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到了逐浪崖山另一边的小阳县城里。离开了生活多年,从未离开的渔村。
起因还是因为那五十来两银子。
明爹确认丢失钱财的人不是自己村或者附近村的人,加上家里情况确实困难,便决定收下这笔意外横财。
本来明爹打算用这钱造艘渔船,置办两三亩田地。
但是婉娘不同意。
说起明玦他娘,和明玦前世同姓唐,闺名婉菊,村民习惯叫她婉娘。
这位温润秀美的女子其实也是出自大户人家,断文识字不在话下,见识也是有的。
只是命不好,家乡闹瘟疫,大半个城的人都死了。
当时婉娘家里都染了病,为了救命散尽家财。
婉娘是唐家里唯一活下来的人。可谁知好不容易撑到瘟疫结束,又闹起了蝗灾。
于是,才有了婉娘的逃荒之路。这一路艰难自不必说,因缘巧合之下来到这渔村,嫁给了明爹。
婉娘受过教育,读过书,经历的也不算少,见多了人心复杂,自家是个什么情况,这十里八乡也都是知道的。
一贫如洗的人家突然又买渔船又买田地,你让人家怎么想,自家又该怎么解释。
再说明爹的那几个兄弟,若是明爹度日艰难也便罢了,若是发现自家日子好过了,以那家子人的德行,能干什么事她简直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
为了避免是非,婉娘提出搬家。
离开渔村,搬到城里去。
用这笔钱,租个宅子,她能做点小生意。而明爹正值壮年,城里干活的机会也多,总能找到合适的活计。
当然,若能攒下些银钱,能让家里的孩子上上私塾,那便更好了。
婉娘的这个提议,大哥明缺,三姐明芸首先赞同。
其次是明玦。
当然,他的意见不在大家的考虑范围之内。
谁让他年纪太小。
家里其他孩子没有意见,怎样都可以。
于是明爹听妻子的话,去了一趟城里,看好了宅子,找好了新的活计,安排妥当了,便举家搬迁了。
对村里的解释是,海里的生活不好讨,他去城里试试。
对此,村里人大部分表示不赞同。不过,这都不在明家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明爹在城里租的宅子,有个小院,在城镇边上,距离闹市街区有将近小半个时辰的脚程。虽说不是很方便,但架不住城边上的宅子租金便宜很多。
宅子正屋三通房,中间做了正屋,左边是明爹夫妻的卧房,右边做了厨房饭厅。西屋两间房,一间大的做了明家五兄弟的卧房,一间小偏房做了茅房。东屋也是两间房,明芸带着明月一间屋,剩下一间房做了柴房。
对此安排,明玦非常郁闷。
以前,明玦练功什么的都是溜后山去练,完事还能去瀑布下的清潭里洗个澡。
这里是城镇,要找个避人耳目的地方,还不是很容易。
再说家里,五个人住一间屋子,他若想干点什么,必然非常不方便,瞒不住这些哥哥。
而以他三岁幼龄,加之爹娘宠爱孩子的程度,他不可能成功申请单独住小柴房!
可练功这事,不瞒不行,毕竟,他没法解释啊。
看来,他需要想法子挣钱才是,至少得有一间单独住的屋子。
可问题是,自己目前还是个四岁的小豆丁,要做什么实在是有点……先天不足。
这日,天气晴朗。
明玦跟着哥哥姐姐,牵着妹妹明月在镇子上溜达逛街。
初来乍到,刚刚安置好,兄妹几人招呼了爹娘,跑街上闹市区熟悉地盘。
大哥明缺已满十四,性子像娘,很是沉稳,这一路都在记着菜市在哪里,布匹在哪里卖,哪有吃的等等,真真是来踩点的。
二哥明瑞性子内向腼腆,却又很细心,一路都留心照看弟弟妹妹去了。
三姐明芸最高兴,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挪不开眼,拉着两个弟弟这家串那家,那家串这家,忙得不亦乐乎。
明玦牵着明月,暗暗叹口气,他想开溜了怎么办?
可是大哥二哥看得紧。
上次山林里面捡的那个长包裹,他还没来得及打开看看是什么玩意呢,那天知道后面有人追寻,又不好把东西拿回家,便寻了地方藏起来。
后来一直被家里看得紧,又赶上搬家,这一耽搁都过去了大半年了,一直没机会去好好研究一下那个不明宝贝。
还有啊,到底怎样才能快速挣到钱呢?
