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此落下患根,哪怕她活了两百年实力的进展也缓慢不已。
人类世界呢?金毛吼一头银发,当时明末,这副模样就是异类,并不能融入其中,更何况惧怕阳光的这一点,拾口饱饭都是件奢望。
不过模样不错,加入青楼,虽然金毛吼本身并不能接受,但是总归是有口饭吃。
金毛吼坐在铜镜前,面无表情,一旁的侍女由衷地夸赞道:“乐姐姐,你可真漂亮,要是我也能和你这么漂亮就行了。”
金毛吼并没有多大喜悦,连看都懒得看一眼,淡淡地询问道:“你觉得长得漂亮是一件好事吗?”
“那当然啦。”
侍女停下手中的动作,双手托住下巴,眼神带着憧憬地说:“我要是漂亮的话,就也能接客了,到时候遇到雅公子,或者大富人家就一辈子不愁吃喝。”
金毛吼不以为然,漫长的岁月,金毛吼早就积累了丰富的眼界。
落魄过,辉煌过,最困难的时候,险些饿死,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在洪流岸边捡到一袋泡坏的粮食,用这袋发霉的粮食卖了人家的小孩,才至于不饿死。
辉煌的时候,是自家先祖愧疚自己,将自己带进佛门三千世界的苦海。
若不是吃了其中的蛟龙,天鱼,金毛吼想,自己岂不是是第一个老死的吼类。
但是那并不是自己的,金毛吼分得清并没有沉沦其中,说实话金毛吼还很讨厌这种感觉。
每当自己的先祖拿着仙果宝礼看自己的时候,嘴里说着离开尸族,还有一堆子虚乌有的大道理,金毛吼几乎要吐。
心中咆哮着:“你可是光荣的金毛吼啊!看看你,你现在跟一只小猫小狗有什么区别?想吃就夺,看到钟意的异性霸占,这才是我尸族的风范!”
同时金毛吼失望的是她曾经有好几次都询问过他,为什么不救自己的母亲,但是得到的结果,金毛吼不想再提。
这其中的落差,多么巨大,金毛吼坦然接受,也因此金毛吼才能快速积累实力,累积见识,用旁人五百年能办得到的事,金毛吼用两百年就已经达到。
不抱怨,金毛吼很喜欢朱元璋的故事,朱元璋曾经乞丐的时候,几乎每天饿肚子,但是他放弃过吗?
没有,他心中想的恐怕是活下去,争取更好的,从来没有一丝厌生的情绪。
不抱怨,明白自己的不足,多积累自己的经验,抓住机会就要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爬上去,这才是强者应有的表现。
而弱者?只会咒骂,怨天尤人,空思进取,整天觉得累,不想活。
每个人都会累,为什么只有你的累,值得注意?
倒霉的时候,被山贼抓进寨子,那种生活简直就,简直都要比猪狗都要低贱,根本没把她当人。
而金毛吼呢?被囚禁在潮湿阴暗的房间里,面对每天排队根本不记得多少人进入房间的时候。
遇见变态的,被打半死,或者下巴脱臼,大出血更不是少见。
金毛吼并不觉得害怕,也不觉得愉悦,只是觉得无聊,终于等到一个好时机,县令饱受山贼的毒害,下令带兵清剿山贼。
金毛吼被关五十年,这五十年,山贼们早已老去,而发现金毛吼不老的秘密,更是渴望长生。
但是始终没有什么进展,而金毛吼只能默默忍受,暗中积攒力量,每时每刻抓紧修炼提升自己的实力。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金毛吼趁机跑出来,夺过一个山贼的铁刀,在混乱的夜晚中大肆报复。
在一群官兵惶恐的眼神中,金毛吼仰天长啸,浑身浴血,可是那群人并不敢上前,金毛吼睁开美眸,扔掉手中早已卷刃的刀。
这些年,金毛吼一直都在默默观察山寨的发展,再趁机收割用于治愈自身的伤势,反正是山贼杀了便杀了。
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金毛吼扭头跑进深林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思绪回到现在,听着一旁的侍女的唠叨:“所以啊,好处多多,你却一点都不珍惜。”
金毛吼心中冷笑连连,她不是没看过小说,明代小说发展的其实挺厉害的,只要卖钱,什么类型的都有。
说实话,每当看到主人公照顾落难的小孩或者异性,那么这个人就会死心塌地,或者产生依赖感。
金毛吼想,若是她当时落魄时,也遇见这个人,只会利用,并不是所有人生来都好性格的,也有人生来就是枭雄性格,并不会因为环境而改变。
房门咯吱一声被推开,一位穿着贵气的老太,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说:“乐湘女儿啊,你快收拾收拾,李公子可是等你很久了。”
金毛吼点了点头,伸手把头顶的发簪弄紧,起身便说:“我知道了妈妈,女儿让您费心了,我这就去。”
老鸨笑意盈盈:“快去吧。”
待到金毛吼出门离开后,老鸨原本笑意盛盛的脸庞瞬间冷了下来:“有什么可神奇的,等我再找个比你还漂亮的,看你还敢不敢这样?”
