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无法劳作、没有产出,另一个是天寒地冻,撒尿都得损失热量。
人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减少室外活动,猫在家中,多增加一些室内活动。
如果家中没有余粮,就得变通一下,多去邻居家进行室内活动。
在过去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游牧民族南下,到农耕民族的地盘上搞小偷小摸,其中最多的就是匈奴人。
在将来,他们人多势众之后,小偷小摸就变成明火执仗的抢掠,甚至形成杀人放火打秋风的传统手艺。
这或许就是“小时偷针,长大偷金”。
岳川觉得,这个毛病得治,而且从小治,一下给他治改了!琇書網
赵无恤带领人马和狗进入到中山国的城镇中。
十二张新剥的狼皮,在小镇子里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其中一半的狼皮表面都看不到破损,明显是生擒活捉,或者射中眼睛等要害一击致命,其他狼皮也都是只有一处箭伤。
赵氏的家臣对中山国人说道:“这十二只狼全都是我家家主击毙,还有这个头狼,被我家家主驯服,看到没有,不需要锁链,既不逃跑也不咬人!”
中山国人刚开始还以为那是一条大狗,听到家臣这番话,视线在狼和狼皮之间左右徘徊。
哎呦,这分明是同一批色号啊。
野狼精怪早已认同自己“座下走狗”的身份,非常配合的摇晃着尾巴。
众人顿时质疑,“这分明是狗吧!”
赵无恤说道:“给他们凶一个!”
野狼精怪摇身一变,眼神冰冷,神情肃杀,雪白的獠牙突出嘴唇,拉出一根根透明的涎水丝线。
有几个胆小的顿时一屁股坐在地上,两条腿蹬着往后退,一边退一边发出“哎呦,你干嘛”的呼喊。
赵无恤也摘下弓,当场表演一手百步穿杨的好箭法,引得满堂彩。
如果是晋人这般出风头,中山国人肯定老大不乐意。
但赵无恤身上有一半的狄人血脉。
这就是天然的亲近感。
史书上关于赵无恤的血统,记载得清清楚楚,至于其相貌……
在赵无恤掌权后,和智氏一同出征,智氏想消耗赵氏兵力,让赵无恤打头阵,遭到拒绝。
气愤的智氏当场骂道:“赵氏怎么把权力交给你了你这个大丑逼。”
岳川见过赵无恤的,不丑,反而五官立体,棱角分明。
智氏之所以这么说,八成是出于对血统的歧视。
这也侧面说明,赵无恤的脸很有狄人特征。
想想吧,一个长着狄人面孔,又带了几个晋人仆从,随行的有高头大马,还带着刀剑弓矢。
有钱!有权!有地位!
而且武力值爆棚!
还收服了一只非常凶恶的野狼。
中山国的人们想不亲近都不行。
“好家伙,不愧是我们同族,这一定是祖先的赐福。”
“祖先庇护着你,这条狼一定是祖先送到你面前的。”
“狼皮怎么卖,我全买了!今天你哪也别去了,跟着我回家,吃饭、喝酒,睡一觉再走!”
旁边的人立刻打趣,“哈哈哈,怎么睡?跟谁睡?”
“我们没记错的话,你家里也没女儿吧?”
说话的人拍着胸膛说道:“我家虽然没有女儿,但是我有五个带把的小子,怎么,你不服吗?”
