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诺呆呆的坐在椅子上,目光呆滞,脑袋想的针扎一般的疼,还是回忆不起来,只是那梦境她还记得,梦里满地的鲜血,只要想起来,就仿佛能闻到浓重的血腥气一样。
突然皱眉,楚昱珩和姜耀紧张的凑上来,“阿诺,想不起就不想了。”
姜诺看向姜耀,缓缓开口,“爹,是你救的我吗?”城安王府的事情,她早就听说过,全府无一活口,跟随城安王在战场的世子,一同死在边境。
王府里两位公子,也都被杀害,府里的下人,丫鬟,婆子,家生奴才的小娃娃,就连王府马厩中的马,也都被砍死了。
她却能活下来,是有人带她逃出去,还是有人闯进去救了她?
“王爷是我和夫人的救命恩人,对王爷来说是随手而为,却是真切的救了我们的命,我靠着家里小生意攒下的一点点银子,和乡亲们给我凑的路费,上京赶考。
高中之后,回乡接夫人,就想着多年未见,绕路去滦州,拜见一下王妃,刚巧刚上王府大火。
你被丫鬟藏在厨房,我们到时你已经昏迷了,在醒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为了你的安全,我就谎称你是我的女儿,就连年纪都往小说了两岁。”
听了这段往事,姜诺的脑子飞转,“所以,那个丫鬟,是姨娘对吗?”
姜耀没想到她反应这么快,这不是疑问句,是带着疑问语气的肯定句。
原本不想让她知道的,只想告诉她一点点,让她有点警惕性就好,姨娘的事情,想以后再说,可她如此敏锐,姜耀也只能点头。
其实也不难猜,对外一直宣称,姨娘是夫人的贴身丫鬟,跟随夫人一同入京的,可姜耀刚刚说了,盘缠都是凑的,怎么可能用得起丫鬟。
或许也可以说是在路上买的,可姜诺不相信一个临时买的丫鬟,会对她如此尽心尽力,甚至主母去世,她上位之后都没有一丝野心,这其中除了恩情,想不到别的解释。
所以,姨娘一定是那个把她藏起来的丫鬟,爹娘救她的时候,也救了那个丫鬟,她也是为了报恩。
越想脑中的思虑越清晰,最后姜诺忽的抬起头,盯着姜耀的眼睛,“不是山匪,是雍王对吗?”
姨娘如此惧怕那个侍卫,那个侍卫是雍王的人,是不是当初在王府,姨娘就见过那个侍卫,给姨娘留下心理阴影,以至于如今见到,都会止不住的恐惧颤抖。
女儿有时候太聪明也是个烦恼,姜耀原本不想告诉她这么多,可这个口子一开,事情就不是他能控制的了,这一串全部都被带了出来。
无奈,姜耀只得叹气,然后点头。
楚昱珩在姜诺面前蹲下,拉过她放在腿上紧握的手,“阿诺,这件事不能轻举妄动,单凭姨娘的指证,不足以指证雍王,不能冲动。”
姜诺点了点头,“我懂,你们放心。”
“城安王是大周的英雄,是陛下最敬爱的兄长,是朝中多少人心中的遗憾,你放心,无论是谁伤害的王爷一家,整个大周都不会放过他的。”
城安王是大周所有武将心目中的神,他骁勇善战,足智多谋,用兵如神,他在朝那些年,震慑周边大大小小数十个国家。
可以说,他们连个臭屁都不敢冲着大周的方向放,生怕惹得城安王不高兴,带兵去找他们。
城安王是个传奇,他十三岁时救了还是太子的先皇,从那之后就跟在先皇身边,十四岁上战场,勇冠三军,一战成名。
先帝登基,封他为将军,还将自己的妹妹嫁给他,二十五岁,城安王以三万兵力,击退高罗十万大军,打的他们毫无还手之力,还夺了高罗三座城池,建立边境防线,保边境几十年的安稳。
就是这一战之后,先帝封他为异姓王,也是大周唯一一位异姓王。
城安王姓萧,可他没有名字,乡下人都叫他萧瓜子,瓜子是他们家乡的方言,就是娃子的意思。
他的名字,是先皇御赐,翊字,有守护之意,他这一生都在完美的诠释这个字。
虽手握兵权,可他从不逾矩,当然,先帝对他也是无比信任,当时朝中有人提出,城安王在军中威望太盛,让先帝收回一些兵权,压一压他的气焰。
先帝当朝训斥那位大人,对城安王可谓信任至极,在战场,先帝从来不乱下旨意,干扰战场的一切,他知道,战场瞬息万变,他远在京城,指手画脚只会捣乱,战场,一切听城安王的。
城安王得胜回朝,从来都是第一件事就上交兵符,不恋栈权威,不结党营私,朝堂上从不多发一言。
不打仗时,他就在家陪夫人,陪孩子,是个妥妥的好丈夫。
自城安王之后,大周再也没有出过这样的天才。
有关城安王的故事,时常在茶馆听到,虽然有夸着的成分在,但是楚昱珩也说过,基本符合事实,城安王是他和他大哥一生追寻的偶像。
半晌不出声的姜诺,吓坏了楚昱珩和姜耀,俩人小心翼翼的观察她的每一个表情,姜诺也不哭了,这个消息确实有些重磅,可她都穿越了,活了两辈子,啥事儿没见过啊。
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她只是需要时间缓缓。
“阿诺,你有什么想法,就说出来,想哭就哭出来,别一个人憋着。”楚昱珩担忧的看着姜诺,握着她的手,手心都开始出汗了。
姜诺摇了摇头,垂眸,声音轻缓,“爹,那我原名叫什么啊?”m.χIùmЬ.CǒM
“萧静笙,你是王妃日夜期盼,四十岁高龄,舍了半条命才得的女儿,是在爹娘和三位兄长手心里,捧着长大的幺儿。
宫里宝华殿,供奉着城安王一家的牌位,去上柱香吧。”
姜诺依旧垂着头,姜耀拍了下楚昱珩的肩膀,走出了书房,把时间留给他们两个。
房门关上,楚昱珩单膝跪地,将姜诺搂进怀里,“想哭就哭,有我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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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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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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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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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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