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成员在忙着制作雕版,胡家成员在忙着烧制陶器、搪瓷等器具,灰家成员也忙得团团转。
三只小刺猬闲来无事,全都抱着一本书摇头晃脑念叨。
白小二、白小三还好,勉强能抱着书。
白小四腿短就算了,胳膊也短。
“二哥,帮我翻下页。谢谢二哥。”
“三哥,帮我往回翻,刚才刮风了,我还没看完就翻过去了。”
岳川看到这一幕,叹息一声。
可怜的孩子,身体有缺陷,却还坚持读书。
于是,岳川给白小四做了个书架,把书本架上去,然后白小四就能空出双手用来翻页了。
这时候,“嗡嗡”的声音从头顶掠过。
大群的马蜂集体出动。
岳川顿时疑惑,“怎么了?马蜂倾巢出动,这是哪里要干架吗?”
白小二说道:“土地公,不是打架,而是农田里生虫子了,马蜂女王在派兵清剿。”
派兵?
清剿?
这词用得……
不过仔细想想,也差不多。
马蜂大军过境,害虫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既清理了农田里的虫害,又充实了马蜂的口粮。
毕竟马蜂是肉食昆虫。
“有它们在,倒是省事了,不用打农药了。”
白小四回过头,“土地公,什么是农药?我怎么从来没听过?二哥、三哥,你们听过吗?”
两只小刺猬同时摇头。
“没听过!”
“奶奶没教过。”
岳川咳了咳,“农药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用研究。”
说完,岳川起身走到土地庙后面。
“小马,出来!快出来!”
马蜂女王打着哈欠从小天地里飞出来。
绕着岳川飞舞几圈,最终落在左肩膀上。
“土地公,怎么想着找我了?”
岳川扭头,看了一眼惺忪的马蜂女王。
“你在睡觉?”
“是啊!怎么了?”
岳川指了指马蜂大军离去的方向,“你那些手下,是谁派出去的?”
“当然是我手下的将军们啊!”
马蜂女王兴致勃勃的说起了自己的几个子民。
“我每天都要看书、学习,哪有时间管这些俗事,自然放权给它们了。”
岳川暗暗比了个大拇指。
马蜂女王这德行,跟人族君王一个样。
都是甩手掌柜。
不过马蜂女王说得对,它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修行,提升实力。
只有它道行越高,生育的后代才会越强大。
如果把时间都耗费在吃喝拉撒上,它和它的王国将会永远止步不前。
“小马啊,给我两个蜂王。”
“干什么?”马蜂女王警惕了一下,“你一直要的都是工蜂,今天怎么要蜂王了?”
“我在人族那边有条路子,让那些人给你的子民建庙立祠,香火祭拜,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
马蜂女王瞬间换了一副面孔,“哎呀,土地公,您怎么不早说啊。”
“嗯?考虑一下啊!”
“考虑什么考虑啊,这不用考虑啊!去,肯定去!如果不是要守家,我真想亲自去啊!”
马蜂女王说的是真心话。
建庙立祠,香火祭祀。
这是好东西啊!
精怪想获得香火很难很难,昆虫精怪难上加难。
土地公能让自己的子民直接获得香火供奉,这等于送两个子民莫大的前程。
要知道,昆虫比不上飞禽走兽,它们成为精怪的概率很低很低。
即便成为精怪,修行也十分艰难,修行速度更是缓慢。
马蜂女王就是一个奇迹,但这种奇迹很难复制。
它生了数十万子民,但没有一个精怪。
其中天赋最强,潜力最高的蜂王子民,距离精怪也差了一线。
如果能接受香火祭祀,或许能跨过这一线。
岳川说道:“暂时需要两个……哦不,三个吧,我带它们去人族那边发展。”
“好的,没问题,我这就去生!”
马蜂女王效率飞快。
没多久,就给岳川送来了三个蜂巢。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锻炼,马蜂女王的筑巢水平直线提升,如今筑造出来的巢穴都精美无比,堪比艺术品。
刚刚孵化的蜂王居住在蜂巢中。
每个蜂巢还有一定数量的工蜂、兵蜂护佑。
岳川收起蜂巢,下一瞬就出现在琅琊。
拿出第一个蜂巢,岳川缓缓勾绘,施展起虫咒。
这是一万香火施展的法术,作用就是提升虫子的力量。
岳川之前对着两只蝗虫施展虫咒,借此掌握了蝗群。
之后岳川又对南郭离养的蚕施展虫咒,改良蚕种。
现在,岳川把对象换成马蜂。
在虫咒的灌输下,马蜂蜂王的体型快速膨胀,身上的金黑色环状纹路也变得更加鲜艳、明亮,胸腹间的血色纹路也变得更加立体。ωωω.χΙυΜЬ.Cǒm
随即,蜂王带着兵蜂在周围巡视。
它在找对象。
蜂类有两种繁衍方式。
一种是无性繁殖,一种是有性繁殖。
蜂的性别是由染色体决定的,当蜂在没有经过交配的情况下,实际上就是卵子单独发育了,所以蜂王产下的卵子是可以进行正常的发育的,
但这样的卵子发育后实际上只含有蜂王的染色体,也就是说,发育出来的蜂幼虫属于单倍体,而蜂中的单倍体都是雄蜂。
有性繁殖就是蜂王和雄蜂交尾,获得雄蜂的遗传物资,并将其储存在体内,之后就可以生产受精卵了,孵化出来的就是雌蜂,包括工蜂和兵蜂。
所以,一个族群想要发展,就必须找到雄蜂,最好是其他蜂群的雄蜂。
眼下还是春暖花开的时节,蜂群非常活跃。
岳川带来的蜂王很快就找到了目标。
蜂王无论体型还是外观都非常惹眼,身边又有强力保镖守护,妥妥的富家千金,这也使得追求它的雄蜂非常多。
蜂王选择了其中身强力壮的,发生了一些愉快的事情后,就带着自己的手下赶回来了。
琅琊的蜂群稳了。
接下来就是赶紧找地方,把工坊建起来。
还有就是造纸用到的各种器具和原材料。
很快,琅琊就忙碌起来。
大大小小的家族都被动员起来。
出人的出人、出力的出力,出钱的出钱。
琅琊所有家族都渴望参与到这件事中。
紧锣密鼓筹备的时候,岳川又跑了一趟吴国。
故技重施,吴国也开始忙碌的筹备。
这时候,岳川带着第三个蜂巢回到姜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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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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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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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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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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