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他打算叫林依然和周诗文的,后来还是放弃了,一来她们这段时间特别忙,另外就是怕两人特别是林依然,不分场合地乱说话,担心翟知秋生疑心。
席间,市区领导对洪老一把年纪,还主动来神山做一名普通校长的举动纷纷表示敬佩,洪老笑着说:
“你们也别给我戴高帽,我是家传开药铺的,自小就接触中医,六岁的时候,就拜了药铺的坐堂老中医为师,后来又拜过好几位师父,做了大半辈子的中医,后来又从事中医研究和教育工作,可以说中医就是我的全部。
在京都的时候,我偶遇了小魏,第一次是被他打了脸,第二次他救了我的老友,连续几次被他的中医神技所折服。
后来,通过与小魏的多次接触,我发现他不仅医术高超,对中医理论的理解,还有对药物的辨别能力,都突破了我所认知的极限,他的中医水平极高,尤其是针灸技艺之强、药理知识之丰富,深深地折服了我,最为难得的是,他对中医崛起,有着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规划,并已经付诸行动了。
这些年,中医越来越不受待见,我心里比谁都难过。
我一生致力于中医崛起,却苦于有心无力。
如今小魏有这个能力,有这个胆魄,更有这个雄心,我相信所有对中医有情结的人,都不会袖手旁观的,我自然是不能落后了。
这也是我和小魏认识早,捷足先登了,要是迟一点,说不定这个校长,就被别的老家伙给抢了。”
文老也笑道:
“可不是吗?我也想抢了你的校长位置,可惜能力不够,也辛亏我认识小魏早,抢了个副校长,要是迟了,哪还有我什么事?”
文老和洪老聊得很投机,三个女孩也越来越热络,席间的气氛也是越来越好。
只有金丫,今天是出奇地安静,坐在魏武和翟知秋的之间,任几个女孩抢着给她夹菜,很淑女的样子。
笨熊也顾不得她了,穿梭在桌下啃骨头呢,花花很给翟知秋的面子,一直站在她的腿上,很斯文地趴在桌上,吃着各自碗里的肉食。
这才是金丫今天特别安静的原因,因为她知道,这两个小家伙,除了魏武和她,谁也不给抱,今儿是怎么了?难道认定她是女主人了?
金丫心里就有些失落了,她可是最想让小姑做她妈妈的,那才是她心中的女神。
翟知秋除了时不时地给金丫还有花花夹菜,眼光一直没有离开过魏武,满眼的温情和快乐,偶尔想到当初魏武给她治病的情景,忍不住羞红了脸。
骆冰冰悄悄跟胡静波咬着耳朵:
“静静,他比你大那么多呢,你还要追吗?而且,竞争对手都不简单哦。”
胡静波在桌子底下恨恨地掐了她一把:
“呸!你才要追他呢!不过你可能没机会了,你看那位,超级白富美啊!”
“你不也是超级白富美吗?再说人家是外国人,魏武不一定愿意呢,你还是有机会的。”
“竞争激烈啊,台海那边还有一个超级白富美呢!
人家可是在妈祖前发过誓的,还有这边的林依然和周诗文两个,看他的眼神也是含情脉脉的,我看九成也是喜欢他的。”
骆冰冰不由得咯咯地笑出声来了,说:
“终于承认了,还竞争激烈呢?你去争啊,喜欢就趁早下手!”
胡静波涨红了脸说:
“我是替你分析的呢。”
饭后,魏武和朱书记把洪老送回房间,又和翟知秋告别,这才下了楼,又把朱书记还有两个大记者送上了车。
这时,杨顺把车开了过来。
自从上次魏武在山上遇险后,杨顺和杨礼波每天都确保有个人不离魏武左右,早上,魏武开车出去之后,他就开了一辆车,一直不远不近地跟着。
两人上了车,金丫坐在魏武的后面,手里摆弄着翟知秋送她的芭比娃娃,突然探过身子,神秘地对魏武说:
“威武爸爸,今天那个阿姨姐姐喜欢你呢。”
魏武被她逗乐了,笑着骂道:
“你个丫头片子,你知道什么叫喜欢?”
金丫道:
“就知道,她老是看你呢,还老是脸红。”
杨顺也笑着说:
“金丫说的没错,翟小姐怕是真喜欢你呢,一路上不停地偷偷看你呢。”
魏武闹了个大红脸,笑骂道:
“胡说啥呢?开好你的车!”
杨顺继续调侃着他:
“不仅我和金丫看出来了,连花花都把她当做未来的女主人了,你看花花除了你,还让谁抱过?
不过,那翟小姐是真的漂亮,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没有之一。”
金丫也点头道:
“嗯,漂亮!”
然后她又凑近魏武的耳朵说:
“不过,我还是更喜欢小姑一点。”
于是,魏武原本的好心情,瞬间就低落了下来。
刚回到家,翟知秋的电话就打过来了,魏武被自己的闺女和杨顺一路调笑,此时见翟知秋这么晚还打来电话,心里不由得“咯噔”了一下,心想金丫可能说中了,翟知秋怕是真的一门心思对他呢。
其实,他的心里也是对翟知秋很有好感的,这姑娘不仅是绝世美色,性格也温顺,无论什么场合,总是会优先照顾魏武的感受,还十分的心细。
而且,上次他就看出这姑娘对他有点意思,但由于叶牧云的关系,魏武一直回避两人的亲密接触,怕让她有了误解。
现在,叶牧云那边应该是不可能了,却又多了个颜梦萍,搞得魏武有些混乱,也不知道怎么跟翟知秋相处了。Χiυmъ.cοΜ
其实,魏武也想找个好女人一起过日子,毕竟他才四十出头,而且金丫也的确需要个妈妈,他这个爸爸太忙了。
只是,他的心里还是对叶牧云念念不忘,毕竟那是出狱后亲密接触的第一个女孩,就算是明知和叶牧云不可能了,可那两次的亲密接触刻骨铭心,他又怎能轻易忘怀。
【作者题外话】:最近一段时间,总感觉数据有些差强人意,有塔读改版带来的阵痛,也有我自己写作的问题。
仔细推敲下来,发现自己的问题还不少:
首先,应该是写第一部书的缘故,经验不足,驾驭长篇的能力有些欠缺,写到后面,结构就有些松散了;
其次,我感觉故事情节还行,但是人物塑造不够,尤其是人物性格的塑造不够成熟;
最后,越写到后面,越在乎读者的喜好,总觉得这段时间写的有些拉胯,自己都有些不满意,改来改去,老是找不到感觉,就像是买衣服,看上去都不错,但上了身,总是找不到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所以,这段时间有些纠结,昨天一天,愣是一个字也没写。
好在之前存了近20万的存稿,差不多够一个月的章节,倒不至于断了更。
存稿够用,这段时间便打算暂时停一停,好好看看一些天榜的书,看一些写作培训,给自己充充电。
然后,整理并修改一下后面的大纲,力争把人物写得更加丰满些,把结构写得更加严谨些,少些一些不必要的废话来充字数,多写些跌宕的剧情。
第一次写书,希望喜欢的朋友支持和包容,一直不抛弃不放弃,一如既往地支持我、鼓励我。也请大家多发些评论,让我知道我的问题在哪?还有你们想看什么。
也有书友劝我弄个书友群,说实话,真的没有时间,每天码字绞尽了脑汁,实在没有时间和精力,喜欢的可以在评论区交流,谢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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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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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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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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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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