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对潘梦着了魔,一心只想攒钱买房成婚,憧憬着和潘梦有一个家,可现在想来一切都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罢了,点点滴滴回荡在心头。
记得是大四时认识了潘梦,在此之前他一直是考古系的学霸,一米八的大个,但是很腼腆内向,他来自农村,是父母辛辛苦苦供他读书,所以他读书一直很努力,到大四时都还是个雏。
本来按照他自己规划的,毕业后到考古研究所上班,等攒够钱,父母安排回村相个亲,在老家建个房结婚,过着宅男都向往的没羞没躁的生活,孝敬父母,生儿育女,平淡而幸福。
可一个人的出现,让他走向了当舔狗的生活,就是潘梦。记得第一次遇到潘梦是在一个下着雨的寒夜。潘梦被一个中年男人从一辆迈巴赫上扯了出来,那个男人嘴里还骂骂咧咧,不停重复“贱货”两个字。
“谁要跟你结婚,我们只是玩玩而已,贱货”,随后中年男人驾驶着迈巴赫离去,留下潘梦一个人孤零零站在马路边。
当时的潘梦也没有像电视上那样大哭大闹,要死要活,只是很气愤,好像失去了自己该得的东西。
其实朱迪那时也知道潘梦这个人,应该说整个学院基本都知道,口碑很烂,是同学们口中的“破鞋”、“拜金女”。大学四年不知跟过多少个富二代和暴发户,没想到今天让自己看到了。
破鞋归破鞋,潘梦长得可真的是好看,很多电影明星都比不上,一头大波浪,黑色的长款呢子衣,刚好盖到膝盖上大腿下,下身穿着黑丝,隐隐透出点肉色。肩上还挎着一个棕色的包包,lv两个字母是那么明显。ωωω.χΙυΜЬ.Cǒm
朱迪无比清晰记得那场偶遇的每个细节。潘梦的美不正是无数宅男心目中的成熟美吗,超越了当时同龄大学生的那种青涩美。那一刻朱迪就深深被吸引住了,怦然心动,连使用什么姿势都想好了。
但是他知道自己配不上,那个包包都够自己两年大学花销了,包括学费。朱迪紧张又胆怯的走过她身边,香水真好闻,不自然的深吸一口气,各种幻想浮动在心间。
“好闻吗?”潘梦突然问道,但眼睛不曾扫过朱迪一下,无神的看着前方,不知在看夜景还是看远去的迈巴赫。
“啊、、,好、、没有”朱迪惊慌失措,像是被抓到小辫子。加快脚步,太丢人了。
“站住~”,朱迪真的定定的站住了,潘梦回过头来,上下打量着朱迪,心里不知酝酿着什么,像个骄傲的天鹅,但真的很美。
“我好看吗?”潘梦突然问道。
“好、好看”朱迪像个犯错的小孩。
“陪我走走”,潘梦说道。
朱迪看了看自己洗的有点泛白的衣角,想拒绝,可话到嘴边就不受控制了“不、、好,好的,走、走走”。
一路上两个人,一个漫不经心的问,一个像个小学生回答老师一样,结结巴巴的。潘梦很享受朱迪看自己的眼神,内心得到无比的满足,可能是自己在那些富二代、老板的眼里就是个玩物,泄欲的工具。
但在朱迪眼里,她感觉到了自己是女王,奴役着这颗卑微心灵。自己在富二代那边失去的尊严,都在朱迪身上弥补过来,一切都是为了满足那颗已经变态心。
后来走着走着,潘梦带朱迪去了一家酒店,没错,是潘梦带朱迪去的,朱迪记得清清楚楚,房费是288,自己没有钱还是潘梦给的。朱迪还记得前台小姐看她们那怪异的眼神,好像在说果然如此。感觉自己是只鸭子,当时朱迪都不敢看潘梦,低着头糊里糊涂跟潘梦进来房间。
大学第一次夜不归宿,也是人生的第一次,都发生在那个晚上。朱迪学会了用套套,可看电影学会的动作自己一个都不会用了,之前想好的像野兽一样凶猛进攻,倾尽所有的力气,换各种姿势,都没用上,短短的半分钟就结束了自己的第一次。朱迪当时就自我怀疑了,我怎么会得这种“快病”。
“对、对不起,我,我不行”,朱迪很羞愧。
“第一次吧?男生第一次都这样,以后控制好就可以了”,潘梦还是那样傲娇,可她从朱迪的表现获得无比的虚荣,感觉自己找回了尊严,踩在朱迪的爱慕之心上,俯瞰着他。
终于歇了一个小时后,朱迪找回了自信,尽管还是那样的生疏。那天晚上朱迪第一次感觉到女性人体的美,是那样润,恨不得把潘梦融进自己身体里,他沦陷了,无比迷恋着潘梦的美,她那白皙的肌肤,迷人的香味,没有一丝赘肉的躯体,像一个完美的艺术品。
从那天晚上开始,潘梦成为了朱迪女朋友,唯一的女朋友,他想着以后和她结婚的女朋友。
朱迪也成为了潘梦其中一个男朋友,或许叫裙下之臣,又或许叫找回尊严的工具更合适一点。
可朱迪不管别人怎么劝,他都认为潘梦就是他的唯一,是那个可以陪他走向婚姻,生儿育女的唯一。为此朱迪同时做了好几份兼职,连续吃了半年榨菜配馒头,只为了给潘梦买包包、化妆品…,这该死的舔狗爱情,把一个学霸变成了生产队的驴。
大学毕业后,朱迪到了研究所上班,从不参加什么聚会,自己的花销能省则省,加个菜都觉得自己奢侈。工作了几年,好不容易攒够了首付,买了婚房,准备和潘梦下个月就领证,从此过上美好的生活。
谁知道自己偷偷买个蛋糕,想和潘梦一起过这几年他都没过过的生日,幻想中的温馨没有,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是一场捆绑好戏,自己都没得尝试过的,因为潘梦不允许。
其实从大学时朱迪就知道自己不是潘梦的唯一,潘梦还是喜欢富二代,不止一个富二代,可一个资深的舔狗不在乎,他觉得最后收获的是自己。直到看到捆绑表演他都认为潘梦是最好的,他们下个月就要结婚了,以后会变好的。
所以他又悄悄的关好了门,不让潘梦发现,他不想失去潘梦。该死的舔狗,直到他知道潘梦不会再回来了,她真的跟富二代跑了,他才意识到自己什么都没有了,自己这个备胎终于被抛弃了,所以他的世界崩塌了。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才醒悟过来,原来自己一直错的离谱,这他妈的根本就不是爱。现在后悔也没有什么用了,想起自己的父母,培养了自己这么多年,还没得孝敬他们,真是猪狗不如,还好有份意外险,受益人是父母。
“对不起了,爸妈,只有下辈子再报答你们了,如果真的有下辈子”。
“潘梦我恨你,如果这个世界上有鬼的话,我…”,最后连胡思乱想都做不到了,青铜镜吸完朱迪最后一丝血,也带走了他最后一丝意识,然后凭空消失,好像这个东西从来没有存在过,留下的只有一具干枯又苍白的尸体,还有眼角那滴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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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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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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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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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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