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帅拍了拍手:“说得对!狗原本就是狼!”
“那我再问你,人是怕一群狗,还是怕一群狼?”
卞喜道:“当然是怕狼。”
“为什么?”
“因为狼比狗凶残。”
“还有吗?”
“这......”卞喜一下子想不出来了。
东方帅转头对众人道:“谁还知道?都说说。”
又有一人道:“因为狼狡猾。”
“说得好,你叫什么名字?”
“回教主,我叫龚都。”
东方帅......?
又一个书上有名的土匪头子。
看来张角所选出来的黄巾力士中还是有些人才的,并且皇甫嵩攻破广宗城后,黄巾力士还是有许多人跑了出去呀。
也是,这么多场战斗中活下来的,本来就是有过人本事之人。
东方帅对训练出一支精兵,又多了几分信心。
兵贵精,不贵多。
高顺所训练的陷阵营也不过千人,公孙瓒的白马义从也才两三千人,就算三国最大势力曹操花费巨资打造的虎豹骑,也不到五千人。
并且那些兵种还要几年时间才逐渐在这个时代展现出来,只要自己尽快训练出一支精兵,以后也就有了与群雄较力的资本。
人数也不用太多,优胜劣汰,最终能练出多少是多少,哪怕数百人都足够。
因为这群精兵不完全靠战场厮杀取胜。
自己练的......是特种兵!
袭扰破坏、敌后侦察、窃取情报、紧急解救、斩首行动......
“好,龚都,我记住你了!只要你训练得好,我让你当队长!”
“谢教主!”虽然不知道队长是多大官,但能被教主记住,龚都就觉得开心。
至少以后有好事,教主肯定是找熟悉的人是吧,咱可不傻。
“还有人知道狼的其他特点吗?”
其他人也想表现,奈何想了半天却说不出什么东西了。
平时见到独狼,有本事就弄死它,没本事就拼命跑。
遇到狼群......听天由命!
谁还去想人为什么会怕狼这种无聊的问题?不是应该的吗?
见没人说话了,东方帅才说道:“狼正如刚才卞喜和龚都说的,凶残、狡猾,它们还有一些特性:适应能力强,等级分明,战斗时讲究策略、相互配合。”
“所以哪怕是猛虎,遇到狼群也只有跑的份。”
“你们现在就如被人圈养的狗,遇到狠人只能等着被刀棍弄死。而我希望将你们训练成一群狼,一群令天下人闻之色变的狼!”
“终有一天,只有你们欺负别人的份,而那些与我们作对的人,都将在你们面前吓得屁滚尿流!”
“你们记住一句话: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我希望你们永远只做吃肉的狼,不要当吃屎的狗!”
六百黄巾力士听得血往上冲,使劲握紧了拳头。
气氛已经点燃,东方帅对黄巾力士开始了正式的训练。
由于对黄巾力士不熟,也不知道各人能力,就干脆用最直观的实力来分优劣。
跑步能看出个人的体质与耐力,由于第一次训练,东方帅只让他们跑十里地。
“跑在最前面的六人,为临时百夫长!领半斤肉,一斤粮!其余人只有粮,没肉吃!最后面的百人,只领半斤粮!”
有竞赛机制,存在落差,才能提起这些人的胜负欲。
这一传统,也从这一天正式开始在黄巾军中遗传了下去。
哪怕日后条件好了,最强的军队也与最差的军队待遇相差极大。
原本以为这些五大三粗的汉子,跑个十里地应该不成问题,却没想到这些人养尊处优惯了,前两三里还跑得十分带劲,跑到五里地后差距开始逐渐拉大。
有些人跑得气喘吁吁,拖着脚步比走都快不了多少。
东方帅看着直翻白眼,这点距离都跑不了,还是空着手。
那以后还有得你们受的!
东方帅前世训练时,负重二十公斤跑二十公里都只是常规训练。加强训练时跑五十公里都跑过,甚至急行军三百公里也尝试过。游泳五十公里,那才叫累死个人。
穿越过来后还没怎么加强训练,体质自然还达不到前世最巅峰。
好在年轻了二十多岁,身体条件也还不错,又经张角传了内功,十里地真跟跑着玩似的。
相信训练一段时间,能比前世更棒!
扶着腰下床是可耻的!要扶也是扶对方。
跑步自然不是凭着一股劲死跑,不过东方帅暂时不打算告诉他们方法,先让他们吃点小苦头再说。
看到跑不动的,上去就是两脚。
“跑不动啦?那就别跑呀!趴在地上乖乖当狗,老子等下喂屎给你吃!”
“跑快点呀!学娘们扭屁股呢?不想当大老爷们了就直说,老子成全你!”
......
这群黄巾力士终于见识到了东方帅的恐怖一面,不过军中强者为尊,东方帅全程跟着一起跑,时不时还跑个来回将跑不动的人踢几脚、骂几句,显得游刃有余,所有人都服气。ωωω.χΙυΜЬ.Cǒm
十里地跑完,管亥还是不出意外的跑了第一,不过他还是黄巾军大统领,不在备选百夫长之列。
另外六强也角逐出来了,龚都和卞喜只跑了第三和第四。
第一的是一个叫林冲的家伙,二十来岁,身手较为敏捷,能一跃上房顶。东方帅还差点以为是水浒中的豹子头穿越过来了,询问了半天才知道不是。
他加入黄巾前就是个走街串巷的梁上君子,除了身体轻,武力值很普通。还不如叫时迁好分辨。
第二的叫毛篇,在这时算是非常文雅正统的名字,要放后世......至少东方帅听了一遍就记住了。
他在加入黄巾前是个卖私盐的,经常为躲避官兵追捕挑着担子拼命跑。
空着两手跑十里地,显得异常轻松。
东方帅将他记在了心底,毛篇有大用。
不只是能跑,关键是他十多年里几乎走遍了半个大汉,对许多地方都异常熟悉,算是个活地图。
第五的叫苏叫花,没有大名,一听就知道以前是干嘛的。叫花子居然还能加入黄巾力士,可见本行也是个极不专业的假身份。
第六的叫王大锤,打铁的,实锤了。
东方帅一阵感叹,各行业都有,还真是鱼龙混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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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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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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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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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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