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乡镇卫生院,还没有夜班值班医生。
哪怕是后世,有那么几个医生值班,也就是治疗一些简单的病。
稍微复杂点,就会让去城里看。
农村的医疗资源,的确比不得城里。
唐德清没有在诊室,反而是单手拿着医书,戴着老花镜,坐在诊室门口晒太阳。
早上的阳光,只是稍有温度,并不会太过于霸道。
他头顶光秃秃的黄皮肤,还有点反光。
那一根根因为黑色素褪去,真正变得银白甚至有点透明的白发,有些傲娇的凌乱伫立。
如果忽略脑袋,简直好像是开放的大号蒲公英,让陈乐看得有点好笑。
他沉浸在看医书中,并没有发现陈乐的到来。
走近之后,陈乐问:“师兄,今天赶集,你居然这么清闲?”
唐德清一抬头,看到是陈乐,顶了一下眼镜说:“小师妹你来了,最近几天的确挺闲,去搬个板凳来坐吧。”
陈乐听得出来,唐德清语气里有一股躺平咸鱼的味道。
端着椅子出来,陈乐坐在他旁边问:“怎么回事?”
唐德清语气慵懒的说:“小师妹,那些年轻的病人,一般都去找西医,我这里来的一般都是老年病人,或者就是老年病人,带着自己的孙子孙女这一类。
除非正好那天医院的医生都很忙,他们觉得我这里,可以排队少一些时间。
那些老年病人,都有自己心里相信的医生。
他们相信某个医生,无论哪里有问题,都会去找这个医生治病。
除非这个医生退下去或者去世了,不会去找别的医生看病。
我的病人都不知道我回来了,所以我就没什么病人了。”
“原来如此……”
陈乐点点头,心中了然。
老年人都会到处传,哪个医生最厉害。
虽然这个最厉害,只是一个很自我的标准。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人传人之下,也会让一些医生名气越来越大。
这样的坏处,就是没在这个医生手里治过病的人,就越是不相信。
这种不相信,来自于很自我的逆反心理。
也因此,新病人来了,很多刻意不找唐德清治病。
来唐德清这里的,大多数都是老病号。
都是一些无法根治的老年病,反反复复的老顾客。
有些可能从二三十岁,就在唐德清这里看病,一直看到现在的六七十岁,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就在这时,唐德清又说:“不过今天赶集,晚一点他们回去的时候,可能会过来看看我在不在,到时候就又要忙起来了。
本来是赶得上,上一次赶集的,不过回来后院领导又让我休息了两天,调理好精神,所以给耽搁了。
小师妹,老实说,除了当年正式退休那一段时间,我好久没这么清闲了,还真不习惯,人都懒了。”
“师兄,你该休息了!”陈乐感叹道。
这就和种了一辈子地的老农民一样,就算是家境好了,儿孙有出息了,也总是会‘手痒’,算是种职业病。
只不过这种职业病无害,反而能凝聚人的精气神。
就像唐德清一样,这一闲下来,精气神都变得不一样了!
“小师妹,你这次来是有什么事吧?”唐德清问。
“没呀,我就不能来看看你?”陈乐反问。
“我俩认识以来,除了头两次,之后你到我这里来,都是背着背篼,买了东西的。
也就是说,都是顺道而来。
但你今天空着手,却跑来了。
这不远不近,还是有六七公里的路程,我不相信你没事会跑来我这里。”
“呃……”
都说人老成精,唐德清这观察能力,还是很厉害的。
“好吧好吧,我想来借一副银针,然后开点药。”陈乐只好实话实说。
“怎么,你手上又有病人了?”唐德清顿时来了兴趣。
“我亲戚,收割水稻邀请来的,顺带给治一下。”
“哦,处方单就在诊桌的抽屉你,你写来我拜读下……”
陈乐无语,果断去写处方单,然后把写好的处方单递给唐德清。
唐德清取下挂在左胸的钢笔,在处方右下角签下自己的名字,然后顶了一下眼镜,仔细的看去。
只见处方单上,全是一些好像随手涂鸦的线条,或上下起伏不定,或拐来拐去甚至画圈。
总之,每一排都完全是连笔的,绝对不是草书那么好辨别,看不出写的什么。琇書蛧
但对医生来说不是难题,因为这就是医学上的‘摩斯密码’。
这样写,首先是为了简约。
不然就是开处方,都需要很多时间,忙起来来不及。
同样是为了不让病人认出来,以后自己去乱买药。
这两个因素,就造成了‘医生专用字体’的出现。
实际上,上边都是一些药品或者药材的缩写,以及一些替代符号。
后来有了电脑的普及,什么都联网了,外加医闹的诞生,这才让处方单,变成了机器打印的正常文字。
不过这样一来,却也造成一些老医生不适应,看病的速度大大降低。
还好的是,医学生越来越多,普通医生也算是充足多了,倒是没造成多大影响。
“小师妹,你这配伍写得好啊,我差点都没转过弯来。
这应该是一记补方,不过是补底子的,适合先天不足的人用。
你这方子,药材很常见,要的钱很少,效果却堪比百年人参,真是不得了!
只是我怎么感觉,这方子差了一位君药?
这应该是你故意写漏的,因为医院里不可能有,你打算用什么做君药?
我感觉,至少有三种药材能做君药,比如十年以上的人参。
效果快慢不一,价格也天差地别。”唐德清最后疑问道。
陈乐竖起大拇指,回应道:“不愧是师兄,我准备用长白山百年人参来做君药!”
“嘶……,你哪儿来那玩意?”
唐德清倒吸一口凉气,下意识站起来,医书都吓掉了。
“上次那个孕妇,师兄你又忘了?”
“他们没把百年人参收回去?那可不是钱能随便买到的!”
“可能是人家大气……”
陈乐有点心虚的转了转眼珠,唐德清顿时了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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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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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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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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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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