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勋六转,进昭武校尉迁神策左军!”

  这个叫做蒙乾的家伙话音落下的时候郭戎已经呆住了,事实上惊呆的不仅仅是郭戎一个人,在短时间内周围出现了短暂的绝对宁静。

  一个京兆人(西安人),跑到了剑南道(四川)去当兵,从军十年,硬是靠在野战中靠杀吐蕃人硬生生杀到了策勋六转!

  这是何等的壮举!

  长安城怎么会有如此牛逼的人物!

  如果仅仅是悍勇也就算了,关键这位猛人逻辑流畅,条理清晰,用词准确,就单单这几句话就不是寻常百姓出身的大头能说出来的,这人绝对是开蒙读过书的,用文武双全来形容并不过分。

  在这个年代,文武双全可是一个非常高的评价!

  开过蒙,也就是说这位至少是寒门出身,但是一般的寒门怎么能供养的出如此一个文武双全的牛人!琇書網

  就算真的供养出来,走的也肯定是科举入仕,而不是一个人跑到剑南去当兵!

  符合这种条件,能让这么一个猛人去当大头兵的,应该只有可能是豪门大族。

  只不过郭戎琢磨了半天,也没想出大唐有什么以蒙为姓氏的豪门、大族或者勋贵,那这么牛的一个男人是从哪里蹦出来的?

  虽说华夏文明上下五千年,能传承下来的,祖上都阔过,可是蒙这种姓氏怎么不是个常见的姓氏,不过下一秒郭戎就回过神了。

  大唐确实没有蒙氏豪门的,但是华夏的历史上还真有一个很牛的蒙氏!

  郭戎产生疑惑的同时,太上皇李诵的声音已经传入了郭戎的耳中。

  “传承自始皇帝的云阳蒙氏?”

  “正是!”

  “不容易啊,蒙乾,很好,出列吧,跟在郭戎他们的身后,暂时充作朕的近卫!”

  蒙乾带来的小插曲之后,重新前行的李诵明显加快了前行的步伐,而因为蒙乾的因素,郭戎的部分思绪也转移到了神策军的自报之上。

  “靳善德,贞元十三年募兵,陇右道兴州……,神策左军……,斩首四级……”

  “程兴山,贞元十六年募兵,河东道灵州……”

  不认真听还好,但是一旦开始用心去听,郭戎开始心惊,而且越往后,郭戎就越发感觉今天能取胜的侥幸,也许真的是应了李诵的那句话,天佑大唐!

  和神策军的其他部分不同,这些隶属于神策左军的叛军的构成,和郭戎身边的张泰成、邹远、李瑞安三人的出身几乎一样。

  可以说,神策左军,由各地从军三年以上战兵积功升迁而成。

  用一种通俗的说法,这部分神策左军是清一色有从军三年以上有战功的老兵,再换一种解释,这是一支有三万战功卓著的低级军官组成的军队!

  这是一支何其强大的力量!

  怪不得当时李诵听到这支部队也参与叛乱之后发出的感慨是天佑大唐,怪不得李诵连命都可以不要也要让这三万叛军归心!

  片刻的思索和叹息之后,郭戎没有再继续琢磨这支军队的归属,琢磨也没用,这就是李诵的逆鳞,谁碰谁死!

  郭戎将自己的全部精力重新集中到眼前,现在自己的任务是确保李诵可以平安地完成今天晚上的整场演出!

  集训前行不足百步,一个有些不太一样的叛军突然吸引了郭戎的注意力。

  最先吸引了郭戎注意力的是这人的长相。

  一双细细的小眼睑,留着两撇胡子,面容消瘦,一脸褶子,皮包骨头,这是一张绝世汉奸脸,如果非要给这个人找一副画像,那就是自己前世看过的一个影视形象,贾队长!

  此时此刻,这位与贾队长神似的叛军正低着头,弓着身体,偷偷地瞄向了自己所在的方向。

  感觉不太对劲的郭戎下意识地侧身,挡在了贾队长目光的延伸线上。

  以郭戎的身材,瞬间就将贾队长的目光挡了个严严实实,这一瞬间,对方的眼神变得阴毒。

  就这一个眼神,郭戎就知道自己的担心绝对不是多余的,眼前这人就是自己最担心的那一类,而且郭戎敢断定,就算今天没有机会,如果日后有机会他也绝对会想尽办法置自己、置李诵于死地!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如果不是今天的特殊场合,郭戎绝对二话不说上去就把他捅死,但是现在,这会严重影响李诵收服人心的计划。

  郭戎记住了贾队长的位置,提高警惕盯住了对方,如果他现在老老实实,郭戎不介意留他一命,反正就他那长相跑得了这村也跑不了这店!

