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斜眼道:“你没学过历史吗?”
“呃……租界?”曹颖反应过来。
“看来你还没真的忘记,这边土生土长的人,除了粤语,多数是会英语的,反倒是国语不一定会。
没办法,才收回来没几年的时间,有些人甚至都不认为自己是国人。
还有一些所谓的精英分子,说话就是那种国语加英语的德性,显得自己高大上。
比方说,一个人去你家找你妈妈,他会问:你mother在家吗?
在比如说,一个人撞到你了,他会说:Sorry,你还好吗?
总之,就是国语中夹杂一些英语单词,显得他自己非常高大上。
一般这么说的,都是那种所谓的海归精英,就是国外镀金回来的。
有些甚至粤语都不会说了,就会说英语,只是依然听得懂粤语,所以你就算看到两个国人在用英语交流,也不要觉得奇怪。
难道你没发现,就连他们的电影中,台词都有这个现象吗?”
秦玉插言说:“还真是这样,有些所谓的商务精英也这样。”
曹颖不可思议的问:“不是,陈乐你为什么会英语,你都没读过初中!”
她把初中读过来,也只是会一些简单的句子,还有常用的一些单词而已。
甚至,如果让她造句的话,那绝对属于牙牙学语级别。
“多稀奇呀,你以为我没读过初中就不会吗?
说不定,我比你现在的水平都高,只不过无法做到和西方人交流罢了。
但是无所谓,只要够有能耐,不需要我去附和他们,他们想要和我交流,要么自己找翻译,要么就只能是好好学习国语,我才不会惯着那群外国佬。”
“老板,我会英语!
我还会俄语和西班牙语,我可以翻译。”
秦玉表示,要展现自己的价值。
不然就像之前一样,陈乐把她丢在阎罗门里边就不管了。
害得她每天管得最多的就是吃喝拉撒,费用统计等等,变成了后勤和财务人员,都以为自己要过养老生活了。
“行,既然你会到话,万一有什么这方面的需要,我会找你的。”
陈乐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其实陈乐对英语一点都不感冒,就算是会东南亚那些小国家的语言都没事,会英语她会莫名的觉得恶心,就是如此的‘大男人’。
当初胡闰那家伙,如果在她面前飙英语而不会国语的话,陈乐绝对不会搭理她。
一路走一路逛,很快曹颖又吐槽道:“这香江究竟好在哪儿?
除了现代建筑,就全是那种典型的西方建筑,难看死了!”
陈乐没想到,曹颖还算是个愤青。
“严格来说,现代建筑也算西方建筑!”陈乐语气莫名。
“呃……”
这个话题,被聊死了。
陈乐转移了话题:“看有什么吃的,没吃过的可以尝尝,就当是尝试当地特色了。”
两个保镖是隐形人,秦玉严格来说又是员工,伍妹胆子小,也就曹颖能唠嗑两句了。
随处逛,随处吃喝。
一个小时后,曹颖感慨道:“这不是我认识的香江……”
“你认识的香江?”陈乐满脸错愕。
“就是古惑仔呀!
我们都逛了这么久了,没看到一起打架事件,更别说拿着刀追着砍了,无聊!”
曹颖的话,让陈乐眼睛都瞪大了。
这话什么意思,幸灾乐祸,还是想要见血?
会那么两招,就不怕被砍了是吧?
再或者因为自己在,所以她就不怕了?
就在此时,秦玉又说道:“这个事情我知道点,我那时候有一个香江的同学,听她说过一些。
在没回归之前,香江是很乱的,大大小小的黑社会数不胜数,天一黑到处都在打架砍人,听说那时候黑就是白,一般人被欺负了只能忍气吞声,什么都做不了。
因为如果报警的话,你会发现,其实连警局都算是某个黑帮的。
不是某个所谓皇家警察的问题,是整个警局,或者说是整个警察队伍。
古惑仔,其实描述得已经很表面很轻微了,可以说是美化过后的表面现象。
那个时候,晚上的话,普通人堪称不敢随便出门。
但凡有儿子的人家,可能十户中有一半都在混,可能有三户人家的儿子,属于正经黑社会成员,就是如此的猖獗。
那些什么歌舞厅更是重灾区,一般人是不敢去的。
只不过回归以后,被大力整治了,才有今天的安定。
不然,像我们这种没有某个黑帮标志的人走在街上,其实是很不安全的。
尤其我们还是女的,就更不安全了。
不过那个时候,有黑帮标志的人走在街上也不安全,因为可能遇到敌对帮派的,据说二话不说就开砍,能用的东西都会用上,根本就不会有一句废话。”
曹颖惊叹道:“我去,那有点吓人了……”
陈乐也没想到,几年前的香江居然是那个样子,那还真够危险的。
所以说,这个时代的香江本地人,有什么资格看不起大陆人?
如果不是大陆收复,他们中很多都应该朝不保夕才对。
陈乐疑惑道:“不是说香江很繁荣吗?
那种情况的话,怎么繁荣得起来?”
“这个我还真知道,我当初也有那个疑惑,我觉得我同学说得太夸张的。琇書蛧
因为那个时候,我都准备未来进军香江市场的。
但我那同学说,她说的一点都不夸张,真实情况只会更加夸张。
原因也很简单,只是因为很多人吃不上饭,所以就加入了那时候无处不在的黑帮。
而黑帮会有自己的地盘,地盘上收保护费。
打下来的地盘自然不想让给别人,自己吃一口饭的同时,也在和交界的其他黑帮拼命,大概就是这么个逻辑。
所以,越是繁荣的地方,意味着暗地里管辖的黑帮也越是强大,就是这么个怪圈。
他们收了保护费,是真的会保护当地的人,只因为那是他们的经济来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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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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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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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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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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