侍女有些为金毛吼打抱不平:“妈妈,可是乐姐姐,我从来都没见过比她还漂亮,乐姐姐也不是故意的。”
啪地一声,老鸨满脸怒容,落下的手掌还有些发抖:“闭嘴,贱人,哪里轮得着你擦嘴的事?做好该做的事,再多嘴就把你卖了。”
闻言此,侍女捂着自己的脸颊,耳朵还在往外面渗血,脸颊肿起一个大大的巴掌印,可是她并不敢反抗,只是低声哽咽,两眼的泪水极力压制。
有钱人家谁愿意把自己家的人买进这?女孩买进青楼,男孩就进宫当太监,或者进那些喜好龙阳之好的地方,也或者对口女性开展的桃色产业。
但是要是再卖?那就说不准去哪了?有的去卖给刽子手练手,有的去买到心理扭曲的人手中,等等等,连青楼都不愿意要的,卖的,可想而知能去的哪有什么好地方?
似乎是觉得解气了,老鸨并没有理睬这个侍女,转过身,扭动着身体,拉起走廊上的人有说有笑地离开,边走,边往下介绍着一旁风情万种的人,有男有女。
一个蓝衣青年,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右手拿着折扇,另一只手轻轻挽起金毛吼的手臂,胸膛挺得笔直。
一旁的人羡慕不已:“李兄好手段,竟然能第一个让乐姑娘服侍。”
“是啊,这可羡煞我等了。”
面对众人的吹嘘,青年微微拱礼:“各位哥哥,小弟实属侥幸,侥幸侥幸,当不得真的。”
“哈哈哈,快去吧快去吧。”
“别让乐姑娘等急了。”
青年挠了挠头,羞涩一笑:“那我就先告辞了。”
说完之后,青年挽起金毛吼走进一件极为奢华的房间。
走进房间,金毛吼微微行礼:“李公子可是口渴?今日刚进一批茶草,小女子品尝后,觉得尚可,特向李公子推荐。”
青年坐在凳子上脸颊带着笑意:“不需要,不是口渴。”
金毛吼轻嗯了一声坐在青年对面,双手抱着琵琶:“那今日,公子想要听些什么曲子?”
青年单手托住自己的下颚,一时间难以抉择:“嗯,我想想,今日都很想听啊,雅心大起,可是哪个都不太想听。”
金毛吼推荐道:“公子是读书人,小女子尤其擅长江南乡雨,雅对雅,才更适合。”
青年突然站起来,大手拍桌:“别装了,我就是要你。”
金毛吼看着他这副狰狞的样子,和以前见过的简直判若两人,不禁后退两步:“公子,我卖艺不卖身的,望自重。”
青年一把掀翻桌子,三步并做两步走到金毛吼面前,一把抓住金毛吼的头发,狠狠地把金毛吼拉过来。
“卖艺不卖身?呵呵,小爷我有的是钱,多加点钱,老鸨也不会说什么,我可知道多少人都是这样做的。”
金毛吼闻言沉默下来,不再反抗,确实是这样,有钱挣,老鸨为什么不这样呢?卖艺不卖身?不过是文人喜欢这样的,而老鸨也顺势的,实际的呢?懂得都懂。
青年粗暴地扯下布料,鼻息粗热,将金毛吼按在下面:“妈的,你可真金贵,老子给你砸了多少钱,连笑都不肯笑一个吗?”
金毛吼没有回应,青年脸上浮现出陶醉的神情:“贱人,看老子的厉害,怎么样?可比那些四十多岁,强多了吧。”
金毛吼只是觉得心中生出无尽的愤怒,但是她并不能表现出来。
坚持了那么久,终于将实力提升到了黑毛巅峰,不过她还需吸收日月精华些时间,才能彻底修复身上的暗伤。xǐυmь.℃òm
京城人气旺盛,吸收人气对金毛吼有益无害,但是同样也是危险的,如果不小心被道士法师发现,自己的处境是很危险的。
如今宗门强盛,遇见的能碰见落单的几乎不可能,虽然说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但是总会有意外的。
金毛吼想起来一句古言:小不忍则乱大谋。
金毛吼等不急了,只有自己的伤势好了,才能尽快回归尸族,借助尸族的资源快速成长。
金毛吼一方面需要时时刻刻用法力来修复身上的暗伤,要不然泄露出自身的气息,恐怕黑毛吼的尸体,也能炼制出上好傀儡,事情即将功成,才更需忍耐。
金毛吼心中怒吼:这是我最后一次受人支配,从今往后,我要强大起来,强大到可以让所有人仰起头看我!只有我才能号令,旁人不得不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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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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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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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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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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