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早饭,大伙也开始忙碌起来,明天就要离开山谷了,今天要把需要带走的东西都收拾好,还要做出在路上能吃三天的干粮。
来到山谷二十多天,行李还真多出不少东西,五十多张兔皮,三张羊皮,六张鹿皮,十几张狼皮,甚至还有一张虎皮。
都是大家在这些日子里攒下的。
张屠户会硝皮子,教大家把所有能用的都硝了。
以后下山,到了县里,能卖不少钱呢!
经过这些日子休养,大伙的精神面貌也跟刚到山谷的时候不可同日而语。
张屠户父子三人原来看着也很壮实,但那是吃猪油吃出来的。
现在身上的虚胖不见了,胳膊上全是疙瘩肉。
林水生和他几个儿子,以前虽然个子高大,但全是骨头架子,现在两腮也鼓起来了,看上去健壮了不少。
金成山几人的身体也养过来了,还跟大伙一起练了几天功夫。
女人们不用像男人那样起早贪黑的练功,但林荞也要求她们早上起来跑半个时辰的步。
吃的又好,心情舒畅,个个脸色红润,看上去年轻了好几岁。
除了林知棋和陈璟,两人总是偷懒,跟以前没啥区别外,大伙的身体素质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陈璟后来才跟林荞说实话,他俩不太愿意把自己练的壮壮的,感觉那样不符合他们文弱书生的气质,不美。m.χIùmЬ.CǒM
像周复疏那样的最好。
五官俊秀,面白如雪,彬彬有礼,又气质脱俗。
把婶子,大娘,大嫂的魂都给勾走了,天天围着他转。
让他俩羡慕的不行。
林荞“……”
“他白,那是人家身体有病!你俩纯粹是脑子有病!围着他转,是因为他只要支使谁,就给赏钱,哪像你俩抠门的要命!
其实她不太了解现在的审美主流。
这个时代的男人都是以文弱为美,虽然不讲究簪花敷粉,但不管男女,讲究个肤白如玉,清新淡雅。
她穿越在村里,见过最多的就是普通百姓,哪里知道上流社会的流行风向。
再说,就算她知道,她也不喜欢文弱书生,林荞喜欢孔武有劲的那种。
周复疏这几天觉得自己身体越来越有力气,手脚也不像以前那样冰凉。
他心里清楚,应该是林荞给的药起作用了,对林荞说给自己治病的事情,也期待起来。
“也许……她说的是真的呢?!”
看着院里和弟弟打闹,笑靥如花的林荞,眸子不由得闪过一丝赞叹。
什么人才能教出这样的丫头?
小小年纪,做事心思缜密,杀伐果断,做人心思通透,有情有义。
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两人既针锋相对,又有一点惺惺相惜的样子,嘴角不禁露出笑容。
大伙忙活了一天,把所有事情都安排的井井有条,就早早上床休息了。
今天睡个好觉,明天早起赶路。
夜色深沉,林荞偷偷离开了山谷,骑上她的小骏马,很快就到了奉安。
进入梁王府,才发现府里的气氛很是低靡,她逮住个小丫头一问,才知道,自从张天魁失踪以后,梁王大发雷霆,在临州高价悬赏通缉他。
因为人抓不到,脾气上涨,梁王府才一片愁云惨淡。
把小姑娘弄晕,林荞直奔藏拙堂,看了一会,发现这里护卫果然严密,三步一哨,五步一岗,把个藏拙堂守的密不透风。
找了半天她都没找到进去的机会。
大半夜辛辛苦苦的跑过来,又空手而归,林荞不接受这样的结果。
望着离藏拙堂不远的朝晖堂,心里有了主意。
朝晖堂是梁王的起居之所,林荞打算在那里放一把火。
朝晖堂起火,对梁王府来说简直就像天塌一样,锣声喊声一片,“走水了,朝晖堂有水了,”随着声音响起,不一会儿,各路人马纷纷往这里狂奔。
拿盆的,拿桶的,只要能装水的,什么样式都有。
林荞躲在角落,看到藏拙堂也开始往外调人,就知道事情妥了。
梁王有难,谁不想表现一下,负责藏拙堂安全的人怎么都要派几个人过去。
人一动,林荞就寻隙进到了里面。
藏拙堂也是一个大院子,房子没有窗户,所有的房门,都裹着厚厚的铁皮,用特大号的铁锁锁住。
不过,遇到林荞统统不管用,金系异能可以改变金属的特性,林荞把手放在铁锁上,很快铁锁就变的软啪啪,跟面条似的。
轻轻一扯,就断了。
林荞顺手把它扔进空间,别留下线索。
推开正屋的大门,三间正房已经打通,一百五六十平米的房间,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箱子。
林荞看都没看,通通收了。
她用最快的速度把正房的东西清空,开始寻找周复疏提的地下金库。
用手敲打着墙壁,果然在北墙的东角,传来了kongkong的声音。
她用力往里一推,墙体就缩进去了。
林荞拿出手电,往里面照了照,一道楼梯往下延伸着。
顺着楼梯往下走了大概有五米多,她面前出现了一扇高有两米,宽一米五的大铁门。
上面的锁比外面那个还要大。
林荞依旧把它弄软,收进空间,进入地库,用手电往里一照,“嚯!”摞到屋顶的箱子,一眼望不到头。
地下的箱子,有些还打开了,露出里面的金元宝,在林荞手电光的照耀下金光闪闪。
饶是林荞已经见过大场面,也被震惊住了。
梁王这些年积蓄,大概都在这里了吧!
她又打开了几个箱子,里面没有别的,还是黄金。
难怪叫金库呢!
林荞一边往里走,一边收,收得手都酸了。
把箱子收完了,她才看到这个地下金库的全貌,大概有六百多平米。
她估摸了一下,这里最少五十万两黄金,折合白银五百多万两。
林荞嘴里喃喃着:“这下是真的发财了!”
出了地窖,林荞没再动厢房的东西,手里有五十万两黄金的人,看不上那点小钱了。
对,就是飘了!
出了藏拙堂,林荞刚要回去,又站住了。
拿了梁王这么多钱,她是不是要对周复疏好一点。
那家伙的嘴太叼了,吃饭要吃碧粳米,吃肉要吃最嫩的里脊肉,吃菜只吃菜心。
偏偏他又有钱,出手又大方,大伙乐的把最好的给他留着。
去厨房给他弄点好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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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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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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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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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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