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岳川大黄>第472章 吴灵之光
  《龙文字典》开始发售的时候,吴国使团和秦国使团也先后抵达自己的国家。

  阖闾准备了盛大的仪式,欢迎许石归来。

  黄土垫道、清水洒街。

  吸引百姓观看的同时,也向百姓们展示了万册书籍。

  一驾驾独轮车上运载的,不是金银、不是珠玉,而是书籍。

  万册书,用了上百驾独轮车。

  连车带人,一眼望去蜿蜒上千步。

  围观的百姓更多,不仅是整个都城的百姓围观,周边城镇、乡村的百姓也都闻讯赶来,目睹这一盛况。

  “这么多书,都是哪来的啊?”

  “听说是姜国送的。”

  “瞎说,分明是买的!”

  “那你说说什么价?”

  “一个钱一本。”

  “这价钱跟送有什么区别?”

  众人围绕“送”和“买”争论的时候,一个人带偏了话题。

  “这车看着挺不错的啊?”

  “听说也是姜国送的。”

  “走在路上一点都不颠,也不歪,真好使。”

  “要是有个这车,搬运东西就方便了。”

  “我知道,我知道,这车是姜国特产,赠送咱们这一批是用大王名字命名的,叫吴灵之光。”

  阖闾在成为国君之前被称作公子光,光就是他的私名。

  吴灵之光,这名字不用想,绝对是根据大王名字命名的。

  姜国又是赠书,又是赠车,而且用大王的名字给车取名,这让吴国人想起了百年前。

  晋国派遣一支成建制的军队来到吴国,帮助吴国搭建军队、训练士兵、制造战车。

  当时蛮荒小国的吴国第一次感受到了中原文化的力量,感受到了文明世界的曙光。

  现在,历史重演!

  姜国没有派遣军队,而是带来了书籍、文字、钢笔,以及油盐酱醋,还有吴灵之光。

  所有吴国百姓都骄傲的挺起胸脯,自豪而光荣。

  长长的车队、马队抵达王宫,阖闾亲自站在城门外迎接。

  看到国君这般礼遇自己,许石三步并做两步,一个滑步跪地。

  可惜阖闾眼疾手快,双手一架将许石搀扶起来。

  “爱卿快快请起,快快请起。”

  许石伸手指向身后数里长的车队、马队、人队,“君上,石幸不辱命!”

  阖闾却紧握着许石的手,大笑道:“你平安归来,就是最好的礼物!”

  一个满头白发的年轻男子走过来,“君上,外面风大,还是回宫再叙吧。许使者一路舟车劳顿,也需要歇息。”

  阖闾顿时醒悟,牵着许石的手向宫中走,“孤已经为你备好酒席,接风洗尘。还有许多人要一一介绍与你。对了,这是伍员,伍相!你们以后要多亲近……”

  酒席上,许石向阖闾汇报此次经历,并献上姜国赠礼的礼单。

  宫人也将字典、钢笔等精巧物件捧上来。

  阖闾自己把玩的时候,大手一挥,让宫人向其他官员展示。

  呈给阖闾的《龙文字典》有龙阳亲笔签名,以及一段赠语。

  阖闾虽然不懂龙文,但是能感受到签名和赠语中那铿锵的锐气,虽不明、但觉厉。

  目光如炬,循着龙阳的笔迹一勾一划的移动着。

  吴山开,越溪涸,三金合冶成宝锷。

  淬绿水,鉴红云,五采焰起光氛氲。

  背上铭为万年字,胸前点作七星文。

  龟甲参差白虹色,辘轳宛转黄金饰。

  骇犀中断宁方利,骏马群騑未拟直。

  风霜凛凛匣上清,精气遥遥斗间明。

  阖闾闭上眼睛,仔细感悟。

  赠语中的字,他一个都不认识,但是通过那剑气升腾的银钩铁画,阖闾体悟到一种高深的意境。

  跨越文字,直达精义,与阖闾强烈共鸣。

  “龙文真好,龙文真妙!”

