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兰霄>427 不好生养
  如果不是有重要的事情,兰霄是绝对不会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把沈徽叫出去的。

  至于重要的事情就是:

  “我生不了孩子。”

  这种事情应该早点说清楚的,兰霄之所以现在才说,当然是因为她才想起来。昨天,她才刚和沈徽解除误会,卢辰阳就来了。和卢辰阳说清楚后,兰鸿福又来了,她根本没机会想起这点。

  还是沈母说起他们都长得不差,生的孩子一定漂亮,兰霄才猛然想起。

  按照沈母的说法,沈徽是没有选择了才跟她在一起的。那如果这个目前唯一的选择又是只不会下蛋的母鸡,沈母还会不会同意?

  七十年代乡下镇上“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思想都还深深根植于人们心中。

  生不了孩子的姑娘,就是人再好,家里的条件再优越,找姑娘时也不在人们的考虑范围内。

  听到兰霄的话,沈徽的第一反应是问她怎么知道的。可是看她那笃定的样子,沈徽就觉得这也不是很重要。而且问出来了反而让人觉得他很在意兰霄能不能生。

  虽然沈徽也想和兰霄共同孕育一个小生命,但也不是非生不可。一只兔子都能把兰霄吸引走,要是真生了个孩子,兰霄还能有时间理他吗?而且,看兰霄的样子也不像是能照顾好孩子的样子。

  因此,沈徽只是淡淡点头:

  “我知道了,我会和爸妈说的,他们都是很开明的人,你别太担心。”

  即使有沈徽的话,兰霄也还是担心,但是转念一想又不担心了,反而有点纠结,还有点自我怀疑:

  反正也不是非要做夫妻不可,当朋友也是一样的。不过要是他和别的女人有了亲密接触,我还是做不到和他像以前那样。明明知道对方这样做是迫不得已,我还抓着不放,是不是太苛求了?所以要不要不顾他的压力和世俗观念对抗到底?

  其实担心的人不止兰霄,沈徽本人也是很担心的。

  那话他是说来安慰兰霄的,他的父母是开明不错,可如果是这种事情,他就不确定了。

  心事重重的兰霄把一脸期待的沈徽叫了出去,最后两个人回来时都是忐忑不安的。m.χIùmЬ.CǒM

  兰家人和沈家人看得奇怪,等沈徽把父母叫出去之后,兰家人就更奇怪了:

  小小和沈队长说了什么?说得好好的,怎么突然把人都叫出去了?这亲事该不会是要糊吧?

  无论心里有多么好奇,兰家人都不会问兰霄,除非她主动说出来。而兰霄因为不知道怎么解释,也就没有说,这种事情,到时候就知道了,所以不说也不要紧。

  兰家人看着沈家两个家长被儿子叫出来,再回来时,三个人都是满脸的笑容。

  兰霄一脸懵,兰家人则是喜出望外:

  看沈队长他们这样子,看来这亲事是吹不了了。

  兰家人真的在意兰霄和沈徽的亲事吗?当然不是,他们从始至终在意的只有兰霄的名声。兰霄的名声是沈徽坏的,如果这时候沈家又突然退亲,村民们会怎样看兰霄呢?

  沈徽和沈父沈母说明情况后,沈父皱着眉头没说话,还是沈母先开口:

  “嗐,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屁股大才好生养,我早就看出兰霄是个不好生养的主了。

  撮合你和兰霄,本来就不是为了让你们给沈家传宗接代,而是想给你找个伴。

  老二呀,咱们家上有老大,下有薇薇,是决不了后的。要是你和兰霄实在是担心,那我就和你爸再努力努力,争取给你们添个弟弟。”

  听到沈母的话,沈徽还能不知道她的意思?

  沈父原本还有点意见,但是一听到沈母最后一句话,就一点意见都没了。反而还兴致很高的对着沈母挤眉弄眼,整得沈母白了他一眼,暗骂一句:

  老不正经!

  沈家人才刚走,沈徽和兰霄定亲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百家村。

  沈父是开着车来的,从车上拿下来的东西左邻右舍都是看得清清楚楚的。三转一响,这不是聘礼的标配吗?

  都拿出收音机、自行车和缝纫机了,还能不是定亲?

  寒冷的空气也无法熄灭人们心中的八卦之火。村民们传的快,就是不用上工也不怎么出门,半天功夫全村的人包括知青就都知道了。

  曾丹蓉听卢辰阳说是最近有大喜事,却没想到这么近,近到就在第二天。

  听到消息的时候,曾丹蓉正在宿舍里窝着。听着女知青描述完,曾丹蓉就立即掀开被子穿戴整齐去了男知青的宿舍。

  看见卢辰阳拿着一本书靠在门框上,曾丹蓉竟然看呆了:

  “大冬天的,不扣扣子,你是真的不怕冷啊。”

  卢辰阳知道曾丹蓉肯定会找过来,提前解开扣子,在门口摆好了姿势。听到她这话,顿时什么抵抗温度的风度都没了,哆哆嗦嗦的放下书扣上了扣子。

  又八卦又直,追妻之路漫漫呀。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兰霄和沈队长的事情了?”

  这句话问出口的时候,曾丹蓉就后悔了。她这样说,好像兰霄早就和沈队长对上眼了一样。虽然提倡自由婚姻,可藏着掖着的总感觉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女方已经有了孩子。这个年代就是已婚人士都不敢靠个肩,没有婚约就先有了孩子。无论是谁主动的,无论真实情况是什么,女方总是被传不检点的那个。

  好在卢辰阳早有预料,明里暗里告诉其他男知青曾丹蓉会来,提前把他们都支走了。

  尽管发现没其他人在,曾丹蓉的声音还是小了些:

  “早知道也不告诉我,我们还是不是拥有深厚革命友谊的战友了?”

  战友?

  卢辰阳想做的是曾丹蓉的战友吗?

  不,他想做的是曾丹蓉的对象、男人、丈夫、孩子爹。

  可能是压抑的太久了,又可能是那天见证了几番转变的影响,卢辰阳忍不住否定曾丹蓉的话:

  “战友?不,在你的心里我们是拥有深厚革命友谊的战友。但是在我的心里,从来没有把你当成战友看待过。

  最开始的时候,你是话友,然后成了朋友,接下来,我想把这层关系变一下,变成对象。”

  听到卢辰阳的话,曾丹蓉大脑宕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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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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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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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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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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