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飞马牧场的第一代场主商雄,乃是晋末武将。
后来天下大乱,商雄为避战祸带着手下和族人南下,机缘巧合下找到这隐蔽的山谷,遂在此安居乐业,建立牧场。
从牧场建成到大隋统一天下的一百六十年间,飞马牧场经历七位场主,均由商姓一族继承,商家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其它分别为梁、柳、陶、吴、许、骆等各族,经过一百多年的繁衍,不住往周围迁出,组成附近的乡镇。
甚至就连沮水的两座大城,远安和当阳,其中的住民过半都源自飞马牧场。
飞马牧场也是这区域的经济命脉,所产优质良马天下闻名。
但由于场主奉行祖训,绝不参与江湖与朝廷间的事,作风低调一贯以商言商,所以除了一些大势力,平常人还真很少听闻飞马牧场的存在。
飞马牧场的第一代场主商雄,乃是武将出身,当然明白拳头决定话语权的道理,立下祖训,鼓励手下族人研习武艺,宣扬武风。
初时,飞马牧场族人们还都能谨遵祖训,勤练武艺,保卫牧场。
可随着时间流逝,无论外界如何风云变幻,飞马牧场这处世外桃源,始终安然无恙。
再加上这里处于青山绿水之中,环境优美,物产丰富,靠着养马卖马,牧场中家家富足。
如此一来,日久天长之下,难免滋生出安逸享乐,不思进取的氛围。
俗话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如今,外界风云变幻,天下将乱,飞马牧场内部还是固步自封,贪图享受,早晚少不了大祸临头。
最坚固的堡垒,往往是从内部开始瓦解的。
只是眼前这些人,还看不到这些罢了。
当然,赵恒也没有一见面就讲道理,泼冷水,来一波洗脑,那样做只能适得其反。
眼下要做的嘛,先用美食勾引一下这位美人儿场主。
商秀珣的美不同于其他女子,一身淡雅的装束,更突出了她出众的脸庞。晒得小麦色闪闪亮的娇嫩肌肤,散着灼热的青春和令人艳羡的健康气息。
她那对美眸深邃难测,浓密的眼睫毛,更为她这双像荡漾着最香最醇的仙酿的凤目,增添了她的神秘感。
这不是一个柔弱的女子,也不是一个寻常的女侠,倒像是一个女将军。
只是此时的这位女将军,正睁着双眼,死死盯着烧烤架上的烤鸡,口水不争气的流了下来,丝毫没有寻常女子的礼仪和姿态。ωωω.χΙυΜЬ.Cǒm
赵恒一边不紧不慢的转动手中的烤架,一边往上面涂抹烧烤酱,孜然,辣椒面等,口中还念念有词:“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要吃烤野鸡,火上一层油……”
“好了没,能不能先给我个鸡腿儿尝尝?我觉得这个鸡翅一定熟了,真是太香了,仅仅是闻着味儿,就让人陶醉。”
赵恒淡淡的瞥了她一眼:“瞧你那没见识的样,擦擦你的口水。着什么急?这还差的远呢。
说实话,也就是这里条件简陋,只能做成这样。要想真正发挥烤出最好吃的烤鸡,就需要很多准备。
首先,要提前把鸡清理干净,用我独门秘制的酱料,腌制一个时辰,让各种酱料的香味,深入渗透到肌肉的内部。
烧烤的工具也要有讲究,最好是有我特制的铁架子,才能让烤鸡受火均匀。同时,烧烤的时候,也可以把一些香料,蔬果等,加在鸡肉里面,让这些香料、蔬果的气味融入到鸡肉之中。
当然,这烧烤用的碳也有讲究,最好是选用上面的果木制作而成的果木炭,这样不但可以尽可能的减轻烟火气儿,还能让烤鸡带上果木的清香……”
“嘶……只是听听就觉得好吃,好想吃。这样的烤鸡,才是真正的美食啊。”
“想吃也没有,这样一只烤鸡,光是用到的香料就价值不菲,还需要我这个超级大厨出手,才能充分发挥食材的味道。”
“赵公子,你快别说了,我感觉这烤鸡已经熟了,能不能先让我尝尝?”
赵恒看了眼已经外焦里嫩,一片金黄的烤鸡,正准备取下来,就见周围围了一大群人,全都眼巴巴的盯着他手中的烤鸡,好几个人都不争气的流下了口水。
商秀珣也发现了这一幕,转身环视一周,拿出自己场主的威严:“都看什么?这次烤鸡没你们的份儿,鸡是我打到的,香料是赵公子提供的,也是赵公子亲手烤的,与你们没有关系。都散开,吃你们自己的烤鸡去。”
此时的商秀珣,星眸微瞪,不怒自威,像是一只护食的小野猫。
“场主,那个柴火可是我捡来的,能不能分我一点?我要的不多,只要个鸡腿儿就行。”
“场主,还是我处理的鸡,能不能分我点?我要的也不多,只要一个鸡翅膀就行。”
在美食面前,场主的威严荡然无存。
当然,这也说明了这位商场主待人和善,没什么架子。
商秀珣还想再说什么,赵恒已经开始动作,撕下一只鸡翅膀和一个鸡腿儿,分别丢给那个捡柴火的小和那个负责清理鸡的小丫头。
那个捡柴火的小子还有些不服气:“凭什么给我一个鸡翅膀?我明明要的是鸡腿儿。”
赵恒哈哈一笑:“就凭人家小丫头长的好看,我看着顺眼。”
小丫头馥儿甜甜一笑:“谢谢公子。”随后高高兴兴的啃鸡腿去了。
商秀珣看着少了一只鸡腿儿一个鸡翅膀的烤鸡,顿时有些急了,就想上前去夺,可却被赵恒灵活躲过。
赵恒随手撕下一个鸡腿儿低了过去:“这是你的,其他的都是我的。”
商秀珣接过鸡腿儿,一脸委屈:“凭什么?明明是我打的鸡!”
赵恒直接啃了一口,边吃边说:“就凭这鸡是我烤的,香料是我出的,你可知道这香料有多贵?这个独家秘制烧烤专用酱,比黄金都贵。
还有这个,这可是胡椒粉,辣椒面你们见过吗?这可是我从海外得来的,全天下独此一家,绝无分号。
这么多珍贵的香料拿出来,能分你个鸡腿儿,已经是很不错了。”
商秀珣有些委屈,却又无从反驳,眼巴巴的看着赵恒手中的烤鸡,有心想要去抢,可又不好意思,关键还可能抢不过。
低头咬了一口鸡腿儿,一双大眼睛瞬间弯成了月牙,脸上洋溢出幸福的笑容,随后再看向赵恒手中的烤鸡:“我出钱买,行吗?我出十两银子,二十两也行,你总不能要三十两吧?哎呀,你快别吃了,再吃就没了,你站住……”
赵恒一边吃,一边灵活走位,整个人如同一条游鱼,在林中潇洒漫步,来去自如,滑不溜手。
商秀珣一脸无奈,恨恨不平的吃完手中的鸡腿儿,把鸡骨头都啃得干干净净。
此时的赵恒,正一脸享受的坐在一棵大树的树杈上,吃着鸡肉,吐着骨头:“哎呀,这里有个多余的鸡屁股,我不是很喜欢,有人要吗?”
商秀珣正气的直咬牙,一听这话,立马开口:“我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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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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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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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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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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