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来,胡人损失过万。
而雁门守军也伤亡近四千人!
守军占了地利,在城头上列成了阵势,而胡人始终施展不开,且行动上受了一定影响。
再加上守军本就擅长列阵步战,而胡人善骑,在步战上却比守军逊了一筹。
综合起来,才打成了一比三。
守军以少胜多,今日一战算起来是大胜。
但是,胡人众多,损失万余人影响不大。
可守军总共才一万多人,今日一战几乎损失了三成!
张辽招募的百姓义勇终是没经过训练,与正规军没法比。
至少他们就没法列成阵势配合攻击,与胡人能打成一比一都算高看他们了。
所以胡人只要再来三次强攻,雁门守军或许将死伤殆尽,不攻自破。
更致命的是,胡人明日可派出新的生力军,而雁门守军连人都没法换。
经过今天一场苦战,明日还能打成一比三吗?
张懿感觉心中沉闷,真想就此放弃算了。
心中也不停问自己,为这样的大汉拼死守国门,值吗?
就算自己战死,搞不好朝廷也会将胡虏南下的责任推到雁门防守不力上。
自己或许得背上各种无端捏造的罪名,被后人唾骂。
有必要吗?
但又转念一想,若大汉之人面对胡人皆不敢反抗,岂不是更没希望?
也罢,伏波将军说过,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
自己但求无愧于心,死后的事,随他去罢!xiumb.com
张懿打起精神,走下城楼安抚伤者,鼓舞军心,加固城防......
又一个晴天。
步度根似乎等不及了,最多再过一个来月,塞外就会开始下雪,然后天气会越来越冷。
所以要尽快突破雁门,攻入冀州。
与羌渠道:“这次咱们轮番而上,天黑了就点起火把进攻,打到攻下雁门关为止!”
羌渠点了点头:“也好,雁门守军就这么点,赶紧打下来算了。”
两人商议过后,每次各出一万人,攻两个时辰就换一批。
“泰日天,你打头阵!”
一名黑粗的鲜卑将领站出来,哈哈一笑:“大汗放心,有我泰日天出马,雁门肯定能一战而下!后面的人马,就没必要派了!”
“好!只要你能攻破雁门,我赏你十个汉人女子!”
泰日天精神一振,将手中的狼牙棒挥了挥,兴奋道:“大汗且将女子准备好,我去捅翻雁门关就回来!”
第一个两万胡人队伍随着号角,踩着尸堆冲入雁门关前。
照例是弓弩对射过后,进入贴身肉搏。
“盾牌顶住!”
“阵形不要乱!”
“弓箭手,退到准备好的高处点射!”
战况紧急,张懿今天不敲鼓了。
多杀一个敌人守军压力就会少一分,所以站在城墙之上边挥剑杀敌边嘶声竭力呼喝着。
他是读书人出身,却不影响他武艺不错。
别小看古代读书人,一心只读圣贤书,手无缚鸡之力,是会被人嘲笑的。
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
这,才是古代读书人对自己的标准。
张懿的剑术还是不错的,可惜,也仅仅是不错而已。
论体力,他还是较专职的武将相差甚远。
杀了五名胡人后,他被蹦进城墙的一名胡人将手中的长剑一棒砸飞,张懿大惊,赶紧退后。
那名胡人使一根粗大的狼牙棒,正是步度根手下大将泰日天。
泰日天在城墙上哈哈大笑,拧着狼牙棒一个旋转,将靠近他的十几名守军扫得倒飞而出,城墙上被清开一块空位,阵形也出现了缺口。
泰日天正要继续上前将缺口扩大,好让后续跟上来的鲜卑战士涌进来,却感觉后颈处一阵寒意,赶紧将身子用力一歪。
一支枪头突兀的出现在他眼皮之下,离他颈脖处仅半寸距离。
枪尖在阳光下泛着光芒,却让泰日天感觉到刺骨的寒意,汗毛倒竖,冷汗直冒。
这枪无声无息,却又迅疾无比。
若不是自己常年征战,身体自然的对危险产生提前预感,这支枪就能捅穿自己脖子,想不死都难。
一枪刺空,张辽并不惊讶。
这名鲜卑将领所提狼牙棒不下六十斤,他却举重若轻,定是有些本事的。
长枪并未收回,枪的用法,千变万化,并不一定只能用来捅。
右手前推,左手反握朝后一拉。
长枪的枪尖迅速朝泰日天颈脖处划来。
泰日天在躲开第一枪后,就知道使枪之人是个高手。
没待张辽变招,侧着的身子就已经顺势朝地上歪去。
枪尖又是自离他脖子半寸之处划过,哪怕迟疑上眨眼功夫,脖子也定会被割断。
张辽第二枪又未中,跨前一步,将长枪往地上一扎。
哪怕不能一枪毙命,也得先扎他几个透明窟窿再说。
却不料泰日天虽然身体壮,却在常年战斗中练就了灵活的身手,一个老狗打滚,令张辽一枪扎空。
真没两下子,咱哪来底气成日怼天怼地怼空气?
随即将狼牙棒一支,终于成功与张辽的枪怼上了。
泰日天松了口气,拿肉体怼长枪咱怼不过,以兵器对兵器,谁怕谁?
你有枪,我有棒。你的灵活,我的粗壮。
“来来来,大战三百回合!”泰日天兴奋的站了起来。
却不料张辽并不理会他,转身就走,脚步轻快。
这下泰日天不干了,啥意思?
戳了我两下,就准备跑路了?
我还没过瘾呢!
“南蛮子休走!吃我泰日天一棒!”
一声大喝,就要赶上前去。
却不料张辽奔出几步后,将长枪往地上一插,挑起一张弓,回身一箭。
那支箭正从泰日天张开的大嘴里射入,自脑后而出。
谁耐烦跟你战三百回合,老子赶时间,先射为敬!
由于距离太近,张辽这一箭又极快,泰日天至死方才反应过来。
倒地时瞪大双眼,死不瞑目。
南人不讲武德,说好比枪棒,你却直接射。
可恨我泰日天一柄狼牙棒无坚不摧,却再没了用武之地!
张辽射死泰日天后,提起长枪,随即听到不远处一声闷哼。
转头一看,只见一柄弯刀的刀尖自张懿后背透了出来!
“叔父!”
张辽大叫一声,提枪上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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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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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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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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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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