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寥寥,拂满盛京长道,暮鼓镗镗,崔发落日向晚。

  裴朝漫无目的地走在人影幢幢的长街上,周围繁华依旧,游人如织。

  偶有少年打马而过,马踏斜阳,意气风发,连带出一群绰约少年,说说笑笑的打马走远,引得无数人抬眸张望。

  “唉,总感觉少了点什么?”有人看着那群走远的少年,如是说。

  “少了点热闹,要是郡主还在京城,京城不知道热闹成什么样子了。”

  “是啊,这个时候,应该是郡主领着一众纨绔子弟策马游街,骄纵张扬,声势浩大,连路过的狗都要避避风头!”

  “哈哈哈哈,是郡主能干出来的事!”

  “话说……黎州之围已解,郡主何时归京?”

  裴朝清浅的目光落在天边逐渐下沉的光晕上,手中握着一本书册,宽大的袖袍被微风吹起,衣袍落拓,身姿清瘦。

  耳边充斥着周围人的讨论,却始终逃不过一个人的名字。

  脑中又响起刚刚太傅的叹息,“盛安那丫头看起来好相处,实则骨子里透着几分淡漠,真正能被她归为自己人的,就那么几个,你若没有真心,这辈子都别想在她心上留痕。”

  裴朝指尖摩擦着书册,眼底露出几分淡笑。

  世间最薄不过感情,最凉不过人心,自他苟活于世,待人,七分便够,待事,五分足矣。

  十分的真情,少之又少,连他自己都不知晓,他对郡主,付有几分。

  只知,黎州之乱传入朝堂,他的心也随着整个朝野动荡。

  跋涉千里,入仕为官,本是不想再见稚子请缨,更不想她再挡在众人之前。

  可偏偏,事与愿违,重兵围城之际,她依然是被推在最前的那一个。

  明明中原有万千士卒,可总是连一个她都护不住。ωωω.χΙυΜЬ.Cǒm

  她身处权利中心,周身布满重重危机,一不小心,便能让她如此番一般,身陷囹圄,做困兽之斗。

  于是,他主动找上了她,他知道,她不会再坐以待毙,她一定会有所行动,而他,想帮她。

  果不其然,他托人传去黎州的第一封信,便得到了她的回复。

  信中说,她与他,可共谋前程,不可谋私情,否则,道不同不相为谋。

  他知晓,她心里早已有了想赴白首之人,他也早已退守在了本分之内。

  因此,他应了她的前程,为此在朝堂斡旋,为她所拥护的殿下铺路。

  盯着她的人太多,为了不让任何人察觉他们之间的往来,便像今日一般,通过他人之手将消息传递。

  她不归京,一为疗养,二为暗暗丰满自己的羽毛。

  吃多了无人可用的苦,她要任何时候都不再孤立无援。

  裴朝收回思绪,缓步朝前走去,眸光轻和平静。

  孤身周旋,尽头无望,窒息又绝望。

  所以,她不逃避,她要对抗。

  暮色压着天光,远处星河辽远,长廊下,一片灯火阑珊。

  夜风拂过廊间红穗,周围寂静无声,唯余远处传来一片虫鸣。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

  闻声,撑着下巴歪歪斜斜地坐在台阶上,头一点一点的人立刻惊醒,一下站起来,看着来人,眯着眼睛含糊道:

  “唔,叶昭榆,你终于醒了。”

  叶昭榆穿着一件淡色长裙,发丝凌乱的散在周身,带着几分凌乱缥缈之感。

  她抬手揉了揉发涨的太阳穴,脸色略微苍白,看了一眼睡的迷迷糊糊的人,缓缓开口,声音却嘶哑至极。

  “怎么不进去?”

  萧瑶抬手打了一个哈欠,发侧的红穗顿时晃荡不已,闻言,嫌弃的看她一眼。

  “你喝了多少酒心里没点数?你那房间现在狗都不肯进去!”

  叶昭榆弯唇笑了笑,带着几分宿醉后的迟钝感,抬手接过侍女递来的披风,踱步走在长廊中。

  风一吹,撩起她的青丝,散了散她身上还带着的几分酒气。

  整个人透着几分风雨过后的平静,平静的像是不起波澜。

  看着跟过来的人,轻声开口,“我睡了多久了?”

  萧瑶伸出三根手指,没好气的白她一眼,冷哼一声。

  “姑姑刚走,你就喝得烂醉如泥,要是被她知道了,你少不了一顿责罚。”

  叶昭榆漫步走在长廊中,身姿窃宛,眉目如画,指尖拂过廊间红穗,抬眸看着天边明月,眼底栖着寂静的霜色,轻叹一声。

  “我曾承诺,若黎州渡过难关,定与他们痛饮三日。”

  如今浮醉三千场,却无一人作陪。

  萧瑶眼睫微颤,紧抿着唇,她知道,她就是在无数碑林前找到她的。

  她给的承诺,她做到了,无数杯酒洒入碑林,她与他们大醉了三日。

  她抬眸看着漫步往前走着的人,说不出的洒脱和寂寥,想起她与姑姑初初赶来黎州,见到她的样子。

  整个人透着死气与破碎,像是枯木旱久,不逢甘霖,仅凭最后一点气力吊着。

  姑姑当即哭出声来,随后压下悲伤,广招天下所有名医赶来黎州,药材一车又一车的送进侯府。

  如今,三个月的光景已然过去,她的身体才初初有了好转。

  没想到鬼门关走一遭,姑姑前脚刚因事回京,她后脚就将自己喝趴下了。

  这把她吓得不轻,生怕她再出点什么意外。

  她问她为什么,她说不想让他们久等。

  他们是谁,她是知道的,他们是亡于黎州之乱的所有士卒。

  听闻,那一战,是她领兵御敌,后来,除了她,无一生还。

  还听闻,与她一起来黎州的谢公子成了她的副将,为她冲锋陷阵,为她所向披靡,最终,殁于黎州之乱的最后一战。

  光是听闻,便觉得窒息不已,眼睁睁的看着朋友,战友乃至亲人死于眼前,该是何等的绝望与悲痛。

  萧瑶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发侧的红穗与主人一起垂头丧气,无精打采地耷在耳侧。

  “怎么了这是?”

  叶昭榆抬手摸了一把毛茸茸的脑袋,手感好的眯了眯眼睛。

  萧瑶咬着唇,抬头看着她,眼眶微红,嗫嚅道:

  “要是当时我看见三皇兄后,我能多想一点,再不济便将此事告诉你,你这么聪明,一定会前去调查一番,保不齐他就逃不出死牢,就不会有这么多的事发生!”

  当时她与叶昭榆逛街时,看见的人影一定是萧如顼,想必他那时刚逃出死牢。

  怪她毫无警觉,放任了祸端的发展。

  叶昭榆眼睫轻眨,叹了一口气,走过去拂去她眼角的泪,轻笑着开口。

  “少怪自己,多怪他人,过去的事再纠结就没意思了,以后多留个心眼就好。”

  萧瑶嘴一扁,倒头扑进她的怀里,“呜呜呜,叶昭榆,长脑子好难啊,我感觉我长不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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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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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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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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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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