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我就出来晨跑,这时候还算比较清静。
我很想看看明南京城,当年朱棣隐忍而成功当上了皇帝的地方,所以,我也就去了。
我跑进城门内,里面有人负责看守京城,也是古城了,不保护是不行的。
的确明旧址皇宫巍峨壮观,虽然被改为应天府,但不可否认,朱棣真的是有才华的一个人,在位期间聚人编制永乐大典,扩张疆土。
我看着这四处装饰着飞龙刻雕,我有些出神,哪怕几百年了,它依然栩栩如生。
“怎么?你也喜欢明朝啊。”身边一个帅哥问我。
我扭过头一看,他身高一米九,甚至要比我高一个头了,我身高才一米七而已,穿着短袖,但看得出他身材很好,至少肌肉跟健体运动员似的,长相清爽帅气。
我知道他是叶天,我看过他的资料:“对,挺喜欢的,明朝虽然命运坎坷,但大多数君王都是有骨气,有智慧的人。”
叶天并不认识我,坐在供游客休息的长椅上:“你怎么穿的跟道士一样的?兄弟。”
我坐在他旁边:“兴趣爱好。”
叶天指着皇宫说:“你看,那以前就是洪武大帝朱元璋早朝的地方。”
我对朱元璋的感觉很一般,虽然他是开国皇帝,起点低,成就高。
但朱元璋生性多疑,并不比曹操差,他原本是放牛娃,也导致他非常痛恨贪官污吏,在位期间,大肆抓捕贪官,奸臣,刑法严酷。
虽然效果很好,但也杀害了不少忠臣,当时,基本上朝廷上下人人自危。
我说:“我还是更喜欢朱棣,懂隐忍,有眼界。”
叶天大笑几声:“朱棣?同样是篡位,我倒更喜欢李世民。”
我暗暗估量他,他并不是武者,但看它的气血,力量甚至要比三级武者还要大。
我有些吃惊:“兄弟,你平时怎么锻炼的?看你的体型这么好。”
叶天伸出胳膊说:“我这是从小练的,你年纪不大,但留着胡子倒是显得你很老。”
我摸了一下自己的胡须:“是吗?我老是提醒自己要刮胡子,但老是忘。”
叶天起身说:“刘玄忧,你不要多管闲事了,你没那个能力。”
我心里无比惊诧,他怎么会知道我?我这次长了记性,都是没有暴露身份,和罗家成的帮助,哪怕查,也查不到什么。
一转眼,他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我脸色很不好,我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的,哪怕我打扮怪异,我就不信了,整个南京城就没一个打扮不怪异了。
我起身就往郊区赶去,这曾经发生一件怪事,是叶氏集团曾经准备在这开发一片学区房。
但奇怪的是,施工期间,意外频出,闹出了好几条人命了。
其中一件案例,就是一个月前,工地铲车司机,宋某在建设场地,挖掘基坑,但因为土壤流动,挖掘机翻进坑里,一旁的建筑仅四层的公寓楼倒塌,宋某当场死亡。
很显然,明显是不止这一件案例了,现在工地处于无人看管状态,出了这件事,没人愿意再愿意在这干了,钱再多也不行。
我翻过围墙,这是个小村子,人家不
多,只有20多户人家,但因为这个村子位置太好了,前通县一中,后往文化区。
我走在村子里,这还有很多器材,挖掘机,吊机,也因为匆忙没来得及撤走。
我推开一户人家的门,里面的尘土飘扬,我反应迅速,立马戴上面具,才没有被呛住。
我已经是二级武者了,我的反应力,又接近于人类的巅峰,可以这样说,一百米外,一个人拿着ak对我开枪,我也能立马躲开。
我闻到一股恶臭味,我看着桌子上摆着几道菜肴,和几碗大米,不过因为时间太长,已经发霉腐烂了。
手表突然来了一通电话,我接过后:“喂,罗哥?”
“你在哪?”
“村里。”
“我曹,你去那干嘛?我不是说了,明天就会有人过来带你吗?”
我觉得真不能拖了,就像上一次就拖了那么久,结果差点翻车了,如果可以,我还想今天一天就能把这件事解决了。
头顶屋梁突然断裂,带着瓦片就要砸在我身上,我取出辟堪,把屋梁撩到一边,高脚踢飞一块瓦片,随即挽了几个剑花,拨飞了剩余瓦片。
“什么动静?”
“没什么,一会回你电话,我先挂了。”
我挂断电话,一剑刺翻土墙,从倒塌的瓦房走过来。
电线杆上掉下来几只老鼠尸体,没有一点水分了。
我接着往前走去,墙上用油漆写满恶毒咒骂的词汇。
但大多数的还是:抵制强拆,还我家乡。
我踩在土墙上,一翻身就跳到瓦房屋顶,我环视四周,草木凋零,这很不寻常,现在才8月。
我听到铜锣鼓声,虽然很微弱,但我还是听到了,我踏在屋顶,连跳几下,我就到了基坑那。
倒塌的水泥钢筋已经被清理过了,但被压扁地挖掘机还躺在坑里。
我从屋顶跳下来,我忍不住皱起眉头,虽然车上的血迹和尸体已经被清理干净了,但我依然可以闻见血腥味。
南京前两天下过雨了,按理说不应该还有有这么浓郁的味道。
车里数不清的蜈蚣在里面蠕动爬行,感受到我的到来,一股脑齐齐往我这爬,看得让人密集恐惧症都犯了。
我拿过一桶这堆积的汽油,朝蜈蚣倒了过去,拿出火机一把火烧了。
我往后撤了一大段距离,燃烧蜈蚣冒出来的黑烟,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东西有毒。
哪怕会有几条漏网之鱼,但数量远没有那么多了,我抓了一把石子就玩保卫游戏一样,纷纷解决了残余的蜈蚣。
体内渗出来的紫血,看起来也是毒性不小。
我一直等到火彻底熄灭了,才敢过去,我蹲在坑洞里面,铜锣鼓声是从地下传来的。
这东西现在根本没法出来,我看着手里的辟堪,刃口是被雷劫劈成了紫雷颜色。
而道教降妖除魔最完美的法器是雷击桃木,或者雷击枣木,我这雷击龙鳞效果应该更好一些吧。
我准备去一个屋子里休息一下,我知道这是鬼祟做事了,等到晚上,我就能知道什么事了。
推开屋门,我看到一副骸骨趴在桌子上,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像是在桌子上刻着什么。
我走过去,把他的手移一边,上面刻的痕迹很浅,应该是这个人临死前,就体力不支了。琇書蛧
不该来的,钱多没命花,晚上根本跑不出去。
言简意赅,我挖了个坑把他给埋了,他应该是工地里的工人。
不过,这连个宿舍也没有,而且一路上也没见什么遗体,这个人怎么会想着在这过夜?
不过,不管什么,我还是出于好心,把他给埋了,我也没心情在屋里休息了,跳到屋顶,静静等待着夜晚到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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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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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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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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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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