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赵恒郑娟>第11章:文青小组
  晚上,太平胡同,郑家。

  郑母用两条鲫鱼,从邻居家里换了一点生姜和白酒,用来去除鱼腥味。

  一家人也喝上了鲜美的鲫鱼汤,吃上了清蒸鲤鱼。

  郑光明一个劲的说好吃:“妈,姐姐,这鱼汤真好喝,鲤鱼也很好吃。姐姐,你也吃。要不然赵恒哥哥送给我们这么多鱼,我们都吃不上这么好吃的鱼呢。”

  这两天,郑娟也是经常从母亲和弟弟口中听说赵恒的名字,说是赵恒人长得好看,每天去买冰棍儿,还会给光明糖吃。

  每次,光明还会把糖带回来,和姐姐一起吃。

  所以,尽管还没有见面,赵恒已经在郑娟心中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今天又送来这么多鱼,这就让郑娟对赵恒更加好奇。

  可她是女儿家,在母亲和弟弟面前,也不好意思过多打听赵恒的消息。

  光明却是说个不停:“姐,你别看我眼睛看不见,可我能够感觉到,赵恒大哥一定是个很好的人。我隐约能够感觉到,他个子挺高的,而且声音也特别温和。

  你不知道,他今天钓了好多鱼呢,听妈说,他的桶都装不下了……”

  郑母也好高兴,把鱼的眼睛都挑了出来,放在郑光明的碗里:“赶紧吃吧。小赵这孩子,确实让人喜欢。有空了,一定要让他来家里坐坐。不过,我们这家里就是太简陋了点。”

  听到母亲和弟弟都一直说着赵恒的好话,郑娟也在脑海中开始勾画赵恒的形象。xǐυmь.℃òm

  再追女生的过程中,如果能够提前和她的家人搞好关系,一切都会事半功倍。

  光字片,赵恒家里。

  下午的时候,赵恒给周秉昆准备了一套鱼竿鱼线鱼钩。

  他之前购买鱼钩的时候,特意买了一点不带倒刺的鱼钩。

  给周秉昆准备的这套家伙事,就是不带倒刺的,最简陋的版本。

  其实,很早以前,就有了带倒刺的鱼钩,只不过赵恒的这些,都是现代化工业生产的,和这个年代的鱼钩有一些差别。

  那些带倒刺的鱼钩,赵恒也是只准备自己拿来用。

  来到这个年代之后,赵恒一直秉持着一个原则,谨慎小心,稳扎稳打。

  空间里的那些物资,基本上还没有动过。

  两百斤的面粉,两百斤的大米,两百斤的白砂糖,还有二十多斤红糖,一百包食盐,食用油等等。这些都准备作为备用物资。

  700多块的现金,让赵恒短时间内,也不会缺钱花。每个月还有二三十的工资,根本花不完。

  这个年代物价低,商品的种类也算不上丰富。买什么东西还要限量,用票。有钱也不太好花出去。

  赵恒倒是有心收一下古董什么的,可他也不懂。

  而且,这些东西,现在都是封建糟粕。

  下午的时候,赵恒特地跑到各个医院,打听一下哪位老中医的医术最好。

  这些消息并不是什么秘密,赵恒也轻松获取了一些信息。

  这两天,赵恒还打听了一下有关鸽子市的消息。

  明面上,虽然禁止这种私下的交易。

  但有需求,就会有市场。

  老百姓们也确实需要一个平台,来互通有无,用手中多余的商品换取自己更需要的商品。

  所以,鸽子市也算是大家都默认的。

  平常,只要没有人闲着没事专门跑去举报,一般也不会有专门去鸽子市抓人的。

  当然,如果专门从事倒买倒卖这种工作,交易数额过大的话,肯定还是会被盯上的。

  赵恒打听鸽子市,也是准备把空间里的手表卖掉,换成现金。

  不过倒也不着急,一共就20块手表,一个月去一趟,卖掉一两块,用不了多久,就卖完了。

  通过这段时间收集信息,赵恒也清楚了这年代各种物品的价格。

  像是这种“魔都”牌全钢手表,商店里卖125块,还要有手表票。

  而在黑市上,一张收钞票,最少要六十块。

  也就是说,一块手表的价格在180块以上。

  赵恒手中的这些手表,都属于仓库积压货,但便宜个二三十,也很划算了。

  赵恒买的时候,也才六十块,在这个年代卖一百多,绝对超值。

  这年代的一百多,放在后世,要放大十几倍,甚至几十倍。

  对于拥有储物空间的赵恒来说,真要是去鸽子市搞这种生意,还真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不过,赵恒也犯不着冒着危险,长期做这种事。

  偶尔去个一两次,把手表卖掉,再瞅瞅有没有自己想要的,也就够了。

  他可是正经的工人,犯不着冒那个险。

  晚上又是挑灯夜读,学习医术。

  虽然才过去没多久,赵恒已经开始逐渐习惯这种没有手机和电脑的日子,每天晚上在学习中度过,十点准点睡觉。

  合理健康的作息规律,加上白天再工厂的劳作,让赵恒的身体也是越来越健康。

  原本毕业之后,坐了两年办公室,赵恒已经是白天睡不醒,晚上睡不着。早上闹钟响三遍,上班总能卡着点。

  如今才过去没多久,赵恒已经养成了早睡早起,锻炼身体,脱离闹钟的好习惯。

  如此看来,人对于手机和电脑的需求,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

  这天下了班,赵恒早早来到了老周家,却见到里屋的门关着,周秉昆正坐在门口。

  不用问,这肯定是蔡晓光和郝冬梅又来了。

  郝冬梅和周家老大周秉义是志同道合的情侣,都特别爱看书,也经常可以找到一些像《战争与和平》《德伯家的苔丝》《红与黑》这类书偷偷地看。

  作为热衷参与者的还有周蓉和蔡晓光,周秉昆也会成为他们躲在家里看书的“吹哨人”,帮他们把门望风。

  见到赵恒,周秉昆喜笑颜开:“恒哥,我今天白天去钓鱼了,也钓到了十来条鲫鱼,不过个头都不大。我妈晚上准备给我们做鲫鱼汤。”

  “那感情好,你哥你姐他们,又在屋里看书呢。”

  “是啊,晓光哥和冬梅姐也来了。他们就喜欢看那些外国书,也不知道有啥用。”

  周秉昆是不太喜欢学习的,对他们看书和讨论的内容,斗不感兴趣。

  之所以经常坐在这里给他们看门,也是因为每次都能得到一些好处,几颗糖或者一根冰棍儿什么的。

  周蓉在家里是最受宠的,手里的零花钱也是最多的,总喜欢用钱收买弟弟,让弟弟跑腿儿办事。

  蔡晓光这个高干子弟,却是周蓉的忠实舔狗,也是把周秉昆当成小舅子对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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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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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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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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