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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玄幻小说>从姑获鸟开始李阎丹娘余束>第四十一章 乡乱
  洪良璋今年三十有九,嘉庆丁卯科的秀才,平时给庄里大户人家的孩子开蒙讲学,是个夫子模样。

  他用过早茶,趿着鞋,托着一根旱烟袋走出门,抬眼瞧见个穿粗布衫的浓眉大个子进了院,当即把脸一板。

  “兄长。”

  洪良玉走到哥哥面前,恭敬地打了个招呼。

  “昨天晚上跑哪儿去了?”

  “和几个旧友吃酒,聊得兴起,天又晚了,在朋友家歇了一晚。”

  “是你跑船时候的旧友吧?”

  洪良玉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去一句完整的话。

  洪良璋叹了口气,从袖子里排出几枚大钱递到洪良玉的手上:“你去买些皂荚回来。”

  洪良玉没想到哥哥居然不发火,攥着几枚大钱问:“买皂荚做什么?”

  “买了皂荚,把脖子和脸洗干净。等东窗事发,官府把你跟我,把你嫂子,把小彘儿都抓去,拉到法场砍头,伸出脖子来叫刑官儿瞧一瞧,是颗白净的头颅,不至于招人耻笑。”

  洪良玉被憋得满脸通红,一句话也说不出,站在原地直作揖。

  洪良璋看也不再看他,把烟杆倒着支在门后,转身进了屋,啪地一声柴门合上。把洪良玉晾在了院里。

  偌大的响动惊动了厨房的刘氏,她顺着灶沿抬头张望了一眼,便把头低下不理,翻炒着锅里的腊肉。

  直到晌午,家中都用了午饭,洪良玉还站在院里。

  “良玉啊。”

  刘氏端出一碗冒尖儿的糯米饭,上面盖着一大块腊肉,递到洪良玉面前。

  “你哥哥他就这脾气,气消了就好了,你下午还要上工,吃不饱怎么行?甭往屋里看,有我呢,放心吃。”

  刘氏三十出头,生的不丑不俊,是个寻常妇道人家,脾气有些泼辣,但邻里口碑很好,热心肠。

  “谢谢嫂子。”

  洪良玉接过海碗,一时有点不知所措。

  刘氏这才转身进屋,把门关上。约莫过了一袋烟的时间,细密短促的争吵从内屋传出来。

  “你要真护着彘儿,给他些钱,叫他自立门户去!要是钱不够,就把我首饰盒子卖了给他,这也为你弟弟着想,他三十多岁的人,成天被你教训,他心里就不埋怨?咱们不要白白做了恶人。”

  “自立门户?现在到处都在抓红匪,他脸又生,你叫他去哪儿?良玉和我一奶同胞,我总要照顾他。”

  “呦,你照顾他?你没听见人家说?下南洋,保广州,红毛鬼都杀了三四个!这是多大能耐?要不是惦记有你这个哥哥,人家都要跟着天保仔,到婆罗洲去了!还用你个酸秀才操心?”

  “你小点声。”

  “我省得。”

  洪良玉身怀高里鬼血脉,一丈之内能听到蚯蚓挖泥的声音,兄嫂二人的争吵自然瞒不过他。

  他低头看了一眼端着的海碗,刘氏一时粗心,忘了拿筷子给他,只是现在去叫门,实在不合时宜,洪良玉倒也不在意,他蹲在院里,伸手抓了一把米饭塞进嘴里,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手掌托不住的海碗,洪良玉只七八口就连米带肉吃了个干净,他抹了抹嘴,等了好一会儿,耳听得屋里动静歇了,才冲屋里道:“哥哥,嫂子,我去上工。晚上就不回来吃了。”

  刘氏隔着屋门回道:“不回家吃难道饿肚子么?我问过炭头儿,你们亥时便放工了,我留着汤锅等你,别又让你哥哥生气。”

  “确实是有事,前阵子窑里一个工人前阵子中煤炭毒死了,他家里只剩胞妹,工上凑了些钱,托我送去。”

  洪良璋听了,也只能答应:“那好吧,东主说最近不太平,到处都有流匪,你路上小心些。”

  洪良玉转身要出院,只听篱笆外面有人高声叫道。

  “洪先生,洪先生。”

  来人穿一身灰布长衫,乱糟糟的发辫被瓜皮帽子遮住,带黑框眼镜,两撇狗油胡子随着嘴角的翕动上下翻飞,看上去有几分卑琐和狡猾。后面跟着两个短打民夫,身上扛着米袋和猪肉。

  那人也注意到洪良玉。

  肩宽足有两尺,虎臂蜂腰,浓眉电目,长相依稀和洪良璋有几分像。

  他扎巴扎巴眼,把眼镜往上一抬,额头上挤出三道横纹,上下打量了他半天,没有说话。

  洪良璋急忙拖着草鞋推门来,冲来人拱手:“宋管事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有失远迎啊。”

  “咱们是老相识了,干嘛这么客气。”

  宋管事也拱手回礼:“眼瞅就要中秋节,东主命我给西宾加送束脩,按往年的规矩,是十吊钱,两只山鸡,五十斤大米,一扇子肥猪,我到库房一清点,剩下一个大猪头。干脆一并给洪先生送来。钱在我这儿,您点一点。”

  “宋管事有心,有心啦。”

  说着话,宋管事招呼民夫把肉和米抬进来。

  这扇子猪肉分量很足,少说也有一百五十斤,两个短打民夫面黄枯瘦,抬得手直哆嗦,洪良玉一言不发,接过整扇猪肉扛在背上,两只手拎过两袋子米,稳步送进了厨房,又招呼了刘氏一声,出门去了。

  “那位是……”

  洪良璋貌似不经意地摆了摆手:“那是我远房表弟,家里遭了瘟疫,逃到我这儿来了,前阵子求到东主,在山里炭窑做工,傻力气,不值一提。”

  “有印象,有印象。”

  宋管事直点头:“诶?东主正要组织团勇,配合官府剿灭香军悍匪,我看你这表弟就不错呀!团勇的待遇好,不比做个烧炭工强多了?”

  “不行不行。”

  洪良璋心头一突,头摇得似拨浪鼓:“他见血就晕,哪当得了团勇。我姑妈家就这一根独苗,诶,怎么又冒出个香军来?”

  “嗨!自打巨匪天保仔被官府剿灭,这地方上的乱子就没听过,什么十合义,小刀会,五龙教,乱的很。就说这只香军吧,他们在梧州造反,不凑巧,把杨总督的使仆给杀了,还抢了一封当朝给大学士赵韵的密函,要不杨大人怎么着急上火要剿灭他们呢。”m.χIùmЬ.CǒM

  洪良璋心不在焉地听着,不时应和两句,总算把自己弟弟的事遮掩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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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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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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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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