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柯”是娼妇养大也不假。
可是,这是错吗?
一个娼妇,辛辛苦苦将一个孩子拉扯大,其中要付出多少辛酸苦涩,他人自然很难感同身受。
而“林柯”虽然不是很懂,但是林柯很懂。
一位正常的母亲,对于孩子的母爱,那是人人都知道的。
而且,在拉扯“林柯”长大的过程中,那位母亲受尽了侮辱、冷眼、苛责等等。
但是为了“林柯”的身体成长,为了“林柯”的认知,那位母亲全部都忍受了下来。
至少在林柯看来,那位母亲很伟大。
从小因为是女婴而被家人抛弃,最后被青楼收养,入了娼籍,但是也是无奈之举。
那位母亲没有做过任何一次出格的事,也没有做妓,而是清倌。
身体里留下了林尚书的种,而且还生了下来,要不是为了当时的幼年林柯,估计也不会在林府郁郁而终。
想到这里,林柯不由得摇了摇头,带着那种遗憾、愤恨、无奈的语气,高声叹息:
“余幼时即嗜学,家苛,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www.xiumb.com
“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
“既加冠,益慕圣贤之道,又患无硕师、名人与游,尝趋林府外,从朝阳之先达执经叩问。先达德隆望尊,门人弟子填其室,未尝稍降辞色。”
“余立侍左右,援疑质理,俯身倾耳以请;或遇其叱咄,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俟其欣悦,则又请焉。”
林柯双眼低垂,有感而发,诉说着来自于前世的著名篇章——《送东阳马生序》。
这是来自于前世最著名的劝学篇章之一,其中提出了“以诚待人,以礼相待,以德取人”的启示。
其中解释的道理不只一个。
其一强调一种处世之道,意味着要真诚地对待别人,尊重他人,以礼待人,同时也要注重自己的品德修养,用自己的德行去吸引别人。
同时也提到了“手自笔录,计日以还”的高尚品质,即要讲信用,遵守承诺,做一个有信仰、有道德的人。
当然了,最重要的是还强调了勤奋学习的重要性!
当时的宋濂,“足肤皲裂而不知,至舍,四支僵劲不能动”,但是却依旧要执行自己的意志。
那种不畏艰难,勇于探索,具有恒心和毅力的学习热情,才造就了他。
造就他的,并非是苦难,而是苦难之下的意志!
“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当余之从师也,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穷冬烈风,大雪深数尺,足肤皲裂而不知。至舍,四支僵劲不能动……”
林柯此时直接背诵原文,并且像前世教材那样适当进行了删减,而且还根据自己的情况做了一定修改。
当然了,大多数经典之处他改都没改,直接用。
因为“林柯”幼年时期确实是如此,除了《王制》这本书就没有其他书籍了。
想要书,就只能去借林府的人。
可惜的是林府的人都看不起他,于是“林柯”母亲就在砍柴的时候带着他去找一些人家苦苦哀求借书来看。
总之,一些经历和宋濂非常相似。
当然了,他此时也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已。
借用宋濂的序,来攻击那官员说他不懂劝学之理!
“……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盖余之勤且艰若此。”
最后一句说完,天象当即异变!
无数文气从冥冥之中汇聚而来,出现在林柯身后,凝聚成一个苦读诗书的人影。
这个人影身处苦难但是意志坚定,身着布衣但是脚步丝毫不动摇。
他读书、学习,忍受着不能娱乐之苦,忍受着枯燥无味的学习之苦。
当他寻师时,背着书箱,拖着鞋子,行走在深山大谷之中,严冬寒风凛冽,大雪深达几尺,脚和皮肤受冻裂开都不知道。
到小屋子后,四肢僵硬不能动弹,母亲给他灌下热水,用被子围盖身上,过了很久才暖和过来。
住在柴房,他每天吃两顿饭,没有新鲜肥嫩的美味享受。
同是林府的其他子嗣都穿着锦绣衣服,戴着有红色帽带、饰有珍宝的帽子,腰间挂着白玉环,左边佩戴着刀,右边备有香囊,光彩鲜明,如同神人。
他却穿着旧棉袍、破衣服处于他们之间,毫无羡慕的意思。
因为心中有足以使自己高兴的事,并不觉得吃穿的享受不如人家。
“盖余之勤且艰若此”,即,他的勤劳和艰辛大概就是这样。
看着林柯背后展现出来的那种求学意志,围观的众人被深深打动了。
“这是何等坚定不移的意志,才能在那种环境中求学啊!”
“对啊!而且厉淳罡大儒也很好啊!还愿意在林柯弱冠之后教导他!”
“是啊是啊,不过就是林府感觉怎么不太好?要是我家二蛋子那么努力求学,我非得去祖坟谢天谢地啊!”
“我家狗剩也一样,成天和私塾的其他人攀比什么鞋子、衣服料子,也不见他多爱学习!”
“可不是嘛!鞋子要穿‘耐磕’的,衣服要穿‘阿迪’的,吃饭要吃‘米奇林’的,可讨打了!”
“是啊,那耐磕意为耐得住磕碰,阿迪加的衣服也只是名声大,老米家的厨房和我家烧的菜也没多大区别啊!”
“唉,看看林公子,这就是不一样,怪不得能说出能让圣皇‘准’的诗词呢!”
“快看!快看!天象有变化了!”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中,林柯身后的天象也产生了变化。
“呼呼……”
一阵阵寒风在天地灵气的凝聚下,朝着场上吹拂而下,瞬间就覆盖了整个场地。
而在这其中,林柯、厉淳罡以及围观的群众却仿若未知。
但是,对面那刑部和礼部官员却是面色巨变。
“这是赠序!万里吟之序!”礼部那个蒙学司的官员拿出一支戒尺,朝空中一丢,上面发出莹莹光辉,想要抵挡寒风。
然而,那寒风却是不存在一般吹拂戒尺而过,直接吹到了蒙学司官员身上。
“咔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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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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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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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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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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