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
樊胜美哼着小曲儿,走出电梯,看一眼墙壁上的住户号码指示箭头,朝左转,这栋楼是两梯四户,所以很容易找到赵启平的房子。
樊胜美打开手机威信,点击赵启平的聊天窗口,照着输入密码。
“咔哒——”
门开了。
樊胜美拉开门,探出脑袋朝里面看一眼,然后才走进去,顺手拉上门,打开玄关处客厅的灯,屋子瞬间变得明亮起来。
她四处转了转,客厅的地板是用灰色的大理石铺成,客厅摆放着一个超大的书架,满满当当都是书。
除了医学类专业书籍外,还有一些悬疑小说探案集,比如福尔摩斯,再就是一些杂记,文学类、历史类的书,藏书还算丰富。
这可能和赵启平家里的家庭环境氛围有关系,毕竟父母都是教授,肯定都是喜欢阅读的,也培养了赵启平良好的阅读习惯。
樊胜美从书架上随便拿下一本书翻阅一下,竟然还有做的读书笔记,字体十分硬朗,写的一手好字。
把书放回书架后,又去其他地方转转,有两个卧室,一个书房,一个房间是衣帽间,这男人活的还挺精致啊。
家里面打扫的很干净,不知道是不是和赵启平学医有关系,听说学医的多少有点洁癖在身上。
她闻了闻身上的酒味,找到浴室,洗了一个澡,出来找了一件赵启平的白色衬衫穿在身上,嗯,露出白花花的大长腿,要是赵启平在这里,估计是要流鼻血的。
躺到床上后,樊胜美发了两张照片给赵启平,赵启平躺在医院的值班室早已迷迷瞪瞪的睡着了,因为昨天晚上就没咋睡,早上又起的太早,下午做了一台手术,这会儿早已累得筋疲力尽。
手机轻轻震动两下,也没有将他吵醒,樊胜美发完后又看了一会小说,困得不行了,沉沉的闭上眼睛。
赵启平的床意外的睡着舒服,上面有淡淡的清香味道。
樊胜美嘴角挂着笑容,也不知道是不是做了什么美梦。
当赵启平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钟,猛地想起自己不是在等樊胜美的消息吗?
怎么额就睡着了,唉!
赵启平想到这里时瞬间清醒,猛地坐起身,然后飞快的拿起手机,解锁,消息弹窗下拉,果然有樊胜美发来的消息,食指轻轻一点,进入威信应用,和樊胜美聊天的对话栏里。
他定睛一看,觉得自己是不是看花眼了,照片上的樊胜美头发打湿,前面有一撮头发,再加上白色衬衣,露出来的精致锁骨,光洁的大长腿,赵启平咽了口口水,他的兄弟都要站起来点赞。
深夜的赵启平此刻觉得欲火焚身,心痒难耐,面红耳赤,恨不能立刻扑到樊胜美跟前,把他狠狠地揉进骨子里。
直到打开第二张照片,是一张大床,他定睛一看,如此熟悉。
这不就是他家吗??
难道樊胜美真的去了??
赵启平的心猛地扑通扑通跳,他心爱的姑娘现在正躺在他的床上,而他只能远远的看着,甚至都看不到,只能凭空想象。
现在距离他下班还有三个小时,呜呜呜,赵启平在接下来的时间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一闭上眼睛。
脑海里全是樊胜美穿着他白色衬衫的样子。
美得不可方物。
活像一只修行千年的狐狸。琇書網
让他欲罢不能。
实在睡不着,又浑身燥热,赵启平干脆穿上衣服起来,去医院的走廊里冷静冷静。
这会儿正是人睡得最香的时候,赵启平想象着樊胜美睡着的可爱模样,不想便罢了。
但是一想如同决堤的大水,如何也拦不住。
于是乎,跑到楼下,开启跑步模式,来抒发一下心中的激情。
天慢慢的亮了。
赵启平看了一下时间,五点半,还有半个小时就能下班了,他回去擦擦汗。
三十分钟一到,他迫不及待脱下白大褂,像风一样冲出办公室。
“赵医生,早上——好——”
路上遇到和他打招呼的人,都没看见,同事忍不住吐槽这急匆匆的样子,难道是家里发生啥事了?
赵启平出了电梯,直接来到停车场,找到他的车。
系上安全带,插钥匙,启动车子。
以最快的速度往家里开,奈何上天似乎是故意和他过不去。
每到一个十字路口,刚好赶上红灯,忍不住爆粗口:“我靠!”
赵启平归心似箭,终于在七点钟到了小区,把车开进地下停车库,锁好车。
大长腿一路狂奔进电梯里面。
终于到家了,赵启平颤抖着手打开密码锁,拉开门。
径直走向卧室,紧张的推开门,床上果然躺着睡梦中安静的樊胜美。
赵启平怕吵到她,轻手轻脚的走到床头边,一脸宠溺的看着她,她睡得很香。
模样甜美安宁,像一个睡着了的天使,长长的睫毛像倦了的鸟收拢了翅膀。
美丽娇嫩的她,在睡梦中露出甜美的笑容,让赵启平此刻的心暖暖的,充实着整个胸腔。
时光静好,与君语。
细水流年,与君同。
这一刻,他的脑海中突然跳出这一句话,他想结婚,和眼前这个女子。
他觉得往后的生命中,可能上帝再也不会眷顾他了,因为他把所有的运气都用在了遇见樊胜美身上。
赵启平就这样坐在床边,足足看了樊胜美半个钟头,然后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吻。
“睡吧,我亲爱的宝贝。”
然后轻手轻脚的走出卧室,走进厨房里面,为他心爱的姑娘准备一顿爱心早餐。
先从冰箱里面取出来一袋面包片,然后拿出来培根和鸡蛋,放到一旁备用,他准备做一个三明治。
做这个很快,不到二十分钟,他就弄完了,然后又倒好牛奶放在餐桌上,还专门煎了一个爱心鸡蛋。
一切都准备妥当。
闻了闻身上的汗味儿,换了一身衣服,然后把昨天的衣服扔进洗衣机里,走进浴室去洗个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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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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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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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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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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