他想买些材料,他想打造几枚暗器练手,总感觉许久没摸到熟悉的东西,很不自在。
说到底,他骨子里还是唐玖。
前世的一切对他来说是惨痛的,却又是深入骨髓抛之不去的。
明玦正兀自纠结,眼角余光扫到一旁茶肆里坐着几个粗衣人,不由瞳孔微缩。
无他,这几人虽然衣着普通,但身体精壮,还携带兵器,以明玦的眼光自然不难看出这几人武功不弱。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凭着直觉,这几人,很有可能是同类。
前世自己的同类。
这个偏远毫不起眼的小城镇,为什么会引来这样的人。
不知怎的,明玦想起来,他捡的那件不明宝贝。
距离自己捡到那个东西已经过去很久了,不会是还有人在这里盯着吧?
明玦垂眸走过,心中默默思量。
逛至晌午,明缺带着弟弟妹妹来到一家颇为上等的酒楼,名唤思饮居。
他们当然不是过来吃饭的,他们还没这么阔绰。而是明爹在这里做工。
明爹找的活计就是这家酒楼的帮厨,每月一两半钱银子,在此地算是不错的收入了,当然这得亏着明爹厨艺不错,做个帮厨问题不大,比帮人家捞鱼买卖稳定多了。
更好的是,酒楼食材的边角料,食客的剩饭剩菜,总能挑些好的带回来给几个孩子打打牙祭。反正家里这帮穷人没人会嫌弃。
明玦更不会嫌弃,前世他对吃的是好是坏没概念,只要是能填饱肚子,吃啥都没问题。更何况别人的剩饭剩菜,有鱼有肉的,完全不觉得哪里不好。
一帮孩子溜到思饮居后门,由明缺进去找人。
不多时,明爹领着明缺出来,拎着一大盒收集好的,热过的剩饭剩菜。
酒楼老板人还不错,清楚明爹家里的情况,默许了他的行为。
兄弟几个捧着各自的那碗饭菜,在墙根边蹲了一溜,开吃。
三姐明芸是女孩子,比较注意形象,领着小妹明月站着面壁吃。
二哥明瑞瞧了瞧蹲自己旁边的小明玦,捧着比脸大的碗吃的喷香,不由好笑,非常友好的把自己碗里的两片肉夹明玦碗里了。
这番举动引来五哥明咛的嫉妒:“二哥偏心!我也要吃肉。”
四哥明毅考虑了一下,分了一片肉给老五:“我给你一片吧,不能再多了!”
明瑞哼道:“那是我的肉,只能给一个,再给你,我吃什么?”
明毅觉得二哥说的很有道理,点头赞同:“所以啊,五弟你再给我一片肉吧。你只分一个人,当然要分给我。”
老五明咛非常郁闷,他不想分肉啊,但是娘说过,兄弟姐妹要互相友爱。
大哥明缺翻了翻白眼,拨弄碗里的肉丁,一一挑出来,几个弟弟一人一个,算是平衡了局面。
明玦非常速度的把碗舔干净,毫无兄弟友爱的自觉,掉碗里的肉,统统都吃干净。
年纪这么小,总得有点好处吧。
明玦转身把干净如洗的碗还给明爹,背对街道的那一瞬间,明玦眼里闪过一丝精光。
从他来到思饮居后门开始,就有一道目光一直在观察他。
这种情况很不可思议。
他一个四岁的小孩子,也没流露出过什么异常,何以会引人关注?
