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也并不觉得意外。
古代嘛,盲婚哑嫁都正常,更何况还是见过面,救过命,聊过天的。
难道还要先谈一场恋爱?
那不是开玩笑嘛。
如果可以,直接入洞房,那才是最好的。
赵恒回到房间不久,那边的吕公也把两个女儿叫了过去:“雉儿,素儿,你们对赵公子感觉如何?”
刚刚已经听到父亲和赵恒谈话的两女,此时都是俏脸羞红。
吕雉也是大方承认:“爹爹,我觉得赵公子挺好啊。”
吕素还矜持一下:“赵公子确实是难得一见的青年才俊。”
吕公看着眼前出落的亭亭玉立的两个宝贝女儿,开口道:“如果让你们二人中的一个,嫁给赵公子为妻,你们谁愿意?”
吕雉当即抢先:“父亲,我愿意。”
吕素看了眼自己的姐姐,心里却是有些委屈,却又不好意思跟姐姐去抢。
吕公的视线这两个女儿身上来回扫视,他自然明白两个女儿心中所想。
大女儿做事有主见,又能持家,若是赵恒以后当真有大志向,大女儿绝对会是个贤内助。
小女儿,最适合嫁入寻常人家,相夫教子。
于是,吕公拍板决定:“那就等明天,只要赵公子不反对,雉儿,你来嫁给赵公子。”
吕雉闻言,高兴的差点跳起来,当即开口:“多谢父亲,全凭父亲做主。”
吕素却是怅然若失,刚刚还是心爱之人,一下子就变成了姐夫。可要她去和姐姐去抢,她又不敢,也不愿意。
这边,赵恒正在吃饭,并不知道吕家父女三两句,就给自己选好了老婆。
当然,就算知道了,他也无所谓,老大有了,老二还能跑的了?
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想要一次娶俩,估计有难度,先拿下一个,再考虑另一个,也不错。
既然要先拿下一个,肯定也是要先拿下难度更大的,剩下的那个就好办了。
在赵恒的心中,也是这么想的。
吕家姐妹回到闺房,吕雉就拿出来那件金丝羽衫,继续绣,一边忙,一边说着:“我一定要尽快把这件金丝羽衫绣好,我要在大婚之日起穿给赵公子看看。”
吕素有些无精打采:“好羡慕姐姐,能够嫁给心爱之人。”
吕雉却是安慰道:“小妹放心,等过两天,我让父亲在府中设宴,款待沛县名流。到时候,沛县的青年才俊,都会过来,我们给你挑选一个合适的如意郎君,包你满意。”
吕素沉默不语。
在这个年代,女子的婚姻从来轮不到自己做主,能嫁个什么样子的男人,全凭天意。
吕素心中暗自后悔,刚刚要是自己快一点开口,是不是就可以嫁给赵公子了?
吕雉其实也能看出妹妹的小心思,平常什么都能让一让,可这终身大事,她绝对是当仁不让。
赵公子那样俊朗多才,还威武霸气的,错过了,可就没有了。
来到秦朝的第一夜,赵恒好好感受了一下这个年代的饮食起居,还真是不太方便。
好在有下人们伺候着,什么都不用自己动手,洗脸都有人用铜盆打来水。
就是这铜镜,就很一般了。
如果是用后世的砂轮,砂纸什么的细细打磨,铜镜应该也可以清晰明亮。可这个年代的工艺水平就有限了。
参观了一会儿,又找出一本兵书,好好研究了一下古代的带兵,练兵的知识,赵恒才收起书本,沉沉睡去。
次日一早,赵恒刚刚起床,门口候着的侍女已经捧着铜盆,等候在那里。
简单洗了把脸,赵恒便在院子里演练拳脚功夫,锻炼身体。
到了这个年代,过不了多久,就会进入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武力,绝对是立身之本。
虽然空间里有足够多的武器,可非必要的时候,赵恒还是不想轻易动用。
后世的武器,都是杀手锏,不能总拿出来用,免得被人盯上了。
在《人世间》的世界里,赵恒跟着郭科长学了形意拳。形意拳是脱枪为拳,既是拳法,也是枪法,大开大合,刚猛迅捷。
如今到了古代,自然也要准备一把长兵器,才能在马上征战的时候用上。
当然,赵恒最擅长的枪法,肯定还是那招:“时代变了。”
这个世界可是有项羽那种力能扛鼎的猛人的,赵恒还没有自信到可以跟项羽单挑。
若是有一天,真的对上项羽,赵恒也只能不讲武德了。
赵恒在锻炼的时候,身法凌厉,出拳有力,空气中时不时传来一阵噼啪的气爆声,看起来也是非同凡响。
吕素和吕雉姐妹俩在阁楼上偷看着,吕雉更是毫不掩饰,一脸花痴:“赵公子果然威猛异常,难怪能够对付那么多匪徒。”
等赵恒吃过早饭,吕公便迫不及待的把他叫了过去:“赵公子,昨晚休息的可好?”琇書網
“很好,还要多谢吕公款待。”
吕公哈哈一笑:“赵公子还客气什么,大家很快就是一家人了。就是不知道赵公子考虑的如何了?”
赵恒也没有犹豫:“在下愿娶吕雉小姐为妻,还望吕公成全。”
吕公顿时大喜:“如此甚好,如此甚好。赵公子倒是和我想到一块去了。既然如此,不知道赵公子家中还有何亲人?”
赵恒摇摇头:“家中父母早亡,并无亲朋长辈。婚事单凭吕公做主。”
吕公更加满意:“如此也好,你就先在府中住下,我找人算算,挑个良辰吉日,就让你和雉儿成婚。我们吕家刚到沛县,也正好借此机会,广邀宾客,告知四方,立足下来。”
对于古代的婚礼,赵恒是一窍不通,也就全权委托老丈人办理了。
吕公是名流,这嫁女儿自然不能含糊,各种流程,都是依照礼节,很是繁琐。
赵恒这边倒是比较清闲,出门去街上晃悠去了。
好不容易来到这个年代,当然要四处看看。
赵恒刚走到一间狗肉铺子,就见到一个年轻人正在铺子里喝酒吃肉,看其侧脸,颇有些像老胡。
难道这就是易小川?
赵恒走近过去,就见到这小子一只手正拿着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代的东西,手机。
这下子实锤了,肯定就是易小川了。
赵恒还真想掏出格洛克,给对方来上一梭子。
可光天化日之下,也确实不能当街杀人。
他现在正准备结婚呢,不能节外生枝。
不过,穿越者遇到穿越者,也算是老乡见老乡了,虽然这个老乡不让人喜欢。
赵恒走到易小川对面坐下:“兄弟,手机多少钱买的?挺别致啊,能借我看看吗?”
易小川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你认识手机?你也是从2000年后过来的吗?”
赵恒呵呵一笑:“宫廷玉液酒?”
易小川眼前一亮:“一百八一杯?天王盖地虎?”
“宝塔镇河妖?”
确认无疑,易小川高兴坏了:“老乡啊。你是什么时候穿越过来的?又是因为什么穿越过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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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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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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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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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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