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上辈子已经到了不惑之年,依然孤单一个人,根本没什么留恋。
不惑之年的自己,还在拼命送外卖,目前应该是倒在了车轮下,贡献给大众一份短暂的谈资。
手里存款也就十几万,重生回去迟早送医院。
而且系统会解除绑定,活了又如何?
那么,就剩下两个选项。
这两个选项中,第三个选项明显是最符合自身意愿的。
不过选择它的话,就意味着一切社会关系崩塌,甚至包括家人亲朋各种不理解。
人言可畏,陈乐是真的怕。
可如果选择第二个,就等于自己要做个漂亮女人一辈子,长大了要被逼着嫁男人。
这选择对陈乐来说,真的好艰难。
忽然,陈乐感觉脚背很痒痒。
低头一看,脚背上十几个鼓鼓的,芝麻粒般大小的小东西。
“啪!”
一巴掌拍下去,俗名‘默默’的蠓虫死了,留下一些陈乐的血渍证明自己存在过。
火辣辣的感觉还没散去,一股无边的瘙痒升起,陈乐忍不住抓了两下。
硬硬的疙瘩冒出皮肤,那一块皮肤毛孔陡然变大,变成大大的硬块。
更加瘙痒的感觉升起,如同心尖都痒痒。
陈乐哭笑不得,随手从旁边拔了一些野草,在脚背上搓了好一会儿,终于感觉好多了。
缓缓从地上站起来,看着远方已经只剩下红色微光的太阳,陈乐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心中默念道:“我选择二!”
第一不可能选,回到未来做普通人过后半生,没有任何吸引力。
系统会离去,注定没有未来,相当于每天都在给医院赚钱,就看什么时候送给医院而已。
选择三的话,现在拥有的一切,都将被破坏,说不定以后家乡都待不下去,甚至家人都不一定能理解。
养了十多年的女儿,说变成儿子就变成儿子了,将心比心谁能接受?
选择二的话,保留现在的一切人际关系,而且有越长越漂亮这个buff在,只会越活越好。
既然重活一世,那就活出一个崭新的自己。
【选择成功,从现在开始,宿主的容颜会持续性改变,直到发挥出基因中最优的组合为止。
在此期间,宿主不会有任何异常的感觉,敬请期待!】
看着眼前陡然改变,然后悄然化作星光消散的界面,陈乐忍不住吐槽道:“我期待你妹!”
叹息一声,陈乐背起书包,朝着记忆中的家走去。
脚底踩在高低不平的石头和泥土上,果然没有太大的感觉。
迈腿的时候不会再扯到蛋了,空荡荡的,让陈乐忍不住唉声叹气。
“再见了,陪伴了我一辈子的好兄弟……”
回到家里,那土墙那瓦片,还有那熟悉又陌生,拴在鸡圈门口的两条土狗,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又陌生。
家里只有堂屋亮着灯,厨房里昏黄的光忽明忽暗,显然是柴火的光芒。
熟悉的记忆翻滚而来……
这个时候,家里刚刚把草房盖子推了,换了房梁和瓦片,堂屋里挂着新买的吊扇。
角落里有两个东西很显眼,一个是硫酸大电瓶,还有一个是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
硫酸大电瓶的旁边墙上,挂着一根红蓝相间的电线,电线的一头是两个铁夹子,另一头是一个小灯泡。
在停电的时候,临时照明使用。
三峡工程才刚刚开启没几年,还相当的缺电。
电路也没有改造,电线都比较低矮,时不时地就出问题,可谓三天两头停电。
爷爷在田地里回来,喜欢坐在吊扇下的方桌高板凳上,一边吹吊扇一边等着开饭。
而奶奶,则是默默的一边做饭一边喂猪,包揽家里一切的事情。
爷爷不做任何一点家务,洗碗都不可能,烧火也不可能。
总之,家里的事情绝对不碰。
果然,爷爷就坐在高板凳上,一边吹吊扇,一边手摇蒲扇。
因为有严重的哮喘,呼吸带着一些杂音。
吊扇的风挺大,纸张摆在桌上绝对会到处乱飞。
也就爷爷舍得开灯开吊扇,奶奶可舍不得。
“丫头,咋回来那么晚?”爷爷问。
望着满头短短的银白头发,看似身材壮硕,却有着哮喘的爷爷,陈乐差点没绷住自己的神色,鼻子一酸差点落泪。
爷爷是一个下乡盖房子,做石磨以及做灶台的匠人,年轻的时候背着几十斤的钢铁工具上山下乡,练就了一副壮硕的身材。
虽然现在已经老了,皮肤松弛了一些,但依然极为壮硕。
可惜,哮喘却是差点要了他的命。
父亲跟着爷爷学,后来有了母亲和自己,就换了个补鞋子的行业,每逢赶集就在街上摆摊,不赶集就上山下乡,现在已经丢下老本行外出打工了。
夫妻俩都没什么文化,外出也没赚多少钱。
又因为要供养陈乐读书,老本也换房子瓦盖了,以至于根本没钱给爷爷治病。ωωω.χΙυΜЬ.Cǒm
农村人没谁会上大医院,就相信点偏方。
万一哪天不能动了,或者突发急病,那就是眼睁睁等死!
老人怪不怪儿孙说不好,但都是这样。
老人也不会求儿孙,把自己拉城里去治病,等死就成了常态。
上辈子爷爷胯骨脱臼了,骨头移位之下,一条腿看起来短了一截,成了跛子。
这种问题镇子里新建的卫生院,估计都能够治好,大不了去城里开刀。
爷爷却只是找些草药止痛,只求不痛就好,就这么成了跛子。
在陈乐十五岁那一年,因为哮喘,疝气,瘸腿,可能还有其他基础病的折磨,爷爷受不了。
在那年夏天的夜晚,自己捆住手脚,就在家门口的池塘里,悄无声息的淹死了。
从那把他晚上从不离身的铜手电筒,还有脱掉的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
之所以捆住手脚,是因为爷爷会游泳。
为了不继续被病痛折磨,为了不拖累儿孙,可见他对自己多狠。
现在,爷爷还好好的活着。
“去别人家玩了会儿……”
陈乐应答一声,错过自己爷爷,把书包放在桌上,假装翻找其中的书来掩饰自己。
记得爷爷是叫她乖孙孙的,现在居然叫丫头,让陈乐心里怪怪的,有点不得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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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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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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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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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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