炫耀之后,那人拿出一袋子钱,挥手让自己的随从收拾狼皮。
“少年人,去我家里看看,我那几个小子也都是会骑马,能开弓的,你要是看上了,就带他们出去闯荡。”
围观众人纷纷醒悟。
这种抱大腿的好机会,怎么能错过呢。
眼前的少年连晋人都能使唤,连野狼都能驯服,肯定是受到先祖赐福和庇护的英雄,跟着他,定能闯出一番事业。
赵无恤摸着良心发誓,自己确实打算在中山国边境招募人手,但买狼皮的豪客绝对不是自己请的托。
有可能是城隍大人安排的。
赵无恤左右看了看,跳上一块大石头,让自己显得高一点。
“北方的匈奴人常年袭扰晋国、中山国,今年冬天来得更早,雪下得也更大,他们的日子肯定不好过。”
野狼精怪暗暗点头:何止是不好过,分明是没法过了。
围观的人们立刻点头。
匈奴人每当秋冬季节都会南下,偷鸡摸狗,掳掠人口。
抓到小孩就养大,当牲口使用,干粗活重活,女孩的话,除了当牲口还得生娃。
每当这个时节,边境地区的人们都会严防死守。
可匈奴人有马,来去如风,能够绕过边镇袭击村庄,光靠军队根本不行。
每年都会有村子被攻破,焚烧成白地。
今年肯定也不例外。
“少年人,你要帮我们抵御匈奴吗?”
“我们这里是城镇,有城墙守护,匈奴人不会来这里。”
“少年人,不如你去我们村吗?我们村里需要你。”
“我们村也可以啊!”
赵无恤踮起脚尖,高举双手,示意大家安静。
“我们不是来帮大家抵御匈奴的。”
好吧,话题终结者。
一句话,全场寂静,几十号人愣是接不上。
赵无恤满意的扫了一圈人们脸上失望的表情。
“有人告诉我——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而最好的进攻就是……进攻!进攻!再进攻!”
一句话,震撼得中山国百姓目瞪口呆。
他们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言论。
人们一提起匈奴人,最先想到的就是保护好自己的财物,守护好自己的房屋,而不是反击。
因为匈奴人有马,跑得太快了,根本追不上。
而追击过远的话,匈奴人绕一圈又杀了回来。
不但中山国,北境其他各国几百年上千年形成的固有观念就是,忍一忍,扛过去就不用担心了。
如果没扛过去,你还担心个啥?
谁也没说过,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尽头。
可是现在听了少年人的话,所有人同时生出一种明悟——干死匈奴人不就行了?
狄人本就粗豪。
历史上有句话叫做“燕赵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
为什么说燕赵之地?因为中山国被灭了,领土和人口被赵国和燕国瓜分了呗。
老赵家和老燕家都是暴脾气。
前者扛着秦国有来有往的打了上百年,小胜百,多次打到老秦人自闭,大败仅一次,纸面战绩非常亮眼。
老燕人更不用说了,齐国搞燕国,燕国还以颜色,乐毅伐齐,连下齐国七十余城,差点灭了齐国。
后面更是差点干死秦始皇。
除了运气差点,别的什么都不差。
几百年后还有人无比自豪的喊着“燕人张飞在此”。
中山国的人夹在晋国和燕国中间,有来有往打了上百年,两次被灭国又两次复国,你说他是好脾气?
纯粹是思维被禁锢了,面对匈奴人的骚扰只想着防守,压根就没想过进攻。
而现在,赵无恤给他们立起一杆大旗。
“能乘马者,可随吾保境安民!能控弦者,可随吾追亡逐北!钱财、牛羊、土地……你想要的,我都能给!但是祖祖辈辈的血仇、血债……必须得你们自己报!”
这话,就像一支火把丢进油桶里。
刚刚买了狼皮的豪客顿时撕开衣领,露出满身黑毛,双拳咚咚乱捶。
“变卖家产、遣散奴仆,买好马、买好弓,老子要为阿爷报仇雪恨!”
正在收拢狼皮的随从听到这话,顿时急了,“主人,这个月还剩最后一天,工钱怎么算啊?”
“啐!瞧你那点出息!一个钱就看眼里了?”
“主人休要小瞧我,铁匠可是许了我,只需百二十钱,就为我打造一把好刀,我真就差这一个钱!”
“说你没出息你还不信!跟着老子,还能叫你空着手上阵?”
听到这话,更多的人双手捶胸,以头抢地,口中高呼报仇雪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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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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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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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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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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