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川说过,在琅琊讲道十日,今天便是最后一日。
来的人更多了,天还没亮,王家院子里就坐满了人。
王竞择不需要排队,田盘干脆就没睡,俩人都抢到了前排最好的位置。
只是不知为什么,俩人都顶着黑眼圈。
区别是,王竞择哈欠连天,田盘目光灼灼。
岳川在人群中扫视一眼,随即开始了今天的课。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国的律法、一个家的规矩,都是长期的、稳定的,朝令夕改的国和反复无常的家,都不会长久!”
“同样的道理,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早早的立下志向,并且终生为之努力。”
“越早立下志向,并持之以恒为之努力,就能越早做出成就,实现人生的价值。”
“综合到一起,人的志向、家的规矩、国的律法,都是长期的、稳定的。正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一句话,琅琊众人浑身剧震。
岳川第一天讲道时就说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话,然而,众人对理解能力有限,无法领会其中精义。
现在,岳川重新讲解,众人拨云见日,豁然开朗。
人要立志向,然后才能让自我获得提升,一步步崛起。
家要立规矩,然后才能让家庭成员获得提升,带动家族的崛起。
国要立律法,然后才能让国民获得提升,带动整个国家的崛起。
岳川接着说道:“人要立志,志向可大可小,都要立长志,而不是立短志!有志者,事竟成!”
“家要立规矩,教诲子孙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由此形成自己的家风,让子孙后代都拥有某些共同的美好品德、素养、才学。”
“国要立律法,君与民契、国与家盟,十年不改、百年不易!国有恒信、民有恒心,千秋万代、地久天长!”
听到这话,田盘浑身一震。
自己昨天刚刚领悟的道理,圣人今天就讲出来了。
田盘心中很是憋屈。
这可是自己规划朝鲜开发时好不容易悟出的道理啊!
自己还专门整理出了五年计划、十年计划、五十年计划、百年计划……
哪怕自己不在了,后世子孙只要能锲而不舍的执行规划,不出百年就能掌控朝鲜全境。
自己正准备找机会跟圣人再次论道。
却没想到,圣人直接把一整套理论甩到自己脸上。
反而一旁的王竞择。
也是浑身一震,随即再震!
辗转反侧,苦思冥想都没有琢磨出来的问题,在这一刻茅塞顿开。
齐国的霸业之所以人亡政息,是因为齐国没有“立志”、“立规”、“立法”。
所有的一切都系在管圣一人身上,管圣生,齐国兴;管圣亡,齐国衰。
管圣临终前,桓公曾向其询问,今后齐国谁可为相。
管仲向桓公推荐了三个贤才,顺便劝告桓公远离四个小人。
桓公听了,但是听的方式有点不对。
四个小人全都升官发财,位高权重。
三个贤才皆不用,管仲的弟子门人被迫害,或死、或囚、或逃。
之后桓公病重,四个小人不准任何人进宫,一代霸主桓公活活饿死,死后三个月无人收殓,尸体臭烂,惨不忍睹。
每每想及此事,王竞择都会想:假如桓公听了管相的劝告,重用贤才,驱逐小人,齐国的霸业会不会延续下去?
答案大概率是会。
但是现在,王竞择心中又想到:齐国能一直有贤才吗?即便齐国一直有贤才,这些国君都会贤明吗?就不会再出现桓公那种?
十代明君贤相的积累,也抵不过一个昏君奸臣的祸害。
这就是人亡政息。
现在,王竞择明白了解决人亡政息的方法。
那就是为个人立志,为家立志,为国立志。
君与民约定律法,国与家订立同盟,在十年百年之内不做更改,把约定的事情做完、做成。
如此,国有恒信,民有恒心。
所有的政令都能通过这个方式来订立,然后执行。
如此一来就能极大提升政治的稳定、延续。
避免了人亡政息,于国于民都是大好事。
想到这儿,王竞择向岳川躬身拜下,“多谢老师,我悟了!”
田盘见状,骄傲的昂起下巴,心中暗道:我是自己悟的,他是听了圣人讲道才悟的,我比他强。
岳川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在治国时,不能空谈理想、空喊口号。每个人都想辅佐明君,成就霸业。但是怎么成就霸业?”
“喊霸业,每个人都会!甚至王家的狗也会!”
岳川转向王狗蛋,“来,喊一声给大家听听!”
王狗蛋委屈的缩了缩身子,不过还是昂起头来。
虽然吐字不清,但大家隐隐约约都听出了“霸业”两个字。
“这狗成精了!”
“只见过八哥会说话,没想到狗子也行。”
“厉害,真是太厉害了!狗听了圣人讲道都能开口说人话了。”
岳川呵呵一笑,“狗都会喊口号,但是它整天整天的喊‘霸业’又有什么用呢?能让国家成为霸主国吗?”
众人爆笑。
王狗蛋也跟着“汪汪汪汪”。
岳川竖起手掌,大声说道:“钱从哪来?粮从哪来?兵器甲胄从哪来?行军的道路怎么修?驻军的关隘怎么建?与敌人交战时怎么拉拢更多盟友?怎么孤立敌人,为自己营造优势?一旦开战,粮草怎么运输?情报怎么打听?作战怎么指挥?打到什么程度为止?我们的战略目标是什么……”
“如果能处理好这些琐碎的事项,霸业可成!如果不能处理好这些,霸业就纯属狗屁。”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把一件件事情梳理出来,制定成小目标,无数个小目标汇聚成大目标。这就是国家的志向!”
众人心中一震,隐隐约约生出一丝明悟。
岳川又说道:“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个老师,家庭是子女的第一个学堂。父母对子女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
“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为什么呢?”
“有人说,这是血统!但是,龙生九子,子子不同,各有所好!”
“我曾亲眼目睹过,一只母狼把人遗弃的婴孩带回去抚养长大,这个婴孩从小喝狼奶,学狼叫,跟随狼群捕猎。他长大之后,皮囊与人一般无二,但芯子里已经和狼一模一样。”
“所以,这说明什么呢?决定一个生灵最终是什么的,并不是血统,而是父母的教育、家庭的风气。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重视这个问题。”
“如果你是一个普通的父母,没有丰富的知识和优秀的资源,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那么,不妨多鼓励他,多认可他,多表扬他,多理解和支持他;不要把自己对认知的焦虑、恐惧、愤怒等情绪发泄或传递给孩子。这就是最好的教育。”
“如果孩子是平庸之辈,那就承欢膝下,如果孩子出类拔萃,那就让他展翅高飞。”
“接受孩子的平庸,就像孩子从没有要求父母非富即贵。”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旁边的王狗蛋顿时来了精神,汪汪汪汪的叫唤起来。
然而,众人丝毫不认为它吵,反而觉得非常应景。
岳川呵呵一笑,“记住我的话:穷不怪父,孝不比兄,苦不责妻,气不凶子。然后,把这句话教给你们的子女,一代代传承下去。”
“当然,你们可以再往里面加入一些你们认为有意义的、有价值的话,让它形成你们的家训,形成你们家族特有的品德!”
“这,便是家的规矩,家族的志向!”
(2500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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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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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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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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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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