇帝以后,不问政事,只顾炼丹,官员贪腐成风,剥削百姓。
地主豪绅更与官府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欺压百姓。
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间,苦不堪言,根本看不到活下去的希望。
王阿从忽然发现,光靠医术是无法拯救百姓的,这边刚把百姓治好,那边就又有百姓被打伤了。
正好宋江明想借王阿从的名气成事,于是派人请她加入飞仙湖,王阿从虽是一介女流,但也豪气干云,收拾行囊,前往飞仙湖,并且成了飞仙湖的二当家。
宋江明见王阿从貌美如花,私下里想让王阿从做压榨夫人,可是王阿从不愿意。
宋江明本想用强,可是王阿从不仅医术精湛,而且武艺高强,已经是宗师巅峰,半只脚跨入了大宗师之境。
所以宋江明虽然眼馋王阿从的身子,但始终没有什么不轨的举动。
不是不想,是不敢!
用强说不定毛都捞不到,还会被王阿从活活打死,这种得不偿失的买卖,宋江明打死也不会干。
……
毛秋晴率领主力军坐船缓缓南下,先锋部队此刻距离济州府只有二百里的路程。
先锋官周浩骑着一匹浑身无一丝杂毛的雪白骏马,这骏马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后山雪。
周浩一脸桀骜的看着道路两旁狼藉的村庄,有百姓看到军队吓的瑟瑟发抖,眼中满是恐惧。
看到那些可怜的百姓,周浩眼里满是不屑,他丝毫不在乎这些贱民的死活。
他出身豪门大族,乃是兵部尚书周显的侄子,这些百姓在他眼里如同蝼蚁一般,死不足惜。
这次周浩能当上先锋官,完全是他大伯周显从中花了大力气。
朝廷出动了精锐的天武军平叛,简直就是最好捞功劳,混资历的机会。
周浩的先锋军里有五百黄金火骑兵,五百魏武卒,其他两千都是杂牌军,主要用来摇旗呐喊,冲人数的。
周浩虽然桀骜不驯,但也确实有些真才实学,弓马娴熟,精通兵法,不然周显也不会安排他当先锋官。
想到自己马上就能建功立业了,周浩心中激动,转过头大声道:“二郎们都打起精神,一旦攻下济州府,我们作为先锋部队,得到功劳是最大的,得到的战利品也一定是最丰厚的!”
听到这话那两千杂牌军精神大振,眼中满是期待,交头接耳的议论起来,恨不得现在就与贼兵大战一场,杀他们一个片甲不留,把他们的财物、女人都抢过来。
五百黄金火骑兵和五百魏武卒默不作声,没有一丝喧哗。
“废物就是废物!”
周浩嘴角浮起一抹笑意,对两千杂牌军的反应很满意,这些人都被自己玩弄于股掌之上。
看到黄金火骑兵和魏武卒默默赶路,无一人交头接耳,周浩收起笑容,暗道:“不愧是大乾皇朝精锐军队,名不虚传啊!”
看来想要打胜仗,还是要靠黄金火骑兵和魏武卒才行。
前方烟尘滚滚,是派出去的斥候回来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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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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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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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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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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