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户人家明显是富贵人家,庭院很大,有亭台楼阁,有竹林湖泊。
门口的家丁看到赵恒衣着华丽,风度不凡,同样也不敢怠慢。
越是高门大户家里的看大门的,就越有眼力劲儿,知道看人的衣衫和气质。
赵恒并没有直接表明来意,这些大户人家都很看重面子,你要是直接说他们家有妖怪,不被赶出来才怪。
赵恒假意说有要事拜会自家主人,便让人去通传。
进入宅院之后,穿过三道门,走进正厅,赵恒才见到这家的主人,却是一个典型的商人。
“不知这位道长来我府中,有何要事?”
“当然是为捉妖而来。”
商人脸色不善:“青天白日,我这府中哪来的妖怪?”
赵恒念头一动,一把一尺飞剑悬浮在半空中,吞吐着雷光,让人心惊不已。
赵恒呵呵一笑:“我这把宝剑,最喜欢斩妖除魔。遇到妖魔鬼怪,便会自动出鞘。如今,剑指你家书房,书房之中必有蹊跷。你若不信,我立刻就走。他日家破人亡,也是咎由自取。”
那商人看着在半空中旋转飞舞的飞剑,吓得瑟瑟发抖,知道这是遇到高人了,立刻变了脸色:“还请道长救我……”
赵恒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前面带路,去你家书房。”
“道长,这边请。”
赵恒看这商人的面色与气运,也不像是什么行善积德之人,也懒得多废话。
到了书房,就见到一个十来岁的少年,正趴在书桌上呼呼大睡。
那商人见此情形,也是怒火中烧:“你这逆子,又在偷懒。”
赵恒却是懒得管这些,随手一招,书架上的一本书自动飞入他的手中,说了句:“此乃书妖,我带走了,你没意见吧?”
商人见只是一本寻常古书,立刻点头:“道长为我家除妖,小人当然没意见。还请道长移步客厅,小人自当奉上酬谢。”
“不必,往后行善积德即可。”
赵恒也懒得跟他们废话,直接御剑飞走。
来到一处无人处,赵恒取出两本古书,将两个书妖叫了出来,却是一个黄衫女子,一个粉衫女子。
这两女都是眉目如画,衣衫华丽,头上戴着各色装饰,还有些珠光宝气。
“小妖颜如玉,见过仙长。”
“小妖梅如画,见过仙长。”
赵恒点点头:“都起来吧。你们是何时诞生的灵智?又是如何成长到如今的地步?从实说来。”
其中年长的那个梅如画开口道:“小妖诞生灵智比较早,大约已有百年时间。一直都待在郎家。后来,我感应到城中有类似的气息,便寻到了妹妹颜如玉。于是,我便时常去和妹妹相会。
至于仙长所说的成长,应该是和读书人读书时所散发出来的文气有关。我们只要待在别人家的书房,长期聆听读书声,就可以吸收文气,慢慢成长………
仙长,我们人真的从未害过人。一直都是老老实实,本本分分。而且,我们也没有什么害人的能力。”
这倒是真的,两女虽是妖怪,甚至可以显化成型,白日行走,但顶多相当于一个稍微会点幻术的正常女子,还比不上修行超过百年的小狐狸。
听完两人的讲述,赵恒对文气也是有些兴趣了。
说起来,赵恒也是学识渊博,读书无数,但因为体内的仙道灵气,武道元气都是太过浓郁,一直忽略了文气的存在。
或许,可以尝试一下,这文气也是有诸多妙用的。
在这方世界,文气似乎很受欢迎,听说一些江河湖泊中的龙王,都喜欢搞一些文人诗会,遇到诗词做的好的,还会请到龙宫饮宴。
仔细想想,也能明白其中原因。
比如岳阳楼,黄鹤楼等天下明楼,都是因为一些传世诗词,才能广为流传,成为最负盛名的名胜古地。
好的诗词流传千古,可以让人们对某些地方趋之若鹜,自然而然的就增加了那里的香火,对当地的城隍、龙王都是有好处的。
想到这里,赵恒取出纸笔,在纸上写下一首诗: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一首诗写完,赵恒看向两个书妖:“你们感觉如何?”
两个书妖在旁看着,忍不住开口赞叹:“仙长的诗写的极好,尤其是这最后两句,当可流传千古。只是,文气似乎还需要有感而发,触景生情。如今虽有文气,但似乎和这首诗的品质不太相配。”
赵恒顿时明白过来,单单写诗还不行,还要应景,还要能够激发共情。
换句话来说,要当文抄公,最好是在公众场合,大大方方的装一波,惊掉一地的下巴,再让诗词广为流传,才可以最大限度的获取文气。m.χIùmЬ.CǒM
果然,文人装叉,还真是有必要的。
要不,来首《正气歌》?
想明白这些之后,赵恒伸出手掌,一股浓郁至极的淡青色气息从手掌中浮现,却并不是乙木灵气,而是传说中的文气。
原来,文气一直都在,甚至分量还不低。只是相比于磅礴的武道、仙道,文气实在有些微不足道。
屈指将两道文气打入两个书妖体内,两女瞬间面色潮红,浑身颤抖,像是喝了半斤二锅头。
过了好一会儿,两女才恢复过来,跪倒在地:“多谢仙长赏赐。”
赵恒思索一番,又是两道亮白色的纯阳之气,打入两女体内,两女再次出现刚才的情景,身体也变得更加凝实,皮肤变得更加水嫩。
赵恒点了点头:“看来,阳气对于书妖,同样是大补之物。行了,你们先回去吧,以后就跟着我吧。”
“是,奴婢告退。”
态度很端正,位置摆的很清楚,还不错,不愧是书妖,智慧不低。
“或许,这两个可以培养成小秘书。白天有事秘书干,晚上没事……”
不能乱想,咱是正经人。
半路上收获两个书妖,赵恒心情也不错,也没有过多耽搁,便继续启程上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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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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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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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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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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