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荞也只能乖乖的跟着一起离开。
回到怡红楼,娆娘把她叫到自己的房间,追问她事情办的怎样?
“我这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光想着你这事了,连话都没和那些夫人们说几句,
为了你,姐姐今天亏大了,快跟我说说,事办的怎么样?别让我白担心了!”
林荞把自己在听竹轩遇到红线虫跟青铜灯的事情说了一遍。
娆娘是土著,又见多识广,没准会知道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怕恶心到她,林荞没说自己把它们都带回来了。
果然,娆娘听到灯盏燃的是绿火苗,“哇”的一声就站起来了。
“真是绿火苗吗?哎呀!还真有这种东西!”
林荞打断她的感叹:“快,跟我说说那是个啥玩意?看着还挺瘆人的”
娆娘沉思了一会,才缓缓道:“说起来,已经有七八年了,那时候从青阳府过来了一个商队。他们的首领很喜欢我这里的一个姑娘,也是有一回喝酒,曾经提过那么几句,ωωω.χΙυΜЬ.Cǒm
他说,东海的海岛上有一个神秘的九黎族,他们出生的时候,就会去祖庙选一盏青铜灯作为本命物,那个青铜灯的灯油燃用的是人油,点燃以后火苗是绿色的。”
说到这儿,娆娘又问了一句,“你没用手拿那个灯吧?”
林荞一脸正色,“当然没有。”
“没有就行,用人肉熬的灯油,啧啧~好恶心。”
林荞......你要不是一脸兴味,我就信了。
并且决定,回去就洗手,必须多洗几遍。
“那他还说过那些虫子是怎么回事吗?”
“这到没有,他只说过九黎族和咱们长的哪都一样,就是耳朵后面长了两个鱼腮,也因为这个,陆地上的人都当他们是怪物,久而久之,他们就极少上岸了。
听到这里,林荞已经确定张天魁就是九黎族人,把脸蒙的那样严实,没有鬼才怪。
娆娘也在此刻想到了这一层。
瞪大眼睛看向林荞,“那个张天魁会不会?”
林荞轻轻点头,“应该错不了。”
“那梁王知道吗?哼!肯定知道,他又不是傻子。”
娆娘有些气鼓鼓的道。
临州的掌权人这么不靠谱,作为他治下的百姓实在没有安全感。
林荞暗忖,梁王在知道张天魁是九黎族,还把他待若上宾,甚至为了哄他开心,把儿子最心爱的千里马都杀了。
只能证明,张天魁能给他带来更大的利益。
到底张天魁能给他带来什么呢?
猜不出来,林荞也不再费劲去猜。
动脑子不是她的强项,她决定晚上去找一个人问问。
梁王世子一定知道。
熟门熟路,偷偷潜入进去应该没问题。
“什么?始作俑者真的是你。”
周复疏忍不住小声惊呼。
林荞:“你轻点声,回头把人招来。”
周复疏这才小声道:“快跟我说说,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听说,张天魁当场就吐血了七窍流血了,还喷了他一身,知道吗?听到这件事,我都多吃了一碗饭。”
林荞……鉴定完毕,这儿子绝对不是亲生的。
周复疏不知道林荞在暗暗吐槽他,兴致勃勃的一个劲儿说着张天魁当时的惨状。
“咳咳,世子殿下,我今晚过来,想和你打听一件事,你知道听竹轩二楼的那些虫子是怎么回事吗?”
周复疏幸灾乐祸的谈兴正浓,却被林荞打断了话头,立刻变了脸,“知道的不多,不过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林荞……这才是他正确的打开方式!
刚才热情的样子,差点以为认错人了。
不过,性格阴阳怪气,反复无常的周复疏,和她上辈子的一个亲人很像,也因为这一点,她总是忍不住包容他的毒舌。
对待这样的人,还是得拿出点耐心来,“世子殿下,说起来,咱们也算是同仇敌忾,张天魁害死你的宝马,你难道不想给它报仇吗?”
周复疏淡淡道:“你三番两次的跑到我这儿打听张天魁的消息,到底是为了什么?可别说是你想帮我。”
林荞摇头苦笑,“相信你听口音也能听出来,我不是奉安城人,我们是从安阳府逃出来的难民,你应该知道安阳府已经彻底乱了,
我们本来想找一个没有战乱的地方,安生过日子,走到临州,却遇到你爹抓人挖矿,把我的朋友给抓起来了,
我到矿上去救人,没想到张天魁把他们全都弄成了行尸走肉,
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偷进梁王府,想从他身上找到方法救人,世子,我能看出来,世子你不是心狠之人,还请帮帮这些无辜的百姓。”
听了林荞的话,周复疏不禁打量起眼前这个瘦小的身躯,良久,眼中忽的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
嘴上却依然没好气道:“你不用给我戴高帽子,我父王那样的人怎么可能生好心的儿子,
不过,我们到可以谈一笔交易,你要是同意,我就把知道的全部告诉你。”
“什么交易?”林荞诧异的看向他。
这次周复疏倒是没让她猜,“你们既然是往这个方向走,应该是想去青阳府定居吧?把我也带去青阳府去怎么样?”
他也是听到林荞为朋友奔走,又为那些百姓求自己才忽然起了这个念头。
反正自己也活不了几年了,不如出去走走。
去看看壮丽山河,比死在这个藏污纳垢的梁王府要好的多。
到时候选一处好山好水好风景的地方一埋,也算没白来这世上一回。
就算自己眼瞎,对方骗了自己也无所谓,任性一回,补偿一下自己无趣又悲凉的一生,就不算亏。
林荞被他的奇思妙想,吓了一跳,
“你没毛病吧?就不怕我卖了你?你这种长得不错,又细皮嫩肉的公子哥在某些地方可是很值钱的。”
周复疏被她的反应逗乐了,“想要钱,太容易了,我虽然在这府里是个讨人嫌的,可也不差你这点银子,想要多少说个数?”
林荞斜眼瞥着他,“切,有钱了不起吗?有本事你把你家的金库在哪里告诉我!”
周复疏也故作大方的指着门口,“你来王府也不是一回了,知道藏拙堂在哪吗?
王府的金库就在藏拙堂的下面,不怕死你尽可以去拿,顺便说一句,那里是整个王府戒备最森严的地方!”
很久以后,住在青阳府的他听到一个传言,梁王府失窃,梁王大病三个月都没下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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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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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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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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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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