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天蒙蒙亮,就赶紧起来收拾下山。
一是惦记着出去打仗的人,二是担心家里的东西。
虽然他们把金银细软等贵重物品带在身上,新盖的房子,地窖里的粮食,还有那些盆盆罐罐的可都是他们的心血。
前两天是没法子,现在尘埃落定,就待不住了。
林荞吩咐四个小姑娘跟着林穗一起走,就一个人先跑下山了。
家具还在她空间里放着呢!得赶紧回去放好!
大伙一起回去,人多眼杂,容易露馅!
而且,今天也是见蜃宝的日子,半月见一次,她还挺想它的,也不知道它又胖了没?
出了半弦山,林荞便从空间放出一头高头大马,这马还是从姚庆和别院中弄来的呢!
怕引起有心人的注意,一直在空间里放着,现在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放出来了。
翻身上马,直奔罗家庄。
刚进新家的胡同,就看见罗里正和两个四五十岁的男人在胡同里说话。
这两人她见过,暖房那天他们被邀请过来吃饭了。
罗里正看到林荞,赶忙走近招呼她,“林姑娘回来啦!大伙这是要搬回来吗?”
林荞笑着点头,“是啊!辛苦里正和两位大叔了,等大伙回来,一定请你三位过来喝酒。”
罗里正眼睛眯成一条缝,“都是一个庄子,客气啥!”
他昨天收到上官冽大获全胜的消息,就知道河对岸这些难民要支棱起来了。
也猜到林荞他们要回来,为了跟大伙搭上话,今天已经跑了三趟了。
听出他的意思,林荞忍不住抿嘴一乐,这个里正心眼倒不少。
不过和他打好关系,倒也没坏处。
眼珠一转,询问道:“里正大叔,村里闲着的劳力多吗?”
“多啊!这边临海,冬天又冷,一年只能种一季粮食,村里的老少爷们平时都是靠打散工糊口,
现在哪都乱糟糟,大伙也不敢出去,都在家闲着呢!怎么?你想雇人吗?”
罗里正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林荞。
他猜到林荞为什么这么问了。
林荞买了那么多荒地,肯定需要人开荒。
林荞也没让他失望,
“我打算雇人开荒,与其雇佣别人,不如雇佣自己人,你说呢?里正大叔。”
罗里正连连点头,他家祖辈都生活在这里,和村里姓罗的均沾亲带故。
林荞如果雇人开荒,那些日子不好过的人家,今年冬天也能吃顿饱饭了,也解决了他一个大难题。
“你想雇多少?”
林荞:“有多少雇多少,工钱跟盖房子一样,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你可不能找那些偷奸耍滑的人,不然我可不给钱的。”
罗里正:“当然,你放心!”
“那行,等过几天开荒,我通知你。”
告别罗里正,回到家里,林荞把所有的家具摆设放好,看看天色不早了,便上马奔东海而去。
蜃宝今天来的有点晚,天快黑了才到。
看见林荞,细长的身体,就像一支离弦的箭,用最快的速度冲到了她面前,
“嘶嘶,林荞,我可想死你啦!”
林荞微笑着打量着它,发现它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你这是最近没啥好吃的,才想起我来吧!”
“嘶嘶,当然不是,哎?你咋中了魂咒了?谁害你的?”
刚见到林荞太高兴,没仔细看,现在才发现她的眉心居然缠绕着一丝诅咒之力。
蜃宝的话,让林荞顿时想起了黎九命临死前的诡异样子。
好奇道:“对我有什么危害吗?”
蜃宝变成野鸡的模样,跳上林荞坐着的礁石,歪着脑袋,观察了一会儿林荞眉心,
“嘎谷,还真是魂咒哎!不过好奇怪,他用魂飞魄散做代价,只是在你身上做了一个定位,这是为啥?”
想着黎九命临死前说的话,林荞神色也有些郑重起来,“蜃宝,你相信天命吗?”
“信啊!我不就是天命之子吗?”
龙是上天的宠儿,这是刻在他骨子里的自信。
林荞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把黎九命临死前说过什么,做了什么告诉了它。wWW.ΧìǔΜЬ.CǒΜ
蜃宝这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它转过头去,看向东海的方向,沉默了好久才道:
“嘎咕,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岂不是活的?它平衡着世上的规则,所有想打破规则的人,都会有相应的东西或者人出来制衡?”
它想起自己这些日子,在东海的海底见到的那些堕灵碎片,那么多,可以想见它的原型有多么大。
这个世界有点奇怪啊!
林荞……
命题有点大,脑容量不够。
“你有办法把这个坐标去了吗?”
蜃宝点头,“没问题。”
说着,从嘴里吐出一堆堕灵碎片,又用它尖尖的嘴,一块块的摆成了菱形阵,“嘎谷,你站在那里不要动。”
语气是少有的严肃,然后林荞又看到了当初第一眼看到他时候的样子。
巨大无比,比初见的时候更威严,鳞片的颜色也更华美了。
只见它看不到尽头的身躯轻轻摆动了一下,口中吐出一个人类听不懂的音节。
林荞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的撞了一下眉心,然后,那道牵着她的线就断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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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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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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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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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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