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种种,丹阳百姓全都成了虔诚的信徒。
信仰河神,生命有了保障。
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丹阳人跟水打交道的时间太多了,在未知和死亡的阴影下,他们更加渴望河神的庇护。
信仰河神,经济有了保障。
金、银贝的功效有目共睹,虽然这两个东西都消失了,但花贝是货真价实的,子申每天都往花贝中放钱,或者向外拿钱。
所有人都希望自己的虔诚感动河神大人,进而赐予自己金贝、银贝,再不济也赐予自己一个花贝。
而且,丹阳百姓还有一个小心思。
即便自己得不到河神大人的赐予,其他同族得到也不错,同族吃肉,自己多少也能喝点汤是不是?
这种心态下,丹阳百姓不但自己信,还要求其他人信。
自己虔诚,还要求其他人比自己更虔诚。
所有人都一条心后,事情就好办了。
族老们威信扫地,全都龟缩在祠堂里烧香磕头,伺候祖宗。
一时间,曾经见过河神大人,并且获得河神大人认可,得到河神大人赏赐的子申成了最大的受益者。
丹阳百姓的观念非常淳朴。
如果一个人运势正旺,那就不要站到他对面。
这样做肯定要损运势,甚至倒大霉。
最明智的选择就是跟在他身后,就算借不到风,也能遮光挡雨是不是?
这种观念在两千多年后的广东地区依旧很流行。
要说运势最旺,谁能跟子申相比呢?
之前,丹阳百姓看不起子申,因为他是楚王的庶子。
楚王的儿子很值钱,但庶子除外。
现在……
楚王的儿子再值钱,又怎么能比得上河神大人认可的人?
子申居住的小院,访客络绎不绝。
全都是丹阳的老门老户。
开门见山先套近乎,然后就是拍胸口表忠心,最后是推荐自家子侄,年轻人二话不说,跪在地上梆梆一串响头。
好,以后就是子申公子的人了。
子申来者不拒。
因为他需要人,很多很多人!
宗族虽然有这样那样的不好,但是他也有天然的优势。
比如忠诚。
大家都是同一个祖宗,虽然远了点,可终究都流着同样的血。
再者,大家都住在丹阳,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在血缘和地域的纽带下,信任的成本很低,背叛的代价很大,人们最本能的选择就是忠诚。
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高贵的品质,而是他们不想在老家抬不起头,不想让家中父母被人戳脊梁骨。
子申这种“招兵买马”的行为吸引了更多的人。
之前还心存犹豫的同族纷纷过来表忠心。
此时,子申也在胡七、胡八的帮助下,将丹阳所有居民的户籍统计完毕、编造成册。
这件事上,小狐狸们功不可没。
从最开始的家庭住址、家中几口、几男几女。
进一步详细到性格、嗜好、口头禅、梦想。
子申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统计的,想到这些都是前辈的弟子,也就释然了。
前辈教出来的人,统计名册不是信手拈来吗?
子申对照名册,给族中众人分组,安排工作。
首先就是在城中建立一座庙。
听说是河神大人住的地方,百姓们动力十足。
不到十天就完成了。
地基牢固,地面平整,小庙是三合土夯筑,结实得夸张,地板也都是条形青石。
眼下的河神庙还很粗糙、简陋。
但那是仓促赶工的缘故,而且缺少了树木、植被的点缀,风霜、雨雪的冲刷,烟火、人气的熏陶。
河神庙竣工当天,丹阳百姓集体上香、祭拜。
胡七、胡八也被子申邀请过来表演,给河神老爷唱戏。
这也算是胡家成员第一次走向楚国公众。
戏台后面,胡七、胡八紧张的对台词。
其他小狐狸们手上拿着各种家伙事,不断默念自己的工作和任务。
岳川扒着幕布看了看外面,又看了看身后的河神庙。
尤其是供台上那个上好木料雕琢的神像。
“嗯……真帅!那几个家伙的手艺还挺不错。”
说完,岳川转向小狐狸们。
“好了,该你们上场了!”
外面,子申朗声说道:“现在,有请云梦社献给河神大人的节目——金贝传说!”
丹阳百姓听到“云梦社”的时候,心中嘀咕:什么玩意?
紧接着就听说这是献给河神大人的节目,他们瞬间改口:小玩意应该挺不错!
再听到金贝传说四个字,丹阳百姓脸上全都火辣辣的疼。
哎呦,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外面的人都知道了?还改成了节目。
小狐狸们穿着戏服,带着各种道具上台。
下面的观众顿时哈哈大笑。
“嘿,那个是大族老,那个是二族老。”
“看那个,是我,是我,真像我。”
“金贝,他们那个金贝做的也太潦草了吧?”
“嗬,不潦草,怕是有人去哄抢了。”
一句话说得众人讪讪。
不过那人说的没错。
金贝的诱惑力太大了,哪怕明知道台子上那个是假的,人们还是心神摇曳,浮想联翩。
台上的《金贝传说》剧情紧凑、情节跌宕,台词打磨也很到位,每一句都踩在情绪的高点。
人们看得怒气高涨。
“大族老竟然这么坏!”
“没想到,二族老他们都是被胁迫的,我错怪他们了。”
“唉,其他族老也是可怜人啊。”
当大族老被金贝夹住手,疼得死去活来的时候,众人哈哈大笑,压抑的情绪终于得到释放。
众人宣泄的那一瞬间,台上锣鼓喧天,多种乐器同时伴奏起来。
表演的人们也迅速排成队形。
“咦?这是什么?”
“难不成要跳舞?”
“跳舞?有什么不对吗?”
岳川也看得莫名其妙。
因为之前编排的节目中没有这一段。
“难道是胡七、胡八临时加的?”
就在众人猜测不断地时候,胡七、胡八动了。
一个唱歌,一个跳舞。
听到那歌词,岳川只感觉吴磊轰顶。
“哦~~贝贝~~贝贝~~哦——!”
“嗷~~贝贝~~贝贝~~嗷——!”
贝贝,说的是金贝,体现了得到金贝时的狂喜。
“哦”、“嗷”、“唔”之类的语气词,是模仿大族老被夹住的痛苦场景。
这是一首充满教育意义的歌。
告诫人们,不要贪婪,否则就要像大族老一样,不断地“贝贝~~贝贝~~嗷~~”
但是在岳川半点都共情不到。
因为他脑海中全是贾斯汀·比伯的《baby》。
认知越多,越烦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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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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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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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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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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