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榆仙余仙>第145章 出遗迹城回乡,近乡情怯激动
  五人愣在了原地。

  王腾眼珠转了转,再次高呼:“陛下!?陛下您在吗?陛下,臣的赏赐您还没给啊!”

  可依旧没人理他。

  那黑影真的消失了,不见了。

  它在回答余羡两个问题,推演其师傅,其仇人大概的方位后,用去了所有的能量。

  轰隆隆……

  大地开始震动。

  所有的东西,迅速开始虚化。

  五人再次愣住,茫然不解,然后不等他们回过神,就消失在了原地。

  整个遗迹城,由中央开始,迅速的崩塌,消弭。

  这座城……其实早就不存在了。

  早在不知多少年前,这片大陆还是九州的时候,它就已经倾覆,灭亡,不存在了。

  这里的一切,都是虚幻,唯有仅存的黑甲傀儡,一些强者的尸骨,才是真的。

  只不过却被埋藏在不知多深的地下。

  而如今,那最强王者的执念消失,这片以他的执念所组建,由各种怨念所形成的遗迹城,持续了百年后,终于散去……

  走出大殿之外的余羡,也瞬间感觉到了这股震动。

  他转头看去,整个宫殿正在迅速消散,天地间就只剩下了一声话语。

  “不跪……永远不跪……永远……不跪!”

  不跪!

  这两个字,在余羡的识海中回荡。

  他神色凝重,随即消失在了原地。

  一阵天旋地转,无边黑暗包裹浑身,这是传送的力量。

  而随后眼前就猛然一亮,余羡站稳了身形,连忙看向四周。

  一处墙体映在眼前,身后是一片丛林,一阵阵话语自城墙之后不停传来。

  余羡眉头一皱,一个纵身后跃数米,这才看清眼前墙体,正是那遗迹城的城墙。

  他,被传送到了遗迹城的一处墙角。

  地下上古遗迹一行,至此,算是彻底结束。

  这一趟上古遗迹之行,耗费了十几天,学了不少的武道技巧,日后当可继续琢磨,越发精练。

  得了一颗不知何物的黄晶体。

  而最重要的是,他得到了寻找师傅与仇人的方向。

  都在西边……

  虽然西边极大,但他有了方向。

  既然有方向,那下面就去寻找线索,不论何时,自己一定可以找到师傅!

  至于仇人……

  活人大过死人,眼前重于过去。

  这是娘教过自己的,所以他要先找到师傅,然后再去寻找仇人。

  余羡目光闪烁,看着前方遗迹城,轻声自语:“不跪么……无需你说,这世间除我父母,榆树娘,师傅,我不会跪任何人。”

  轻轻吐了口气,眼前的遗迹城已经没有了任何回去的必要。

  而且余羡能感觉到,以后那上古遗迹,应该不会再开启了。

  那上古王者的执念,已经消失。

  自己,似乎就是他花费百年时间,开启几十次,最终选中的人。

  不过百年等待,就为了告诉自己一句不跪。

  这执念也太执了吧……

  真是死心眼……

  余羡摇了摇头,便一转身,迅速远离了遗迹城,然后抬手一招。

  云中鹭长鸣一声,欢快的跳了出来。

  这些时间可真是憋坏了它,而灵兽袋里的那些灵兽,几乎都要疯了。

  不过无所谓了,余羡已经在几日的时间内,凑齐了不少的材料,这些灵兽,正好可以全部用来炼丹。

  除了云中鹭和小凤猫之外,一个不留。

  坐上云中鹭的后背,余羡毫不迟疑,径直向东边而去。

  他的师傅在西边,他却向东边去,自然是有自己的目的。

  他要……回家看一看。

  回家去看上最后一眼,然后他将一路向西,找不到师傅,永不回头……

  云中鹭长鸣,余羡神色平静,看着前方,浑身环绕淡淡的碧绿灵气。

  自当年被权道引去白云宗。

  直至如今,已经整整五年。

  自己,也从当年十五的少年,变成了二十岁的青年。

  从冲动,易怒,不知深浅的孩子,变成了稳重,深沉,收放自如的成人。

  五年,也不知道现在大榆树村的村民,他的那些叔叔伯伯,婶婶姑姨,如何了。

  当年母亲去世,是他们帮忙安葬。

  也是他们这家省一口,那家递一口,送一口的,让自己没有饿死,活了下来。

  这些恩情,他全部记在心里。

  此次回去,他一来是看最后一眼曾经的家,以及父母的坟。

  二来,则是挨家挨户的报恩。

  报恩嘛,没什么其他花里胡哨的说法。

  很简单,那就是有病的治好病,缺钱的给足钱,帮忙多开地,帮忙多挖井!

