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子胥肃然起敬。
难怪翁大人深得龙阳宠信。
再想想自己,君上每次想购入一把大宝剑,自己就得哭穷。
人比人,气死人啊!
“不知翁大人想要什么样的剑,要多少,又打算出什么价格?”
翁胖子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道:“剑不光是一种武器、配饰,还是一种文化、信仰。只有武夫可以佩剑吗?不见得吧!谁说读书人不能佩剑,那叫慧剑,是君子之德。仗剑而行,是身份、是体面,也是尊严!”
伍子胥忍不住想要鼓掌了。
翁胖子继续说道:“老百姓也可以佩剑,就算不随身带着,也可以摆在家中,供起来,镇宅辟邪改善风水是不是?如此一来,天下人人爱剑、用剑,这么广阔的市场,能产生多少利润?”
伍子胥极度震惊。
这胖子分明在胡说八道,可为什么他说的那么有道理呢?
吴、越宝剑天下闻名是不假,但整个吴越之地,混出名气的铸剑师有几个?
欧冶子、干将,没了!
为什么?
市场太小了,愿意为了一把剑花大价钱的人太少了。
有限的几人,都去追求欧冶子和干将了。
剩余的工匠只能改行或者饿死。
伍子胥突然有些理解阖闾了,正是他不遗余力的购入大宝剑,才养活了一大批铸剑师。
毫不客气的说,吴国的铸剑行业,就阖闾这么一个高质量用户。
除了军队的订单,就是个人的订单。
伍子胥点了点头,“翁大人所言极是,如果天下人人用剑,吴、越将富甲天下。”
“不不不!”翁胖子竖起一根手指左右摇晃,“是吴国将富甲天下,我们并不直接和越国做生意!”
一句话,伍子胥两眼放光,心脏砰砰狂跳。
“姜国……有能力把吴国的剑卖到全天下?”
“呵呵呵,伍相,这么说吧,你每个月能给我提供多少剑呢?”
“呃……一百把,应该没什么问题。”
铸剑是非常费时费力的事情,每个月产出一百把,已经不算低了。
伍子胥甚至琢磨着,如果拿不出一百把,就从阖闾库房里“借”一点。
翁胖子摇头说道:“一千把!每个月需要一千把!”
“嘶……”
“而且,这是第一年!以后每年都会逐渐增加。”
“这……是不是有点……”
伍子胥不是蠢人,他知道管仲,也研究过管仲“灭国不用兵”的套路。
他甚至怀疑,翁胖子是不是想搞垮吴国,所以故意给吴国下套。
但是转念一想,吴国只要控制铸剑工坊的数量和规模,完全不担心铸造兵器的人太多,荒废农事,造成粮食危机。
而且,吴国可以从越国购买兵器,刺激更多的越国人铸剑,让越国荒废农事。
如此一来,就能兵不血刃拿下越国。
再说回来,世上没有稳赚不赔的买卖,喜欢拼搏的人,可以小富小贵,而大富大贵,通常需要赌!
伍子胥最喜欢的,就是赌!
他押过最大的赌注就是公子光,梭哈了身家性命在内的一切,才换取了今日的位极人臣。
现在,伍子胥又要梭哈,换取吴国的霸业。
“没问题!一个月一千把,不过价钱怎么算?”
翁胖子说道:“视剑的品级而定,折算成姜国货币,你们可以拿现钱,也可以换取商品。我国老面神旗下的各种酱料,在吴国很受欢迎吧。”
说到这个,伍子胥顿时口角生津。
好吃!
真的太好吃了!
简简单单一个鱼脍,使用了老面神的生抽之后,鲜味倍增,那滋味儿,简直了。
而生抽,仅仅是老面神旗下众多调味料的一种。
“伍某希望能够多购买一些姜国的独轮车,不知可否?”
姜国的独轮车“吴灵之光”深受吴国百姓喜爱。
都说南船北马,吴国是典型的江南,出行以船居多。
但并不是说吴国百姓就不使用车。
只是吴国水网密布的地形注定了马车受到极大限制。
而独轮车不同,它结构简单,车体轻便,最重要的是不挑路。
无论是城内铺着青石板的好路,还是城外长着草皮的烂泥路,又或者溪水潺潺的石子路,独轮车都能轻松通过。
只需要一个人,就能轻轻松松推着四五百斤的重物健步如飞。
这令伍子胥看到了广阔的前景。
翁胖子口中“每家每户一把剑,供起来镇宅、辟邪、改风水”还有很多吹嘘成分,不太可能实现。
但“每家每户一辆吴灵之光,绝对是吴国百姓梦寐以求的事情。
对于贫苦百姓而言,剑的使用场景很少,可能十年八年都用不上一次。
但独轮车不一样。
每日劳作,独轮车都能派上用场。
如果拥有车的话,还能专门从事运输货物的行当。
吴国水运极为发达,然而并不是每个城市都方便行船,从码头到城镇乡村的距离,只能靠手提肩扛。
费时费力。
如果能换做独轮车……
翁胖子笑着点头,“没问题!车价两百个姜钱,运费的话……到岸价,二十个姜钱!”
这么便宜?
伍子胥觉得翁胖子答应的太轻松了,于是补充道:“要之前‘吴灵之光’那种质量,特别是那个轮子,要铁轴的!”
车的精髓就在轮子上,独轮车的车轮精髓就在轮轴上。
伍子胥也查看过,“吴灵之光”的车轴构造巧妙,材料非凡,而且是使用法术铸造而成。
直白说,那根本就是法器。
伍子胥找了好几个铸造名家,但是看过“吴灵之光”的车轴后,全都摇头。
铸造车轴的功夫,都能铸造出一把传世名剑了。
就算造出来了,老百姓买得起吗?
两百二十个姜钱就能买到一驾“吴灵之光”,伍子胥觉得自己赚大了。
毕竟,铸造一把普通品质的剑,就能换取一千个姜钱了。
跟姜国做生意,吴国几乎是躺着赚。
这种财源滚滚的情况下,如果还不能成就吴国的霸业,自己就把名字倒着写!ωωω.χΙυΜЬ.Cǒm
于是,伍子胥伸出手掌,“我们,一言为定!”
翁胖子抬手与伍子胥击掌为誓。
“伍相,除此之外,我还有一笔更大的生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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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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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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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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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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