思饮居后门对面是一家客栈。
三楼一间窗前,一名戴着金色面具,脸颊纹刻着金色玫瑰的女子伫立窗前,把下面思饮居后门的情景尽收眼底。
这不是什么值得关注的人或者事。
值得关注的是,那个最不起眼的,最小的那个男孩儿。
真是个好苗子。
面具女子暗赞,虽然没有仔细查看摸骨,但凭她毒辣的眼光,也能大概看出这小男孩儿根骨不错,而且行为举止感觉毫不稚嫩。
当然也有奇怪的地方,比如,她觉得这孩子年纪这么小,却步履极稳极轻,捧着吃饭的碗,也非常稳,丝毫不晃悠,那个和他同样大的小女孩就需要姐姐帮忙,这个小男孩未免太好带了一点,感觉有那么一丝丝怪异。
可惜,这孩子父母俱在,兄弟姐妹一大群。
父母疼爱,兄妹友爱,家庭和谐。
身份背景太不符合要求,否者她都想把这男孩拐走培养,效果一定很不错。
面具女子盯着下面一帮孩子,鉴定半天,终于确定无果,失望无趣的关了窗户。
明玦察觉那道目光消失了。
虽说明玦武功道行尚浅,但功法特殊,六感奇佳,感知探测,追踪隐匿最是擅长。
加上那道目光的主人,显然没把自己当回事,所以观察的很明显,毫不掩饰,自然很容易被明玦察觉到。
完全不明白自己哪里有地方值得关注的明玦非常费解。
他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举止引起了专业人士的注意,也完全不知道有人就在刚才,刚刚掐灭拐走自己的念头。
这事引起了明玦的警觉,但理智告诉他,以他这世的身份背景,简直就是被人无视的份。
难不成,还能有人和自己一样借尸还魂?
明玦肉嘟嘟的小脸皱了皱,暗自决定仍要努力练功,无论什么境况,都要有自保之力,这是前世遗留的本能。
何况,今生今世,他要保护的不止自己,还有上天赐给他的至亲家人。
话说他练功的特殊性,得需要点家伙什,最好还有他需要的药材,再不济,也得有个安静的私人地盘啊!
好吧,问题又回到原点了,明玦愁眉苦脸。
一只手伸过来掐住明玦的脸颊:“小家伙你还挺有意思,学人家扮鬼脸么?”
明玦阴恻恻的抬眼望向自家大哥,很好,自从自己重生回来,那个拒人千里,厌恶别人触碰的唐玖就沦落为任人蹂躏的包子了。
旁边又伸过来一只手,掐住了明玦另一边脸颊:“我也觉得小弟很特别,不哭不闹,很好玩,很乖啊,比小月好玩。”这是二哥明瑞。
明玦默默垂眸,他觉得此刻应该装哭撒泼一下,以示警告,但让他干这种事又实在有点高难度,他拉不下这个脸。
叹口气,好吧,他总会长大的,忍忍就好……忍忍就好……
可惜啊,人善被人欺。
三姐、四哥五哥有样学样的伸手过来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明玦突破心理妨碍,说哭就哭,放声大哭!
吓得几个罪魁祸首手足无措。
明爹提着擀面杖从后厨冲出来,刚好看见五哥明咛的手掐了明玦的脸。
于是,老五被明爹追打两棍:“个小兔崽子,当哥哥的去欺负你弟弟,你出息了是吧!”
其他几个兄长姐姐默契的眼观鼻鼻观心,无比老实……
吃完饭,大家又逛了逛街,天黑之前赶回了家。
今日大家都很尽兴,唯独老五明咛被逮住干坏事,又背了黑锅,非常委屈。
夜半三更。
明家小院西屋里,靠窗的一张大通铺上,五个半大小子横七竖八毫无形象的躺着,睡得又熟又香。
毫无预兆的,其中熟睡的小男童骤然睁眼,眼神清明,神光乍然。
明玦面无表情的从自家五哥的腋窝下钻出来,小心跨过四哥横陈的大腿,顺利下床。
无声无息的麻利穿上衣服,回身轻点了床上睡死的四人睡穴,这才放心的跃窗而出,像只狡黠轻盈的豹猫,从头到尾都没有一丝声响。
几乎完美的藏身夜色,一路在最阴暗的阴影里疾驰,时不时在隐蔽的角落稍稍顿足,凝神倾听,感受片刻有无异样。
机警灵敏,来去如风。
大半夜的全力狂奔二十几里路到逐浪山底,然后穿山越岭的翻山回了崖口渔村,瀑布下的清潭旁。
饶是明玦心法练至第二层,大半夜的一口气没歇,跑这么远回来也是累的够呛。
尤其是逐浪山崖陡峭难攀是在当地出了名的。
普通人是万万不可能从这边山翻到那边山,因为没有翻山的路,要想翻过来,必须越过山顶一整面垂直的山壁,一路要跨三四个几丈宽的悬崖,莫说普通人,就是练武的,若不擅长轻功,都很难一口气翻过来。m.xiumb.com
可若要走寻常路回一趟渔村,那得绕山而行,以明玦的速度,少说也得不歇气的跑上两天。
当初他们搬家过去,是借的牛车赶路,可是走了三天多。
实在累得不行,明玦做在潭边稍稍打坐调息片刻,方才憋了气息,借着月色悄么声儿的潜入清潭潭底。
潭水还是挺深的,当初藏的时候稍微有点匆忙,现在位置记得不太精准,在底部的坑洼处摸索了老半天,好不容易才将当初自己藏好的包裹给掏出来。
明玦扛着湿淋淋的包裹,潜回到自家渔村的老房子,这房子破旧不堪,卖是卖不掉了,当初搬走时也就弃掉了。
走之前,房子里能搬的东西都搬走了,空荡荡的,应该也没人来过,久没人住,布满灰尘。
将屋里检查一番,把自己关进屋里,吹燃随身携带的火折子。
借着微弱的火光,明玦将当初插在包裹外部的两把上好的精钢匕首插入后腰,颇有些好奇的解开了那长包裹。
包裹内是一柄半长不短,三指宽的短剑。
剑鞘是上好的紫光檀木,花纹精美。
看到这柄剑的一刹那,明玦狠狠的震惊了。
他万万想不到,被多方人马厮杀争夺的宝物,竟然是这个!