  这就是给老百姓,给村民,最好的报恩。

  而等彻底处理完这一切,余羡对着大榆树村,也就真正的放下了。

  云中鹭飞翔。

  当年权道带着余羡,用他的法宝,以金丹的修为催动,速度奇快,也足足飞了半夜,才来到了白云宗。

  那是几万里的距离。

  不过几万里,对于凡人来讲,可能是数年才能抵达的距离。

  但对于现在的余羡来讲,并不算多远。

  他先是来到了章胥国,然后又一路来到了章胥国白塔郡。

  继而来到了白塔郡,安南县。

  最后,他顺着道路,心中有些复杂,迈步向前,终于看到了远处那熟悉的山峦。

  大榆树村……就在那些山峦之内……

  近乡情怯。

  余羡又岂能例外?

  抿了抿嘴,余羡深吸了口气,浑身的灵力收了干净,如同普通人一般,沿着道路,向大榆树村而去。

  时至入夏,山上梯田,长势喜人。

  再看地面,虽干不燥,显然雨水充足。

  余羡嘴角忍不住露出一抹笑意,今年的庄稼,定是个好收成。

  一袭白袍,纤尘不染的余羡,终于来到了大榆树村的村前。

  大榆树村并没有什么变化,五年的时间仿佛不存在。

  村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进山打猎,侍弄梯田,养鸡养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不过余羡的到来,着实有些扎眼。

  村民的衣服基本都暗色,粗麻,虽然洗过,但怎么看都有灰尘的感觉。

  可余羡,布云衣不染尘埃,如同一朵白云。

  再加上他身形高挑,丰神如玉,腰间跨剑,自然与大榆树村,格格不入。

  以至于出村,以及归来的村民,一个个看着到来的余羡,尽数露出了诧异与好奇之色。

  这个俊俏的年轻人……是谁?

  这等富家公子,怎么会来大榆树村呢?

  而余羡看着那些熟悉的面容,忽然觉得眼眶有些发热。

  他们都还在……都还在……

  “咳咳咳……”

  一阵干咳的,熟悉的声音传来。

  只见一个老翁佝偻着身子,拄着拐杖从村内走出,慢慢来到余羡面前三丈,微微施礼道:“这位……郎君,不知大驾光临我大榆树村,可是有事?老朽乃本村里正,若是郎君有事,可告知老朽,老朽知无不言。”

  余羡看着这个老人,喉结动了动,轻轻开口:“孙爷爷……是我……我……我是余羡啊。”

  “余羡?”

  老人顿时一怔,连忙仔细打量。

  虽说这五年,是少年成长为成年的最关键的五年,可谓是大变样。

  但骨子里的模样,却是无法改变的。

  老人的眼神陡然一亮,他看着余羡,惊喜喊道:“啊,你,你是小羡儿!?”

  “是,是我!”

  余羡喊道:“是我啊,村长!”

  老人连忙上前几步,再次端详了一下,顿时满脸喜色道:“是,是小羡儿!是小羡儿!”

  老人惊喜无比,看着余羡,一脸不可置信道:“你干什么去了,这都,这都……五年,五年了啊,你干什么去了?村里人都以为你失踪了!”

  余羡迅速上前一步,扶住了老人的胳膊,轻声道:“孙爷爷,是我,我,我外出闯荡了,这才回来……”

  “闯荡?”

  老人露出振奋之色道:“好啊!闯荡好!年轻人就该敢于闯荡!只有闯荡,才能闯出一片天地!小羡儿,看你这副模样,锦衣佩剑,想必定是混出了一番人样!好!好啊!”

  余羡露出一抹尴尬之色,点了点头道:“孙儿勉强混出了一点人样……”

  “走走走,快进村,进村!”

  老人哈哈笑着,转头挥手喊道:“快去通知村名!就说小羡儿衣锦还乡啦!!”

  那几个和老人一起过来的村民眼睛一亮,欣喜无比的喊道;“你是小羡儿!?你发达了啊!?哈哈哈!等着,我们这就去通知!”

  余羡只能笑着点头道:“多谢各位叔叔伯伯。”

  大榆树村就那么大,伴随着众人的通知,很快整个村落就热闹了起来。

  五年前余羡不辞而别,消失无踪,这些村民都以为余羡怕是要死在外面,回不来了。

  没想到五年后,他竟是衣锦还乡!

  看那雪白无瑕的衣服!

  看那腰间跨着的宝剑!

  五年不见,余羡已经从当年的孤苦孩子,变成了富家郎君!

  一百多村民看着那已经长大了的余羡,啧啧有声,眼神间全是羡慕与自豪。

  这可是咱大榆树村走出去的孩子!

  至于余羡,一边往村里走,一边看着那不停聚集而来的各种熟悉的面孔。

  只觉得心中越发的温热,脸上的笑容更是发自内心的喜悦xiumb.com

  他多久没有这样的开心了?

  “小羡!你这五年跑哪去了!?担心死我了你知道不知道!?你为什么走都不和我说一声?放五袋白面在我家门口算这么回事!?"

  陡然一声话语传来,带着愠怒与激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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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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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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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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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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