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兰霄>477 十指不沾阳春水
  表演已经结束,唯一的观众也点评了,那也是时候该落幕了……

  其实是蒋信泽不好意思了,对上兰霄似笑非笑的眼神,他总有种心思被看穿的窘迫感。

  到底只是刚成年的男人,虽然比兰霄早些成年,阅历却远不如兰霄丰富,也没有兰霄那么沉得住气,更比不上她会无声无息的揭过话题。

  毕竟,兰霄拥有快穿世界的所有记忆,而他连意识都无法掌握。

  回到沙发上,兰霄自然而然的问:

  “定积分的那几道题,解出来了吗?还有不懂的地方吗?”

  自从通过高数探讨把两人的关系变成了朋友,蒋信泽就开始一点一点减少问题的次数。直到现在,他和兰霄的聊天内容中,高数只占六分之一的时间。

  达到目的就翻脸不认人了,蒋信泽这做法颇有点过河拆桥的意味。

  不道德,但是不多,也不过分,尚在情理之中。

  似乎是良心发现,蒋信泽瞬间就想起了被挤到记忆角落里的高数题,并细致的回答兰霄。

  良心发现是不可能的,他只是借着题目结束上一个话题,让兰霄忘记演戏的事情。

  看出蒋信泽不好意思了,兰霄也就顺着他的意思来,虽然有主动问话,却没再提出让他演戏的要求: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要是蒋信泽一直揪着兰霄的糗事不放,兰霄先是会害羞,慢慢地忍无可忍,最后扭头走回房间宣布单方面冷战。

  论冷战,没人比得过兰霄,因为她巴不得别人不跟她交流。

  她之前还觉得蒋信泽一直给自己发微信有点吵。琇書網

  而且,这个世界,他们还没走到一起,兰霄也没养成对他的依赖,不就是冷战嘛,谁怕谁?

  蒋信泽和兰霄不同,即使被兰霄追着,也不会恼羞成怒,只是会变成鹌(音安)鹑(音纯),闭着嘴一动不动。如果兰霄继续逗下去(当然,很有可能不会发生,因为人设不允许),就会发现蒋信泽弱小可欺的一面,最后发展成……

  好在兰霄体贴人,没让自己变成讨厌的坏家伙,不过总有机会的。

  这两人坐在沙发上聊的开心,厨房里的兰瀚文忙前忙后,额头上的汗珠还没来得及流下,就被他用纸巾擦掉了。

  头上的汗可以擦,背上的却不好,兰瀚文大半块后背的衣服都被汗浸湿了。

  夏天做饭就是这点不好,太热了,炒个菜就出一身的汗,饭后不久就得洗澡,不然衣服都要被汗味给熏廋(音sōu)了。

  饭后至少一个小时才能洗澡,才到四十五分钟的时候,兰瀚文就会开始准备,为的就是不耽误一分一秒。

  一个月来,每次看见兰瀚文因为做饭炒菜把自己弄得汗流浃(音加)背,兰霄都会非常卖力的炫饭,每餐都是两碗,炫得肚子饱饱的。

  看兰霄吃的那么欢,兰瀚文觉得自己在厨房那么久没白忙活,家庭煮夫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除了心疼之外,兰霄还很庆幸:

  幸好做饭的人不是我,没人教原主做饭,兰家人不给她一点做饭的机会。

  想到这一点,兰霄又控制不住想起前世姑姑说的话。姑姑总是说,不会做饭的女孩子,以后嫁到别人家是会被婆婆骂的。尽管她这样说过很多次,在她家待了十年,兰霄也只学会了用电饭煲煮饭。做菜……有次姑姑放勺给她和哥哥,结果两人(哥哥掌勺,兰霄递东西)煮个蛋都忘了放油。不知道是表现太差了还是没那么机会给两人实践,她和哥哥下厨只有那次。

  不用对比,差距也一目了然,兰霄挺羡慕原主的。

  其实兰霄在守护神的那个世界学会了怎么做菜,只是因为惰性,能不动手就不动手。

  就算蒋信泽喜欢自己,那他也是客人,而且他还没告白,兰霄就不敢百分百确定。无论是哪种情况,身为主人和妹妹,兰霄都要肩负起摆碗筷和盛饭的重任。

  收拾饭后残局这种事情,兰家人就没让原主做过。因为直接跳过中学读的少年班,原主也不需要为了传资料沾阳春水。兰家养女儿的原则就是娇养,不用会做饭,不给任何压力,也不许沾油烟。

  炒菜和洗碗都会沾上油烟,所以兰家人是不可能让原主做的,他们甚至不让原主进厨房,连围裙也不让她系。

  可以说,兰家人让原主真正做到了十指不沾阳春水,把她宠成了养尊处优的大小姐。

  有客人在也不能挤到妹妹前头,兰瀚文先是给兰霄夹了几筷子她爱吃的菜,才看向已经咽下一口菜的蒋信泽:

  “怎么样?我的厨艺不错吧?”

  “嗯。”

  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兰瀚文做菜主要照顾兰霄,今天蒋信泽来了,他也就把一个自己和兰霄都喜欢的菜换成了兰霄和蒋信泽都喜欢的菜。

  高中三年,六百多天的午饭和午饭都是在学校解决的。而兰瀚文又是从高一开学第一天就开始和蒋信泽一起吃饭了,一吃就吃到了毕业,蒋信泽的口味,他了解。

  甚至就连蒋信泽一皱眉,兰瀚文就能明白是油太多了,还是姜太大块的原因。

  看蒋信泽是真的满意,兰瀚文也就能放心干饭了。

  心放下了,但是又因为好兄弟的承认有点飘,兰瀚文现在就是这种情况,饭菜都塞不住他的嘴,一边嚼一边说话:

  “虽然我从高考后才正式掌勺,但是…我其实在高三寒假的时候就开始学厨了……

  高三下学期,每天我都会看着我爸做菜,一边看,一边学。我妈也把这扩展成了我的新爱好,就连学习有时候也要靠边站。

  ……除了看我爸做菜,我妈还给我买了本菜谱,我自己还会上网查做菜教程。论对做菜的用心程度,我相信,我是不会输给你的!”

  别人聊天,没人cue,兰霄几乎不会插嘴,因此她只是一边扒(音爬)饭,一边听:

  看来做菜这个兴趣爱好,妈培养的很成功,未来嫂子有口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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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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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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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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