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他们不愿意用陈乐的钱,除了陈旧的观念,还因为会本能的想,那种事情属于运气,或许一辈子就那么一次。
平常的医生赚钱是赚钱,但绝对达不到突然暴富的目标。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就算家人没有听过这句话,但是人生经验之中,这句话早就被他们总结出来了。
因此,他们不愿意改变自己。
生怕这是一场梦,梦醒了就什么都没了。
一旦变得奢侈起来,再想回归原本的生活,那就非常难了。
可是现在,陈乐第两次治病救人赚到了大钱。
随便扎几针,200万就到手。
如果200万放在他们手里,他们甚至觉得,一辈子自己都花不完。
“反正我话放在这里,那200万我不管,你们要存着就存着吧,我说什么你们也不听。
要是让我来花的话,我会先买个手机,免得出门之后人都找不到。
反正手机就几千块钱,随便动动手就有了。
然后就是买新衣服打扮自己!
这些家具什么的,想要换的话都可以。
之前我没有动家具,就是想着等新房子修好,一次性搞定。
不过现在看来,估计要明年过年才能搬新房,先买点实用的也没问题,到时候搬进去就行了。
对了,我去烧火,奶奶来做饭了!”
奶奶做的饭,只能说是很一般。
毕竟年轻的时候有吃就不错了,谁会研究什么菜谱?
母亲年轻的时候倒是更会做饭,不然也不会去工地给人家做饭。
只不过在家里的时候,习惯性的是奶奶做饭,除非是来了客人。
倒是后来陈乐渐渐长大了,变成陈乐接下担子。
她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让母亲收拾鱼,结果连内脏都没有拿,鱼鳃也没有取。
就是把鱼鳍给宰了,把鱼鳞给刮了。
不是因为出现了健忘症,而是好久没有做饭,把工序都给遗忘了。
奶奶拿了两个长条形的红薯过来,问陈乐要不要烤来吃。
陈乐这才想起来,因为家里的土地紧张,红薯根本就不够吃。
所以平时,奶奶是不允许陈乐生吃,或者是自己悄悄烤来吃的。
按照奶奶的说法,生红薯吃多了,肚子里要长虫,也就是这个年代很常见的小儿蛔虫。
能主动拿红薯给陈乐烤,也是一种进步了。
陈乐没有说不要,还真感觉有点嘴馋。
柴火慢慢烘烤的红薯,糖分激发,带着焦糖的味道,真是又香又甜。
后世街头,都有专门的烤红薯卖。
虽然更加的精致了,但却失去了原本的味道。琇書蛧
陈乐接过来放在旁边,暂时还不是放到火中去的时候。
红薯上沾染了些石灰,陈乐知道是哪里来的。
堆放的红薯都要撒一些熟石灰,这样做的好处有三个。
第1个好处是免得反潮,那样红薯会坏的。
第2个好处是免得长虫。
其实倒不是红薯身上自己长,而是各种小虫子跑进去。
最后一个好处,是免得老鼠去啃食。
石灰那东西,老鼠牙口再好,也不敢乱来。
烤红薯也需要选择,要选大小合适的长条型。
如果是那种胖大的,不容易烤透。
想要考透的话,表面都会烧焦一层。
等饭做好了之后,陈乐才用火钳,稍微掏了一下竹木炭火,把两个红薯放进去,把周围的炭火围拢过来覆盖。
随后又拿起一些草木灰,覆盖在表面的炭火之上。
如此就可以了,等到炭火差不多熄灭,就可以拿出来了。
烤红薯不是烧红薯,如果是用明火烧的话,表面烧焦了,里面也没好。
吃过晚饭,陈乐把两个红薯掏出来,用手指稍微顶了顶,感觉已经软了,这肯定是好了。
拿出来后手上全是灰,不过陈乐不在意。
端着一根小板凳,放在屋檐下,就开始剥皮吃红薯。
随着皮剥开,表面一层微微的焦糖色,里面原本白色的心,化作了淡黄色。
一股带着香甜气息的蒸汽,闯入陈乐的鼻子。
陈乐深吸一口气,这是真的香啊。
柴火弄的东西,真的有一股很开胃的烟火气。
或许上辈子习惯了,不明显。
不过重生回来,味觉感受完全不一样。
陈乐剥开一半,也不管上边沾染了手上的一些草木灰,直接一口下去。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草木灰都是经过高温燃烧的,本身无毒无害,吃下去不会有问题。
刚刚咬了一口,闭目享受的时候,手上的红薯被夺走了。
陈乐满脸无语,她知道是自己母亲干的。
母亲咬了一口后,边哈气边递给陈乐。
陈乐给了个自己体会的白眼,拿起了另一个。
“乐乐,你这什么眼神,你是在嫌弃你妈?”母亲微怒。
陈乐实话实说:“我是嫌弃你吃过!”
“现在知道嫌弃了,小时候还要我嚼烂了喂到你嘴里……”
陈乐赶紧打断她:“别说了,别说了,还让不让我好好吃红薯了?
小时候是小时候,能跟长大了比吗?”
“那你刚刚咬了一口,妈还不是一样吃了?”
“你是你,我是我,赶紧吃你的吧,那么大个红薯,堵不住你的嘴呀?”
母亲也干脆端了一根小板凳,坐到了陈乐身边。
石坝上,奶奶正在清扫地面。
除了下雨,这是每天一次的必然。
爷爷一只脚跨在池塘边的一块石头上,正在洗他的假牙,顺带看着池塘里一些鱼儿跑上来吸氧。
父亲正在挑水,供应周边的菜地红薯地。
这次水稻收割之后,晴朗的天气太久了。
每天晚上和早上,都要给周边菜地灌一次水。
热天的下午或者中午,是不能朝地里灌水的,否则菜容易被水蒸气烤死,天就是这么的热。
这种事情又费工又费力,其实只要买一个打水机,拉上一根水管就好。
不过家里根本就没有这个想法,总想着花点力气又没什么关系,一切都是为了省钱。
陈乐也没有说什么,反正呆着也是无聊,就当锻炼身体。
对现在的农村人来说,这点劳动量,说累不累,说容易也不容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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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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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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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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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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