  只是可惜,这意境不全,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有种不上不下的感觉。

  再看钢笔……

  巴掌的木匣子里垫了一层金黄色的绸缎,绸缎正中是一根泛着冰冷金属色的圆柱。

  阖闾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玩剑,以及收藏剑。

  跟秦始皇专攻手办不一样,阖闾的藏品全都是剑。

  《越绝书》关于陪葬品的记载:“玉凫之流、扁诸之剑三千,方员之口三千,盘郢、鱼肠三千在焉。”

  每种三千口,合计九千,近万把大宝剑。

  纵观古今帝王,“万剑归宗”式陪葬,阖闾是独一份,无论质还是量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也正因此,后世秦始皇、项羽、孙权等人都先后发掘阖闾墓。

  所以,不用怀疑阖闾对剑的喜爱。琇書蛧

  看到龙阳的签名时,阖闾已经感受到了万千剑气的升腾。

  再看钢笔,阖闾浑身一震,一股奇特的电流传遍全身,四万八千根汗毛同时炸起。

  糟糕,是心动的感觉。

  而这种感觉……

  阖闾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体验到了。

  最初时,一把小木剑都能让阖闾开心不已。

  可是后来,无论多么精美、奢华的大宝剑,阖闾都兴趣缺缺。

  哪怕得到鱼肠这种小宝剑也不例外。

  玩腻了!

  确实是玩腻了!

  一点兴趣都提不起来。

  而现在,阖闾又得到了新玩具。

  就像第一次从父亲手中接过木剑的感觉。

  骨子里的颤鸣,血脉中的奔涌,灵魂里的悸动。

  这是剑!

  一种全新的剑!

  许石想告诉阖闾钢笔的使用方法。

  阖闾身上却猛地涌现出一股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气场。

  仿佛有万千锐气从阖闾身上喷涌而出,许石生出一种直面太阳、无法直视的感觉。

  唯一能做的,就是低头、臣服、不敢直视!

  阖闾伸手捏起钢笔,指尖摩挲着冰冷的笔身。

  形形色色的金属,阖闾见得多了,很多大宝剑一上手就知道什么工、什么料。

  今天也毫不例外。

  “铁!”

  “不是凡铁……”

  “是什么工艺,让铁变成了这幅模样?”

  不知为什么,漆黑的笔身给人一种发光发亮的错觉,铁质更像玉石一样,带着晶莹和剔透。

  光线投射在漆黑的笔身中,竟然浮现出刀剑特有的松纹、云纹、水纹。

  简简单单的线条,却勾勒出一种别样的美感。

  “还有术法的气息……这不是凡物,而是法器……”

  “好高明的铸造手法!孤竟然从未见过这等工艺!”

  “若能用在铸剑上……不不不……这本就是铸剑!”

  “这是剑!全新的剑!”

  阖闾的心怦怦狂跳。

  无师自通的拔出钢笔,仿佛拔剑出鞘。

  握持毛笔一样捏着笔身。

  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又切换成其他手势。

  握笔的手势、握剑的手势……

  身为收藏达人,阖闾通晓各种阴握、阳握、正持、倒持手法,还有指法等等。

  很快,阖闾找到一个舒服的持法。

  想也不想,阖闾在字典上随手写了几笔。

  许石终于从阖闾的气场中脱离出来,连忙解释钢笔的用法。

  “大王,这样是写不出来字的,您得先吸……”

  许石说不下去了。

  因为他清晰地看到,一行字出现在字典上,字体周围毫光绽放,与龙阳留下的签名和赠语交相辉映,却又泾渭分明,两种光芒倾轧、碾压,呈虎踞龙盘之势。

  “剑本凡铁,因执拿而通灵,因心而动,因血而活,因非念而死。四尺青锋,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转战八方,镇压千里!三寸黑芒,可记斯人于一字,可录百年于一行,入骨三分,流传万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阖闾的声音滚滚如雷、荡荡如潮,滔滔不绝、连绵不断,并且越来越高亢,越来越尖锐。

  宫殿上方尘土扑簌簌落下,随即便听一阵“噼里啪啦”,一股无形的大力拔地而起,将砖瓦掀飞,炫烈的阳光从缝隙中倾泻而下,照亮了空气中弥漫飞舞的扬尘,更照亮了阖闾挺拔雄伟的身姿。

  万千光芒化作一柄柄利剑,从四面八方汇聚在阖闾身边。

  万仞圣光下的阖闾神圣而肃穆。

  在场众臣子肉体和心灵同时感受到无与伦比的冲击,而且是一波波的冲击。

  “众卿请看,孤这一手字,如何?”

  “大王英明神武!”

  “大王博学多才!”

  “大王才兼文武,学通天地!”

  如潮的马屁中,唯独满头白发的伍员一言不发。

  许久,许久,伍子胥拱手拜下,“大王,您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道!”

  阖闾再次发出畅快的笑声,“还是伍相最懂孤!”

  许石心中暗道:土地公是不是未卜先知,所以提前赠了个“吴灵之光”的名字?

  (2800字章节,求催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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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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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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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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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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