  很显然,贾队长也发现郭戎在注视着他,渐渐地收起了阴毒的目光,缓缓地缩向了后方,然后消失在了千人为单位的叛军之中。

  贾队长的消失让郭戎松了一口气,警惕没有放松,但是没再出第二个类似的危险人物,渐渐地李诵穿越了广场的中央,继续前行,直到最南侧的边缘才停下来。

  在所有人疑惑的目光中,李诵环视四周,发现了自己需要的目标——一位须发的老者。

  “敢问老丈今年贵庚?”

  “回太上皇,老朽今年七十有三。”

  李诵满意的点了点,这就是对的人!

  “以老丈的年纪,应该见到过这勤政务本楼以及花萼相辉楼昔日的盛况吧!”

  李诵简简单单一句话,似乎在一瞬将老人拉入到了曾经的会议中。

  “陛下,那是玄宗还在的时候了,每当大典,陛下都会在勤政务本楼上……每当上元、中秋……,陛下都会在这里……我还记得那年的中秋佳节,陛下在这……射出了一支箭点燃了……”

  老人并不大的声音在一声声传导之下,慢慢传扬到了整个广场之上数万人的耳中,将所有人都代入了大唐曾经的繁荣之中。

  开元,那是一个堪称传奇的年号,那是整个大唐的巅峰,那是一个万国来朝,那是一个普天之下唯我独尊的年代……

  在老人有些凌乱的记忆中,曾经的大唐盛世似乎在每个人的眼前跳动。

  老弱絮絮叨叨地说了很久,但是整个广场除了老人以及传导声音的士卒的声音之外没有任何一点声音。

  一场安史之乱将大唐的如梦如幻砸了个细碎,但是五十年的时间不足以让所有人忘记大唐昔日的荣光。

  见证过昔日荣耀的人还活在人家,就算没有亲眼见到的人,也从自己的父辈,祖辈口中听到了大唐的荣耀和光芒。

  郭戎知道,就连安西军的老头子们能孤城坚守五十载(除了郭昕),靠得也是大唐终究会打回来的信念,因为他们见证过昔日开元盛世的辉煌。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这氛围里的时候,李诵缓缓地开口了。

  “今天,在宵小的蛊惑之下,神策军开进了长安,围困了皇城,进攻了攻城,这是忤逆之罪,但是朕不怪罪他们!”

  “因为朕认为错的并不是他们,而是朕以及我大唐的先代君王。”

  “面对汹涌而来的叛军,玄宗弃长安而逃!面对吐蕃人的铁骑,代宗再次弃长安于不顾!面对走投无路叛军,先皇选择的同样不是留守长安!”

  “试问,一个连守卫大唐荣耀所在的长安的勇气都没有的君主,有什么资格要求他的将士为国而战?有什么资格让自己的将士保持忠诚?”

  “在今天之前,不是没有人劝朕逃离长安,以避神策军的锋芒!”

  “但是,朕还听到了另一种声音,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朕认为今天在这里的神策军将士是在向朕求证,他们的君王,有没有用与他们并肩作战,同生共死,守卫长安,守卫大唐荣耀和勇气和决心!”

  “朕的将士们向朕要一个答案,所以,今天朕没有走,当今的天子,没有走,作为大唐储君的太子也留在了长安成,不知道今天朕交出的答卷,神策军的将士们是否满意,大唐的子民是否满意,大唐的列祖列宗是否满意!”

  几乎在一瞬间,整个广场数万人的血液被点燃,然后就在起势前的一瞬间,李诵再次抬起双臂轻轻下压。

  “陇西李氏不肖子孙,大唐……李诵……立誓……”

  “从今日起,我大唐只有战死的君王,没有逃跑的皇帝!”

  “从今日起,凡我宗室子弟,无军功者不得封王,不得袭爵,不得入宗祠受子孙祭拜!”

  “从今日起,凡我宗室子弟,临阵畏敌,贪生怕死者,人人得而诛之!”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君王在,长安在,荣耀在,大唐在!诸君可愿与朕勠力同心,复我大唐之荣耀,创我华夏之辉煌!”

  今夜,长安无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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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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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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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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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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