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奶奶先前只是为了避免饭菜煮少了才出来确认一下。现在确认完毕,她也就暂时不管沈徽为什么不按常理出牌,只是转身回了厨房,身后跟着兰母。
两个女人进了厨房,一边处理饭菜,一边小声说着沈徽。
“妈,你说这沈队长留下来是?”
“没在外面看见有车停着,沈队长应该是和昨天一样,是走路来的。昨天小小是出来了,但我撵得快,而且看样子,沈队长应该是没注意到小小。可能沈队长只是肚子饿了,所以才留下来吃顿饭,也蓄点力气。毕竟都已经这么晚了,路上也没车,更不会有人能顺路载他一程。”
淘好米,兰母把米和水一起倒进大铁锅里:
“昨天的事情,除了沈队长,谁也不知道。但是今天,是小小接待的沈队长…妈,你说沈队长会不会……”
她会觉得沈徽是见色起意,还真不是因为她觉得兰霄长的多好看,而是兰霄这个外貌条件在七十年代,尤其是农村,的确出挑。
一身的皮肤,比米饭还要白,与其他人完全不是一个肤色。在这个人人瘦得跟竹竿似的乡下,兰霄脸上还能有点肉。除此之外,兰霄的脸蛋白里透红,脸颊粉扑扑的,比年画娃娃还要讨喜。
在这个年代,“脑体倒挂”现象严重,知识分子的工资没有工人高。再加上高考还没有恢复,知青纷纷下乡搞建设,见过不少女知青的百家村村民早就没了之前的那股新鲜劲儿。见过兰霄几面的婆子更是觉得那些城里来的女知青不如兰霄。
就连京城里下来的男知青都被兰霄的脸给迷住了,兰母可不觉得沈徽就不会:
我家小小可是百家村公认的村花,可不是那些城里娇滴滴的女娃子可以比的。那些个女知青,哪个有我家小小白?哪个有我家小小招人喜欢?
说着城里人娇滴滴,兰母似乎忘了兰霄也不遑多让。
“我去把大福叫来问问。”
三个男人在堂屋里坐着谈天说地,突然兰奶奶走了过来,对着兰鸿福说:
“你跟我做饭去,我和你妈不知道沈队长爱吃些什么菜,你进来给我们出出主意,免得沈队长吃得不尽兴。”
听到兰奶奶的话,沈徽站起来就要阻拦:
“兰鸿福奶奶,我常年在部队里待着,对吃的没什么要求,更没有忌口。只是一顿饭而已,不用这么麻烦,随便做几个菜就行。平时奶奶和兰鸿福同志是怎么吃的,今天就怎么做。”
兰父虽然不知道兰奶奶的意图,但作为东道主的热情还是有的,他一把就将沈徽按回了板凳上:
“沈队长不用客气,我家大福在部队里没少受你照顾,一顿饭而已,应该的。”
见兰父拦住了沈徽,兰奶奶心想:
我这儿子终于做了一件像样儿的事,也不是一点用都没有。
领着兰鸿福进了厨房,兰奶奶问:
“大福,这沈队长是个什么样的人,你知道吗?”
兰鸿福想了想,答:
“沈队长啊,沈队长可可严厉了,除了训练的时候,就是平时也要求我们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卧如弓。今天沈队长突然留下来吃饭,我都怀疑他是想趁机看我吃饭的时候有没有坐好。”
兰奶奶问过了,兰母又问:
“那这沈队长家里有没有给他安排对象?未婚妻呢?他身边的女娃娃多不多,他对那些女娃娃怎么样?”
“没听沈队长说起过自己家里的事,不过他身边的女孩倒是挺多的。整个部队几乎一半的女孩都喜欢围在沈队长身边。不过我们沈队长可不近人情了,不管那些女兵和护士怎么说,他都不理。”
部队里的女娃娃就是全都加在一起,也比不上我家小小一根头发丝儿。
“大福你说,这沈队长留下来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小小?”
兰鸿福到底不像兰父,遗传了兰母的精明。兰母话都说到这儿了,他也就不再觉得自己老娘是想八卦,而是明白她是担心沈队长看上了小小。
自古红颜薄命,女人总因为男人的过错背上祸水之名。太过貌美的女人,就是生在权贵之家也要藏起来,更何况是在寒门。
仔细想了想,兰鸿福也不再觉得沈徽不近人情,而是明白是部队里的那些女人不够漂亮,才没能让沈徽动心。部队里的那些女兵或许不够漂亮,但自家妹子是绝对够的。
“长官就说过,沈队长是个擅长隐藏自己情绪的人。如果沈队长有心,就是对他再了解的人,也猜不透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不过长官也说过,人无完人,做了事情,总会露出马脚。
待会儿在饭桌上,我会多注意队长。”
虽然是敬仰的队长,但兰鸿福也不想他变成自己的妹夫。不是因为他太尊敬沈徽,而是他从来就没想过兰霄会出嫁。
饭菜都端上桌后,兰奶奶敲门进了兰霄的房间,小声叮嘱她:
“小小,晚饭沈队长也在,待会儿你只要端着饭碗吃就行,我们给你夹菜。要是晚上没吃饱,等沈队长走了,奶奶再把温着的鸡蛋拿来。沈队长没走的时候,你就先在房间里吃点糖,要是困了就告诉奶。”
兰霄自从进了屋叫了兰鸿福之后就在房间里待着。因为之前出过事情,有外男到家里来的时候,原主都是关在房间里的。
原主虽然没读过书,但房间里还是有纸有笔的。没事的时候,兰霄就在房间里写写画画消磨时间。琇書網
百家村的房子多是只有一层,堂屋在中间,两边分布着卧室。
原主的房间挨着堂屋,门和墙的隔音不算好,堂屋里的声音,兰霄都听得见。兰奶奶说的这些,兰霄都明白,外人到底是外人,有外人在的时候,还是要做做样子的。
兰霄点点头,跟着兰奶奶走出房间,几道视线落在她的身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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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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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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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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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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