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荞林穗心疼的不行,林穗甚至照搬林荞的法子,去菜市买了好几只野鸡回来。
可小粟儿连看都不看。
虽然样子长得差不多,他就知道那里面没有蜃宝。
林荞只好把别的事情都推了,每日带着他到处玩耍,陪着他说话,但是聊的最多的还是蜃宝。
“二姐,你说蜃宝是不是因为大白回来,才离开的?”
“当然不是,小粟儿的朋友怎么会那么小气。”
“那它为什么不声不响就走了呢?”
林荞将他紧紧抱在怀里,“有些朋友会陪我们一阵子,有些朋友会陪我们一辈子,蜃宝就是那个陪粟儿一阵子的朋友,我们只要享受在一起的过程就好。”
小粟儿懵懂的摇头,“粟儿听不明白,粟儿就是很想蜃宝。”
“也许蜃宝有它不得不离开的理由呢?比如家里的雉鸡姐姐来找它,就像小粟儿出门久了,大姐二姐都会着急一样。”wWW.ΧìǔΜЬ.CǒΜ
小粟儿神情忽然低落下来,大大的眼睛里蓄满泪水,“那二姐会不会离开粟儿呢?”
林荞赶忙拍拍他的后背,保证道:“当然不会,我还要看着小粟儿长大呢!”
小孩子的感情纯粹,但也健忘,林荞给小家伙找了一个私塾上学,有了新的朋友,他渐渐走出蜃宝离开带来的伤痛。
林荞见他心情好多了,开始张罗果树苗的事情。
春秋两季都可以移栽树苗,现在培植,正好秋天移栽。
青阳府在大周的东北方向,气候更偏向北方。
这里适合苹果,桃子,梨,葡萄,李子,樱桃之类的水果生长。
林荞打算种这几样水果。
她在离着罗家庄不远的半弦山中,找了几块人迹罕至的地方,开始培育树苗。
用的是插芊法子,剪些树枝插进土里,用木系异能催使树枝生根发芽。
如果有人看见这一幕,一定会被吓个半死。
只见那些不过小指高的树枝密密麻麻的插在土里,然后开始往外冒芽,绿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
直到这些树苗长到小腿高,林荞才停止催生。
并拿出一块绿色晶石吸收。
这活不但累人,还有点费晶石。
不过也有好处,林荞觉得自己的异能增长更快了。
估计再有两个月就能升到三级,比原来预想的要早一个月。
罗家庄这边,大伙也在热火朝天的忙着。
虽然来了两个施工队,他们也不闲着,房子用青砖盖,院墙要用土坯垒起来。
所以大伙都在做土坯。
这样比较省钱。
陈楠典有时间就过来看一下施工进度,已经和大伙混成自己人了。
周复疏也不知道怎么地,忽然对盖房子起了兴趣。
亲自给自己和林荞的房子,设计图纸,每天不嫌脏,不嫌累的在工地上指挥,
见他活蹦乱跳的,比在路上精神,林荞就不再管他。
忙的正晕头转向,不知此时是何时,明云坊的掌柜送来了新衣服。
林荞这才想起,自己答应上官悠然要去赴宴的事情。
后天就是正式的日子了。
上官悠然的宴会,不用想,来的都是当地达官贵人,豪门望族。
这种宴会比的就是穿衣打扮。
林荞不想出风头,也不会穿的太过于寒酸,给上官悠然丢人。
梁王府抄来的箱子里有云锦,蜀锦,缂丝等各种高级布料,索性给姐弟三个,每人定了四套衣服。
至于饰品,她想自己亲手做。
有着金系异能,她能将金属变成任何她想要的形状。
眼光审美也超出这个时代许多。
手里不缺材料,不如自己做两套出来,
看着明云坊送来的衣服,林穗有点眼花缭乱。
太漂亮了。
她的衣服是一身藕粉,领口,袖口上绣着翩翩起舞的蝴蝶。
裙子绣着一朵一朵的芙蓉花,看上去精致秀雅,又不失华丽。
林荞的衣服是淡青色,上面绣的兰草,这种颜色一般小姑娘压不住,可配上她带点清冷的气质,竟然格外的契合。
小粟儿的衣服是黑底压的红边,用金线绣了几个小柿子,寓意事事如意。
摸着这些价值不菲的衣服,林穗有点担心不适合她们的身份。
“二妹,咱们只是普通百姓,穿成这样,会不会太过于惹眼?”
林荞摇头道:“先敬衣裳后敬人,咱们穿的太寒酸了,郡主会被人非议的。”
青阳府各种人际关系,十分复杂,她们和上官悠然一起来到这里,身上已经贴上了她的标签。
上官悠然身份比谁都尊贵,但她有极大短板,就是身边无人可用,毕竟她已经离开这里十年。
这次邀请是上官悠然递出的橄榄枝,林荞既然接了,就不怕别人找事情。
她对权力不感兴趣,也不想做一个人人可欺的普通百姓。
林荞清楚自己不是个能受气的性子。
既然总要站队,不如找个熟悉的人。
实在不行,大不了掀桌子!
林穗明白林荞的世界自己不懂,索性不在纠结这件事情。
不得不说,她和林荞相处日久,身上也带点光棍气质了。
吃过晚饭,回到自己屋里,林荞进入空间。
在一个箱子中,拿出一盒珍珠。
这也是来自梁王府里的好东西。
还得说人家王爷的存货,档次就是高。
梁王府出品,比知县守备什么的,强的不是一星半点,随便拿出一些,都是顶级货。
比如眼前这一盒南珠,大小一样,个个圆润,光泽白中泛粉,实在太配林穗和她的年龄了。
林荞打算用这盒珍珠做两套款式不同的首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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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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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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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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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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