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十多里,到了一处水乡小镇,来到一家客栈门口,正准备进去歇息歇息,吃顿饭,就见客栈内有两男一女,正在交谈。
“老板,这位是?”
“客官,这位是我妻子。”
“老板,你店中昨晚客还有其他女客?”
“并没有,这家客栈乃是我和妻子共同经营。昨日只有客官一位,并无其他住客,更不要说女客了。”ωωω.χΙυΜЬ.Cǒm
“那敢问老板,老板娘,你们可是遇到了什么难事?”
老板犹豫了一下,才开口道:“这…不瞒客官,我们夫妻恩爱,如鱼得水。只是成婚多年,还没有孩子。”
旁边的老板娘顿时感觉有些不好意思,推了推自家丈夫,转头对那位住客说道:“客官,后厨的饭菜就要凉了,我去给您盛菜。”
赵恒心中一动,走进了客栈。
这处小镇本来就不大,地理位置又相对偏僻,来往的行人很少,这家客栈明显是没有什么生意。
见到赵恒走了进来,老板连忙起身招待:“客官,你是打尖儿还是住店?”
“住店,刚好肚子饿了,随便来两个小菜,一碗饭。”
“好嘞,您请坐,稍待片刻。春梅,在准备一份饭菜……”
看到赵恒,之前在和老板老板娘交谈的那个住客,也朝着赵恒点了点头。
赵恒也是微笑致意,那人大概二十七八岁,身材算不上太高,却极为健壮,手脚粗大,右手关节还有老茧明显,明显是个剑客。
即便是赵恒压制了所有的实力,这份眼力绝对也是大宗师级别。
“这位兄台,相逢即是有缘,何不坐下来一起吃?”
那人还很是豪气,再加上一身的正气凛然,赵恒也是生出了三分好感。
“那就不客气了。”
“看兄台器宇不凡,一副读书人的打扮,想来也是个有学问的。在下王鼎,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在下赵恒,见过王兄。”
就在此时,老板走了进来:“客官,您这头小毛驴不愿意去后院儿,我就把它拴在门口了。”
赵恒点点头,心中却是微微一动。
这小毛驴跟着赵恒的时间久了,感知也是越发的灵敏,一遇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直接就能给出反应,都可以说得上是一头驴型的雷达了。
看来这家客栈的后院有问题。
那叫王鼎的住客,听到这句话,看了看赵恒的小毛驴,也是若有所思。
简单吃过饭,通过交流,赵恒也知道这个王鼎是个游侠,最喜欢打抱不平,行侠仗义。
因为之前在老家得罪的人太多,实在待不下去了,便带着宝剑勇闯天涯。
吃过饭,王鼎提议道:“老板,老板娘,能带我去你们的后院儿看看吗?”
老板娘点点头:“当然可以。当家的,你在前面招呼着,我带这位客官去后院看看。”
赵恒也是站起身来:“王兄,正好我也去看看。此地风景不错,从后院儿直接可以看到群山。饭后活动活动,消消食儿。”
到了后院,老板娘略有些不好意思:“你们看,这院子里比较乱,我也没有顾得上收拾。”
那王鼎看到旁边有一口井,井上却是空荡荡的,既没有打水的缆绳,也没有水桶什么的,井边还长满了荒草,不由得有些好奇:“老板娘,你们这后院就有一口井,用水应该很方便吧?”
老板娘摇了摇头:“这口井我们从未用过。自从多年前,我和相公搬到这里,开了这家客栈,这口井就一直存在了。只是这井里的水不太干净,喝了容易坏肚子。”
趁着他们交谈的空隙,赵恒朝着井边走去,还没有靠近井边,就感觉有一股森冷的寒意袭来。
此时正值正午,皓日当空,明显不应该如此。
很明显,这井底下有脏东西。
再加上之前那王鼎的种种表现,明显是昨天晚上听到了什么动静。
赵恒把这一切联想起来,顿时有了猜测,响起了《聊斋》中的一段故事。
看来,接下来可以看热闹了。
再转头看向这那位叫王鼎的剑客,赵恒也不由得心中感慨,这也是一个不比左千户差多少的猛人。
很快,夜幕降临,正在屋里休息的赵恒,忽然听到后院传来一阵女子的哭声。
声音如泣如诉,悲切孤独。
住在赵恒隔壁的那位王鼎,好像早有准备,并未睡去,直接拿起随身宝剑走出门去,朝着后院而去。
赵恒走到窗前,将窗户打开一条缝,朝着那边望去。
只见后院之中有白烟升腾,一个一身白衣,身穿白色披风的女子,正站在荒草中默默哭泣。
王鼎明显看出那女子非同寻常,却一点儿都不害怕,径直走了上去,开口问道:“这位姑娘,你是何人?为何深更半夜在此哭泣?”
那白衣女子停止哭泣,回了一句:“我是什么人,与你有何相干?”
王鼎见那女子面色清冷,姿容俏丽,态度也缓和了许多,收起拔出一半宝剑,再次问道:“姑娘你半夜再次哭泣,可是有何冤屈?我王鼎最好打抱不平,不妨来我房中,详细说明缘由,我也好帮姑娘排忧解难。”
那白衣女子上下打量了一眼王鼎,见此人一脸正气,丝毫没有淫邪之气,也是点头同意:“多谢你的仗义慷慨,请前面引路,我这就随你去。”
两人从后院走到楼下,赵恒也看清了那女子的面容,倒也是个眉清目秀的,至少能打个八十分。
当然,比起自家的聂小倩,却是差得远了。赵恒倒是对这女鬼没什么想法,只是安静的看戏。
没错,这深更半夜在水井边哭泣的,就算赵恒用脚指头去想,都可以猜出她是个女鬼。
两人走进屋内,王鼎正准备点上灯,那白衣女子却是拦住了:“壮士不必点灯,今夜月光皎洁,我们就此谈话即可。”
王鼎也放下手中的火折子,伸手一引:“小姐请坐。小姐有何冤屈,尽管跟我说来。我王鼎行走天下,专爱打抱不平。”
那女子盈盈一礼,这才坐下,从言谈举止来看,明显也是个大家闺秀。
“壮士,我叫吴秋月,家父乃是当年的吴国名将吴子虚的后辈。”
王鼎点头:“不曾想,小姐竟是名将之后,失敬失敬。”
吴秋月摇了摇头:“已经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我自幼丧母,与父亲相依为命。父亲经商为业,我便跟着父亲东奔西走。只可惜,后来父亲也是得病死去。临死之前,父亲曾对我说,若遇到人品好的壮士,便可托付终身。我看壮士一表人才,家中可有妻小?”
王鼎摇了摇头:“王某孤身一人,家中并无妻小。只是,婚姻大事,小姐切不可如此草率。再说,我见小姐深夜在外啼哭,只是出于好心,想要出手相助,并无不轨之心。”
那白衣女子闻听此言,也是有些羞愧:“多谢壮士好心。”说完,竟然直接站起身来,就要往外走。
王鼎再次开口:“既然小姐不肯开口,我也不为难小姐。若是小姐想通了,今夜可来寻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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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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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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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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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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