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崇祯再看秦王府,已经没有之前那种牙痒痒的事感觉了,只是一片唏嘘,你个秦王府修建浪费了多少钱啊,民资民膏啊,不过既然已经建成,自己肯定不会像项羽烧阿房宫那样,付之一炬,这不单止是皇族的财产,还是华夏族的传承。
不过说秦王府气派是真的气派,但是豪华肯定比不过另一个王府,那就是福王府,想到这就想到了刺杀自己的主谋——朱由崧。
崇祯当然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只是造出他逃过的一劫的假象,让他多狂几天,陕西事了后再收拾,毕竟什么事都没有百姓吃饭重要。
正史记载,福王一个大婚就花费几大十万两,福王府的修建更是花了八百万两,可见万历皇帝有多偏爱这个小儿子,一座房子可以让一个省的百姓吃上一两年,可以打一场大型战争。
而眼前的秦王府,没花八百万两,也花了五百万两,烧了那就是一堆废墟,一文不值,不烧,那就是有价值的房子,王府的建造工艺、蕴含的文化,都是华夏族几千年的瑰宝,所以崇祯当然不会去做那种蠢事。wWW.ΧìǔΜЬ.CǒΜ
锦衣卫和新军将士们正在清点秦王的财产,当然那些郡王府也有人去处理,但十个郡王都抵不过一个秦王,崇祯自然选择来秦王府了。
一批批古董文玩被搬出来,不管是春秋战国,还是强汉盛唐的,那叫一个应有尽有,大到青铜器,小到陶瓷书画,琳琅满目。
接着就是一箱箱的白银、黄金,比自己在陕北抄一圈还要多,馋的崇祯直流口水,现在可是到处缺钱啊,主要是陕西有救了。
周边位置一大批百姓,也有在藏在人群中的各个大人的耳目,不管是谁,看到这么多的黄白之物,都得眼红,但有上万新军围住,各个战刀出鞘,没人敢自不量力。
随后又是各种粮食被抬出来,大米小麦、瓜果蔬菜、各种肉类,还有很多挂面馕饼,都可以听见百姓的嗦口水声了。
这些东西都保存的很好,陕西有特有的地窖,恒温四度,像这种特制的挂面,是加盐水的水面,经过晾晒后制成,在地窖中放个半把年没问题的。
还有各种绫罗绸缎,棉麻布匹,这些东西有时候能当银子用,很多时候大臣的俸禄还可以用这些东西抵扣,是个硬通货,秦王府足足有二三十辆车这样的布匹。
另外,秦王府的下人们,一被遣出王府,大大小小的丫鬟,家丁打手,账房、西席先生,老嬷嬷小太监等等,数百上千人。
这些人崇祯当然不会这么容易放过他们,要经过筛查,善良之辈自然会发点银钱遣散回乡。
但崇祯抄了那么多家,早就抄出经验了,有些下人甚至比犯事的主人更可恶,有一个词叫狗仗人势,这些恶奴会借助主人的权势,欺压百姓,崇祯之前抄过一家,那家的下人总管居然强抢十几个民女当妾,在府中他是下人,出了府他就是员外老!
对于这些恶奴,崇祯的做法很简单,下去陪你老爷吧!
崇祯也只是看了一阵就回去了,不是他不想看了,是因为一下清查不完,刚才看到的只是一小部分而已,要搬完没有几天,想都不用想。
几天后才把这些王府全部抄完,这还得是人多的原因,一份份账目摆在崇祯面前,每一本就代表一个王府。
崇祯拿起最厚那本,是秦王府的,仔细一看,倒吸一口凉气:我滴乖乖,秦王真是有钱啊,光是白银就有六百多万两,还有黄金,各种珠宝首饰暂时估价不出来。
秦王比朕有钱多了,想当初自己登基时,内帑府才几十万两,国库才两百多万两,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是很多,可是就这些钱,还要养全国大小官员、宫中太监宫女,还有军队,还要赈灾。
怪不得正史上,那些起义军,越打越壮大,还丝毫不担心军饷问题,都是光是这些王爷的钱就花不完了。
此时看账本的崇祯双眼发红,不是气的,是他娘的单纯的眼红!
他奶奶的,只要把大明所有的王爷抄一遍,还愁没钱吗?而且这些都是软柿子,没兵没权但有钱,百姓官员没有一个帮他们,只是大义上不好听而已,但朕在乎这个东西吗?
现在崇祯非常非常坚定,一定要抄完所有王爷,这些钱朕要定了,别说耶稣了,玉皇大帝他也拦不住!
崇祯接着看下去,现在眼红却是被气的了,蛀虫啊,好事没干一件,坏事一件不少,这些王爷就像个巨型的吸血蚂蝗,在吸华夏大地的血。
光从秦王的粮仓就抄出十万石粮食,很大一部分是侵吞得来的赈灾粮。
这十万石什么概念,一千两百万斤,一个让你一天吃一斤粮食(是粮食,不是饭),就可以让一百万人吃上一百二十天,而陕西的一个普通县人数大概是一万到三万人,这是几十个县一百二天的口粮啊!
真是该死,陕北饿死那么多人,都是因为他们,更可恶的是,有很多粮食和肉类都烂掉了,也不施舍给百姓一点,不施舍就算了,他们还要抢百姓的口粮,真是该死一万遍。
这些王公贵族真是朕的好亲戚啊,朕整天头疼怎么救济灾民,救大明,他们倒好,完全跟朕反着来,当初应该凌迟的,而不是斩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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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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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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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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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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