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国?咱们两国之间可是盟友啊!如此做,怕是不太好吧!”
秦皇子婴闻言,显得有些犹豫,却也没有直接拒绝。
“没有永远的盟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如今唐国已经一分为二了,对于我们威胁最大的便是魏国了!
最起码要将整个汉中郡拿到手里,否则的话我大秦时时刻刻有被魏国掐住脖子的风险。”
见秦皇子婴没有直接拒绝,司马懿便是已经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开始用可能受到的风险来劝说。
“你说的倒也是有几分道理的!可如此做容易,却不免要落人口舌,说朕这位盟友两面三刀。”
秦皇子婴此时已经是心动了,却还是有些顾及名声上的问题。
“我大秦当初横扫六国,靠的是实力,而非名声。
只要我大秦足够强,便不需要盟友!
至于名声这种东西,待到我大秦一统神州之时,还怕没有吗?
更何况,魏王秦天曾是我大秦官员,还被陛下封为了魏侯。
如此情况之下,此人不仅不思君恩,反而是私自称王!
如此不忠之臣,人人得而诛之!”
司马懿说起昧良心的话来眼皮都不带眨一下的,仿佛魏王秦天真的十恶不赦一般。
“好!”
“既然如此,那朕就依你的,让大军准备伐魏吧!
这一次,你觉得派谁为帅合适?”
见司马懿都把话说到这个地步了,秦皇子婴大叫一声好,便是准备行动了。
一月灭魏肯定是不现实的!
就算魏国的精锐都去参加国战了,可留下的也不是老弱病残。
他也不贪,只要将剩下半个汉中郡拿到自己手里就行了。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臣冒死说一句:岳飞元帅不适合!功高了容易盖主啊!”
司马懿再次跪了下去说道。
“住口!岳元帅是我大秦的擎天之柱,以后不得再如此说了!”
闻言,秦皇子婴重重拍了拍桌子。
“……那这一次伐魏由岳元帅挂帅?”
司马懿一副颤颤巍巍的模样问道。
“岳元帅刚刚经历了帝城之战需要休息!这一次,就让蒙恬将军去吧!
他不是刚刚在汉中郡平定巨寇吗?
正好合适!”
秦皇子婴摇了摇头,表示这次由蒙恬来。
蒙恬代表的老派秦将,岳飞代表的是新派的秦将。
总不能好处都让新派占了去了,那样老派该有意见了。
身为一名君王,需要懂得平衡之道。
最重要的是,司马懿功高震主这四个字被他记在了心里。
就算是那岳飞没有不臣之心,可哪位皇帝会愿意将自己的安危放在别人不会上面。
人心思变,万一对方哪天心思变了呢?
身为一名皇者,秦皇子婴表示他更喜欢自己掌控一切。
黄袍加身的故事他虽然没听过,但是道理却是懂的。
“陛下英明!”
司马懿还能说什么,只能是高呼陛下英明了。
陛下这个老六明明是赞同自己的想法,偏偏要做出一副对于岳飞多么信任的表情。
“嗯!这次的事情,由你全权配合蒙恬将军行动!
告诉他,只要他能够拿下汉中全郡,朕就让他享受和王家一样的殊荣——封侯!”
秦皇子婴冲着司马懿摆了摆手,示意对方可以下去了。
“臣告退!”
司马懿恭恭敬敬朝着秦皇子婴行了一礼,转身朝着殿外走去。
当走到门口之时,司马懿忍不住转头回头看了秦皇子婴一眼,颇有鹰视狼顾之相。
“丞相!你还有事吗?”
见到司马懿回过头看自己,秦皇子婴感觉有些不舒服,却又说不上来。
“没什么!只是臣此去帮助蒙恬将军,将有许多天见不到陛下,实在是有些不舍!”
司马懿恢复伏低做小的姿态,解释说道。
“这把鱼肠剑送你,若是想朕了可以随时拿出来看一看!
汉中郡局势复杂,万一遇到了危险,也可以用来保命!”
见到司马懿如此顺从的模样,秦皇子婴想了想决定将自己的一柄剑送于了他。wWW.ΧìǔΜЬ.CǒΜ
总将对方吓得跪地,自己似乎是有些过分了,这把鱼肠剑就当补偿他的了。
鱼肠剑乃是十大神剑之一,可却与其他九剑都不一样。
它小巧的能够放进鱼腹之中,属于刺杀用的那一类。
历史上,专诸就是用此剑刺杀吴王,也是因此这剑又名为:勇绝之剑。
“陛下!臣不会用剑,这剑放在我的身上只会让其蒙尘!”
对于秦皇子送剑的举动,司马懿表示自己不会用剑。
“不会就要练,练多了自然就会了!”
秦皇子婴说完,便强行将鱼肠剑塞到了司马懿的手中。
“多谢陛下赐剑!臣无以为报,唯有效死以报君恩!”
司马懿拿着鱼肠剑,脸上露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
有意无意的,他朝着秦皇子婴的脖子处停留了半秒。
时间太短,就连秦皇子婴自己都没有察觉。
……
国战世界!
秦天还并不知道自己即将被盟友捅刀子了!
就算知道了,大概也只会笑一笑表示:你过来啊!
开玩笑!
自己花了那么多钱、养了那么多军队,别说主力没有带到国战里面来。
就算带来了,也不可能连如今的大秦都打不过,顶多是艰难一些。
花费了好一会的功夫,秦天他们才抵达城墙处将狼烟生起,陆陆续续将分散在城中各处的士卒聚集起来。
至于阿蛮?
也终于是被程咬金追上了!
严格意义上来说,是程咬金掏出了自己储物戒指里面的美食,将阿蛮给吸引住不跑了。
在程咬金保证不吃阿蛮食物,还送阿蛮一些食物以后,阿蛮这才同意跟着程咬金往狼烟升起的地方跑去。
当他们二人抵达之时,这里已经是有的成规模的军队在了。
“启禀王上!末将已经在城中转了一圈了,并未发现有任何土著存在。
至于粮食和水,倒是有不少!”
吕布冲着秦天一拱手,开口汇报说道。
与其他人不同,吕布的赤兔马是杀过敌人的,因此能够进入国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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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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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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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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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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