明玦的手都有些颤抖,一把短剑落在手里有如千斤,沉重的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宝剑出鞘。
剑柄剑刃都是同一种材质,似金似玉,敲之沉闷无声,最特别的是,一把剑正反两面,一面通体黝黑,宛如一块墨玉,一面银光雪亮,出鞘的一瞬,透出的雪光,在微弱火光的映射下,竟照得屋里一亮。
明玦立刻谨慎的手腕翻转,将银白那一面压下。
黝黑的剑刃根部,一个古体字刻得笔锋凌厉,杀气凛然。由于剑面黝黑,不仔细看,很容易忽略这个刻字,就算看见,现在也大多认不得这是个什么字。
明玦手指微颤的抚上刻字的纹路,一时忍不住眼眶酸涩。
这个古体字,是一个唐字。
这把剑,曾经是整个江湖的号令牌,是江湖霸主的象征。
唐门的镇门之宝,门主信物。
机关剑。
曾经的天下第一神兵,唐门机关剑!
其实自他重生,知道今生已是甲子后,他就一直很想知道,当年的天下第一宗门,如今到底怎样了。
可他又不想知道,对于曾经的唐门,他对里面的记忆太过灰暗。
能和过去彻底撇清,实在是一种幸事,他不该再对其再施与任何关注。
可在看到这柄剑的瞬间,明玦便知道,曾经辉煌盛极一时的唐门,现在一定是不复存在了。
否则,这把剑不会出现在这里,出现在他的手里!
那个他恨之入骨,无力挣脱,却又割不开,放不下的唐门,没了!
唐门没了,而自己,用一种奇特的方式,活了下来。
唐门的信物,也用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落入自己手里。
真是!
神鬼莫测的命运……
还剑入鞘,明玦收拾起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默默凝视这把宝剑良久,稚嫩的脸上露出一丝违和的,不属于这具身体该有的,凉薄的笑意。
左手拇指扣上剑柄底部,用力旋转按下,右手握紧剑柄旋转,便听见轻微咔嚓咔嚓的机扣声响。
明玦努力回忆机关剑的密码,顺时逆时的旋转剑柄。
密码他只在机缘巧合下完整的看过一次,凭借过目不忘的记忆,时至今世,他仍然能记得。
唐门的机关剑之所以能成为天下第一神兵,自然有其道理,若不知其中关窍,不懂机关,不善暗器者,就算拿到这东西也不过就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而已。
其实在唐门内部,机关剑又叫千机九转剑,主要转变的形态有短剑,也就是目前的最初形态,其次是横刀、弓弩、三棱匕、软骨长鞭、双手匕、飞爪、月刃、暗器组合。
当然,每种形态还有很多细节变化,一时半会的都说不明白。
总之,一把机关剑,包罗万象,妙用无穷,能抵百兵。
但想要彻底掌握机关剑的变化妙用,必须先掌握唐门单脉秘传,精妙绝伦的九种剑内机关术和特殊手法,然后,还得知道开启密码。
而这一切,只有继任唐门门主,才能修习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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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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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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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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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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