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他行了个礼,在我眼里他从来没有伤害一个人,应该是对他帮助不大,但不管怎么他什么目的,他依然是让人感到阳光的。
“谢谢,墨本乌斯,我们走了。”
“好,慢行。”
我们三个人重新上路,我真的提不起劲赶路,虽然伤口已经经过处理了,但没有完全好,一动就疼。
冯禾东拿着书认真的看着,看来他也是认为这里是安全的,毕竟他们要是真的想要伤害我们三个,完全可以没必要弄这些小伎俩的。
我也开始回想罗斯的话,不可否认的是,他真的有让人难以置信的魅力,富有智慧,充满智慧。
“你在发愣什么?都要撞到铁栏杆上。”沈梦瑶拉住我说道。
我回过神了,没有对她说实话,我还是决定对罗斯的话保密,尴尬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我在想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沈梦瑶十分惆怅地说:“我也想家了。”
冯禾东抬头看到星星和月亮已经爬上去了,黄昏也如同垂暮之人一般,就要被新生的夜晚取代:“已经快天黑了。”
他拉开铁栏门的插销,推开门:“走吧,过去就没事了。”
我俩虽然早就知道那是一座墓园,但到了跟前还是难免有些抗拒。
冯禾东打开手电筒,看着手腕上的地图:“哎呀,还把地图给我弄坏了。”
沈梦瑶内疚得很:“对不起。”
冯禾东拿出小刀,用绳子穿在刀柄下的圆孔,一手拿着绳尾,一手拿着小刀用力一抛,小刀笔直地往前飞去。
3,4秒后,就听到刀子定在树木上的,主路都会种植两排柳树,桃树,是用来装饰或者镇邪。
他把绳子往后递,头不敢扭:“不要回头,抓好绳子,最好盯着后背什么都不要想,有我在。”
我在中间,沈梦瑶说,至少她在后面还可以推我一把。
冬天的白天总是那样的短暂,仅仅几分钟就完全黑了。
冯禾东一把拽下来钉在树上的小刀,这里阴风阵阵,吹得我很不舒服,应该不止是我,就连前面的冯禾东都忍不住裹紧自己的衣服。
呼啸而过的风吹起无数的纸钱黄纸,看起来就像下雪似的,坟地的枯树不停地摇曳着,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让人忍不住毛骨悚然起来。
冯禾东手伸在后面:“把你的小刀给我。”
我赶紧把从小卖铺拿的尖刃菜刀递给他:“给你。”
他用力把自己的小刀投掷出去,钉在前面的树干上。
左手握紧菜刀,右手松开握紧绳子的手,拿出一瓶水倒在自己眼上,我通过他手里的刀面看见,他忍不住瞪大眼睛,眼睛有些泛红,他很不适这种感觉。
人的眼睛,其实非常需要水分来湿润,这样眨眼,眼眶才不会太过于干燥,所以泪腺才会不断分泌眼泪。
不过平时只不过会只分泌到够湿润的标准而已,但是人一旦情绪低落,或者过于高涨,泪腺也会分泌过多眼泪,这样人的眼睛和眼眶就会泛红。
而他通过水到达这种状况,可以说,对人的眼睛还是有伤害的,适当哭泣,补充水分对于人是有好处的,但凡是过度频繁,肯定是有害的。
第一次,见面之前的时候,他应该是已经哭过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许是因为队友的离去吧。
他低头嘴巴嘟囔着不知道在念叨着什么,两三秒后,缓缓抬起头,用刀子割开指尖。
一滴鲜血滴在刀刃上,那滴血比平常的都要鲜红,冯禾东重重吐出一口气,把血在刀刃一抹。
直接朝左边墓地跑去,手里的刀子用力挡在自己胸前,直接被一下子打翻,一下子撞在身后的枯树上。
我们我俩只看见他一个人在那蹦蹦跳跳的,沈梦瑶迟疑了一下问:“他这样,真的没事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先看看吧。”
冯禾东拿着菜刀,在前面飞快挥动着,火花四溅,寒光闪耀,因为速度过快,刀子与某样东西,快速碰撞,火星落在地上,没一会就燃起了火焰。
这里最不缺的就是纸张,枯枝落叶,熊熊烈火,哪怕我离火群有十米,但我依然觉得热浪熏得脑袋晕呼呼的。
但他好像就跟没有看见一样,接着自顾自的没有收到一点影响,整个人直接消失在黑夜中。
即使是用手电筒,也看不到什么,我手伸到后面,准备告诉沈梦瑶,可是手在后面挥舞了两下,空荡荡的感觉,让我心头一紧。
我赶紧大声呼喊着沈梦瑶的名字,但是喊了几声,并没有得到回应。
倒霉的是我手里的手电筒还坏了,所谓祸不单行,应该就是说的这种情况了,我急得拍了几下手电筒,但是没有什么用。
也许是天气太过于寒冷,这火焰熏得我浑身暖乎乎的,至少这也算一个好消息。
我觉得还是要走出去,才能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古人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真的是很贴切的,我走一步算一步,周围的场景变化的很大,但是我一心的注意力都在这根绳索上,树木飞快生长,很快就变成了阴暗的树林。
火焰越来越大,有些不安分的甚至已经扑到我的身上,我只能尽量保持自己本身;安然无恙,至于其他的我没有任何办法阻止,只能眼睁睁看着手里的绳索被烧断。
我一个踉跄倒在土地上,手里紧紧攥着一截绳子。
突然天上下起了雨,面对火群势如破竹,很快就熄灭了大火,我也难得的感到心安。
毕竟都快烧死了,下雨了,难道不是最好的礼物吗?
我艰难的爬起来,身上没有痊愈,一下子翻到在地,真的感觉身上的伤口要裂开开了。
雨水很快打湿了我的头发,几个月没理过发了,头发已经长到了我的鼻尖了,要不是绑了一下,真的很碍眼,不是说不想理发。
而是头发一长了,也能保护头部的温度,手中已经湿透了绳子,也因为雨水,仿佛就像有了生命一样。
看着绳子飞快的长着荆棘,我赶紧想要把它扔了上去,没想到的是它直接跳过去一段绳子,在我手里长出了尖刺,穿破了手掌,长出了倒刺。
这样即使想要取下来也是一件难事,我用剪刀小心翼翼地剪断绳子上面的尖刺,把刺夹了出来。
看着手上的孔洞不断流着血,不消毒,止血的话,会感染,失血后果很严重的。
我手里并没有什么,大脑在飞快运转,很快,我把视线留在了枯树落叶燃烧过后的草木灰上,我走了过去,拿出剪子挂下来一些倒在伤口上。
剪断包里的秋衣,因为是棉的,效果很好,我赶紧缠住了伤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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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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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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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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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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