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要想快速积蓄力量,挖墙脚,捡现成,甚至借鸡生蛋,都是不错的方法。
所以,在扬州城一切安置妥当之后,赵恒就决定离开了。
“公子,不能带上贞贞吗?”
“乖,在家好好待着,你刚刚突破先天,还需要时间勤修苦练,稳定修为。另外,也帮忙照看一下那些孩子们。公子我最信任的人就是你了,你可要把家看好。”
“嗯,那我一定在家好好练武,等公子回来。”
“不错,来,公子奖励一下。”
卫贞贞乖巧的上前两步,紧闭双目,额头微微扬起,睫毛轻轻颤抖,小嘴微张,满含期待。
赵恒抱住小丫头,深深一吻,直到她喘不过气来,才放开头顶快冒烟的小丫头:“好了,在家乖乖吃饭。身子板还是有些单薄了。”
打发走羞涩的小丫头,赵恒走到演武场,把石龙,寇仲和徐子陵三人叫到跟前。
“公子。”
“师父!”*2。
赵恒点头:“我走之后,一切按照计划进行,注意隐蔽。若是之后有人手持我亲笔书信前来,核对暗号,妥善对待。”
“明白!”
“寇仲,你的天赋适合当个驰骋沙场的大将军,千万不要浪费了你的天赋。武功和兵法都不能落下。”
“徒儿遵命。”
“子陵,我知道你性子比较淡泊。医术和求生之术还需要多加实践,以后要带着这些依附我们的流民好好生存,教会他们种地、打猎、捕鱼,保护他们的安全。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你们都经历过那种苦日子。天底下的穷人都应该联合起来,团结一致,才能更好的在这个混乱的世道生存下去。
为师对你寄予厚望,你可不要让为师失望!”
“放心吧,师父。我会和小仲一样努力的。”
“师父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先去问石龙。无论做人做事,都要言行一致,知行合一。”
“弟子谨记师傅教诲。”
“行了,好好看家。”
言罢,赵恒翻身上马,一剑一壶酒,纵马远去。
阁楼上,卫贞贞有些痴痴的望着自家公子远去的背影,眼眶微红,摸了摸唇角,仿佛还残留着之前的温热,随后坚定决心,拿起长剑,走向演武场:“我一定要好好练剑,早日成为公子的好帮手,就可以随时陪在他身边了。”
演武场中,寇仲与徐子陵对视一眼,也是心中不舍。
这两个从小无依无靠的孤儿,如今好不容易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有人教他们武功,教他们读书写字,教他们做人的道理,这让他们第一次感受到了父亲般的温暖。
虽然赵恒看上去没比他们大几岁,可赵恒身上的那种气度,让他们不自觉的就把赵恒当做了亲人、长辈。
“小仲,我先去给新来的百姓看病了,就不陪你练武了。”
“那行,我去带着那帮小子搞一下实战对抗。过两天就带他们进山,来个野外生存训练。”
看着干劲儿十足的两兄弟,石龙也是颇为满意的点点头:“公子果然没有看错人。我也该去见见竹花帮的桂锡良了……”
竹剑芒鞋黄骠马,一壶浊酒走天涯。
这个江湖有太多精彩,太多高手,赵恒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去见识一番。
…………
东南沿海一带,有三大帮会,分别是海沙帮,水龙帮和巨鲲帮。
三大帮会互相猜忌,互相敌对,呈三足鼎立之势,之前在表面上勉强能够维持平衡。
但随着大隋朝政败坏,天下群雄并起,三大帮派也是蠢蠢欲动,图谋扩张势力,相互之间的斗争愈演愈烈。
海沙帮依附于宇文阀,水龙帮表面与宋阀合作,暗地里也有自己的小算盘。
巨鲲帮一直独立自主,但在声势和人马上却是一点都不逊色。
自从巨鲲帮上任帮主云广陵被人刺杀后,他的的女儿云玉真,更是把巨鲲帮打理得有声有色。
这位有着“红粉帮主”之称的美女,武艺精湛尤胜乃父,被江湖中人誉为东南武林的第一英雌。
只是,能在这乱世之中,凭借女子之身坐稳一个大帮会帮主的位置,又哪里是那么容易的?
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云玉真充分利用自身身为美女的优势,暗中和独孤阀的独孤策勾搭在一起,心甘情愿的做他的情人,为他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这样的行为,也引起了帮中一些老人们的不满,只是大家念在云广陵的情分上,对云玉真一再忍让。
但在私下里,一些人难免议论纷纷。
“老大,帮主是不是又去见独孤策那个小白脸去了?再这样下去,我们巨鲲帮早晚被她卖掉。”
“就是,那些高门大阀就没一个好东西,尤其是这个独孤策,一看就是个草包。平日里仗着自己出身,对弟兄们颐指气使,根本没有把我们当人看。”
“老大,你是老帮主亲自任命的副帮主,可不能眼看着我们巨鲲帮走向歪路啊。”
巨鲲帮副帮主卜天志无奈的摇了摇头:“大家还是不要议论了,她毕竟是老帮主的女儿。况且,我们能有今日,也的确是离不开独孤阀的一些帮助。行了行了,都下去吧。”
等所有人都离开以后,卜天志也是有些郁闷的叹了口气:“我又有什么办法呢?独孤阀我们可惹不起。过一天是一天吧。”
喝了口闷酒,感叹一番,卜天志正准备起身,出去找家青楼,好好放纵一番,忽然听到一道声音传来:
“副帮主倒是忠心耿耿!”
卜天志心中一惊,立刻站起身来,小心戒备:“何方高人?还请现身一见。”
“慌什么,我不就在这?”
卜天志直接眼前一花,好像有一股劲风从门外吹进屋内,吹的他睁不开眼,等他好不容易看清,却发现有一位一袭青衫,容貌非凡的年轻人,正安安稳稳的坐在屋内,是那么的轻松自然,好像他本来就坐在那里,从来没有离开。m.χIùmЬ.CǒM
“阁下看起来有些陌生,不只是哪家高人?”
来人自然是赵恒,只见他淡然一笑:“贵客临门,卜帮主难道不奉上一杯茶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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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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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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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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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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