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大碗,一碗管一天。
对于长期吃不饱饭的人们而言,这种活动真是太好了。
可惜了,只有十五天,唉。
胡五胡六睡了一晚上,精神饱满的开始干活。
胡一虽然嘴上得势不饶人,但还是雇了几个人过来帮忙。
这几个人也不陌生,就是城中的小乞丐,之前每天早上去城隍庙磕头领驱虫丸,然后卖给南郭一条柴。
上次胡一虽然救了几个小家伙,却也断了他们的衣食来源,小乞丐们只能继续乞讨生活。
胡一心怀愧疚,多次带着食物去看望他们,就像好心人投喂流浪的猫狗一样。
这次有机会,正好把几个孩子领回家,养起来。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没几岁就得帮家里干活,比穷人更穷的小乞儿刚出生就得自食其力了。
几个孩子都很听话,非常省心,不哭不闹、也不烦人,比胡一那群亲弟弟强一百倍。
孩子们虽然干不了重活,但收美食券、端碗、收碗还是可以胜任的。
乞儿中的小女孩最机灵,专门要了一个木箱子放在队伍前端,换豆花的人只管把券投进去就行了,节省了胡五、胡六的时间,而且箱子里的券事后可以重复利用。
胡五、胡六看到这一幕,只想抽自己大嘴巴。
昨天懒省劲,回收的券全都丢进炉子里一把火烧了,现在想想,真是省小钱花大钱。
好消息很多,坏消息还是那一个:丢失的碗和勺子更多了。
几个小乞儿都急得直掉眼泪,感觉是自己的失职。
胡一却宽慰他们无需心疼,都是自家造的,不心疼。
大不了叫胡二他们少睡几个时辰,多加点儿班嘛。
从早上一直忙到晚上,终于清闲下来。
倒不是没人吃了,而是城隍庙的戏要开始了,得赶紧过去抢前排。
胡五、胡六也顾不得其他的了,给自己盛了一大碗豆花,浇了几勺蜜水,然后“吨吨吨”的灌了下去。
“喝酒也没这么爽快过。”
“甜!真是甜啊!”
随即,招呼同样忙碌一天的乞儿们过来。
乞儿们同样“吨吨吨”,却吞咽过快呛到了,一个个满脸通红。
吃完饭,几人慌忙把碗收拾起来,又抢着整理厨具、碗碟等。
胡一提着食盒走过来,“别收拾了,放下吧,来来来吃点东西。吃完还得去城隍庙。”
胡五、胡六听到这话,瞬间翻白眼,然后往后一躺、秒睡。
小乞儿们回答道:“不了不了,我们吃饱了,不用去城隍庙乞讨了。”
胡一愣了一下,笑着说道:“傻瓜,让你们去城隍庙看戏的。”
“我们……也能看戏吗?”
“你们以前没去看过吗?”
“去过,但是没看过。”
“为什么?”
一个乞儿低头说道:“我们抢前排的位置,再把座位卖给南郭一条柴,一个座位能卖半个钱。”
胡一无语,打开食盒,端出里面的馒头、肥肉片。
“洗洗手,赶紧吃吧,吃完咱们一起去看戏。”
“我们现在去的话,肯定没位置了。”
“放心,我让人给咱们占位置了,这次,咱们都有位置,可以好好看。”
“谁那么好心啊,给咱抢位置?”
“南郭废柴!哦,也就是你们说的,南郭一条柴。”
几个小乞儿听到这话时鼻头蓦地一酸,仿佛有什么东西戳入内心,揪得厉害。
城隍庙前,人山人海。
经过美食的诱惑,再加上稀罕戏法的新奇,姜国一大半的人都被吸引过来。
尤其是“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穷苦百姓们听了,心灵震颤,热血上涌。
那段话是岳川上辈子世界中,明教造反的口号。
明教一开始的的确确是为了给穷苦大众撑一片天,走的惩强扶弱、除暴安良的路线,只可惜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变质了。
姜国民众不知道这些,他们只知道姜十三是大英雄,是姜国的大英雄,为了给姜国百姓找一口吃的,翻山越岭、降妖除魔、险死还生。
所以,更多的人汇聚到城隍庙前,为的就是看一眼姜十三最后的命运。
好戏开场!
主角团队又经历了几个小插曲,终于抵达树妖的出生地,一个水草丰茂,作物旺盛的地方。
只不过,这里是“蝗神”的领地,树妖便是打不过蝗神,逃离了这里。
蝗神得知姜十三的来意,说道:“我太饿了,每天都要吃很多很多的草木,如果有人能心甘情愿奉献血肉给我,就能摆脱饥饿,再也不用吃草木了。”
姜十三听罢,不顾伙伴们劝阻,用剑将自己的肉一块块割下来。
姜十三一声惨叫都没有,只是问:“够了吗……够了吗……够了吗……”
蝗神只是说:
“不够……不够……还不够……我还需要更多……”
“让我看看你的决心和勇气,是不是真的舍己为人!”
“你我讨厌那些满口仁义道德,肚子里男盗女娼的人!”
“如果你现在停止,我能用茅草把你失去的一半血肉充垫起来,看上去与常人一般无二。而且我可以帮你救活姜国一半的人,怎么样?”
“虽然失去一半身体,但并不影响你活命。救活姜国一半的人,足够你成为大英雄了,他们会非常感激你,足够你享一世荣华,荫八代子孙。”
“不用死,却名利双收,这笔买卖,真的很划算呢!”
姜十三听后,非但没有停止,反而更加坚定的挥剑。
“我食姜国百家饭、穿姜国百家衣,自当为姜国百姓谋福祉。”
“罪伐姜国,请自我始;恩赏姜国,请至我终!”
“若亡一人而利姜国,舍我其谁!”
“我死无憾,只愿姜国再无人受饥馑之苦。”
终于,姜十三无力的跪倒下去,可他还是拄着剑,将最后一块肉放到蝗神面前。
蝗神挥手,所有血肉都化作火光消失不见。
“其实,我们精怪并不食人血肉,所有吸人血、吃人肉的说法,都是对我们的污蔑、抹黑。人有忠奸,精怪自然也有善恶。”
“我之所以这般说,只是为了考验你。看你是不是真的粉身碎骨浑不怕。恭喜你,通过了我的考验,我会履行承诺,帮你救助姜国百姓。”
随即,黑压压的蝗虫升空,在空中汇聚成一片乌云。
蝗神一指远方,“你以血肉供我,我自当以血肉偿还!去姜国吧,我的子民!”
城隍庙前哭成一片,所有经历过那场兵灾,或者听说过蝗虫救人的姜国百姓全都哭倒在地。
他们终于明白,自己吃的不是蝗虫,而是……姜十三的血肉啊……
这时候,幕布上的蝗神又说话了:“你若奉献一半,我自当以茅草充实你的身躯。然而你出淤泥而不染,品行高洁、志向远大,甘愿奉献所有,我当以莲花、藕叶,为你重塑身躯。”wWW.ΧìǔΜЬ.CǒΜ
人群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雷动雀跃,随即朝着幕布顶礼膜拜。
岳川再一次收获潮水般的香火。
与此同时,城隍庙被金光笼罩,蝗虫雕像扑簌簌颤抖。
就像之前削肉剔骨的镜头一样,巨大的蝗虫也受到无形之力的雕琢打磨,逐渐化为人形。
而这个人的身形面孔衣着配饰,全都与幕布上的“姜十三”高度相似。
与此同时,一道明悟浮现在岳川心中。
功德奖励了他一个……嗯……称不上法术的法术,一个鸡肋到极点,但很多男人梦寐以求的能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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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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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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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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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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