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齐无惑苏圣元>第144章 杀人?杀狗!
  我为长生仙赴红尘第144章杀人?杀狗!“多谢先生通融,也好教咱家对得起太子殿下。”

  “这《大鹏赋》,是当今圣人年少时便极喜欢的一篇文章,太子殿下有仁孝之心,几番寻找之下,知道这《大鹏赋》在先生之中,便遣咱家前来叨扰。”

  身穿黑衣的青年极客气有礼。

  言笑晏晏。

  看不出他手中的满手血腥。

  他对面的老人头发斑白,却也有一股儒雅之气,道:“周统领客气了。”

  “当今圣人仁德,太子慈孝,是天下之福,也百姓之福也。”

  “有如大鹏,抟扶摇而上。”

  “这《大鹏赋》,本该献给陛下和殿下,又怎么好意思收下这些金银?”

  便要挥手让子弟将东西送回车上,却被那统领抬手微微按住,青年微微笑道:“这可使不得,不出价钱就拿走,这不是在抢夺吗?若是被殿下知道,非得要打得我断了腿不成,先生还请收下。”

  “年关将近,太子也颇急切。”

  “咱家不在这里作陪了。”

  青年微笑又一抱拳,脚尖轻点地面,飘然入了马车之中。

  装饰奢华的马车以灵兽而为驱,这才离开,已经自朝中退下来数年的三品大员目送着这车队离去,方才微微松了口气,旁边家族之中子弟忍不住道:“这位大人,好强的手段,我刚刚被他一扫,身子就动不了了。”wWW.ΧìǔΜЬ.CǒΜ

  老人叹息道:“是太子潜龙卫的左统领,现在也是从五品的武将。”

  “品级在京城虽不算是高的。”

  “可哪怕是三品的统帅,在这京城地界也得要敬重他三分。”

  旁边青年道:“潜龙卫……未曾想到会如此的客气有礼啊。”

  “客气有礼么?”

  老者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道:“对于我们,自然是客气有礼的。”

  旁边青年不解。

  老者也没有再继续解释。

  据他所知,这位左统领分明出身寒微,年幼的时候可是吃着百家饭才长大了的,他双亲死后,老乡们也愿意给他寻个活路,是他自己觉得一辈子在土里刨食不肯,这才主动入宫求个活路。

  照理这样的经历该对百姓充满同情才是。

  可是在他发达之后,却是对上越发恭谨,不肯有半分失礼;对于百姓则是越发随意,动辄出手打骂,一副厌恶之情。

  好友曾经和这老者喟叹着道:

  “是深恨自己出身于百姓贫苦之家,见过了繁华奢靡的地方,就自卑于自己的过去;见百姓既见自己过往,又如见自己现在的残缺。”

  “扭曲悲愤,是以才恼羞成恨吧。”

  “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小人啊。”

  “我等要记得,对其敬而远之,却不可有半分的刺激,否则他必记恨于你我。”

  只是当年这样和老人说的好友,就在半月之后便被卷入一桩大案子里面,最终落了个抄家身死的下场,本来有宽裕的可能,但是办案的人正是这个潜龙卫的周统领,似乎是被从重处理了。

  老者眯了眯眼睛。

  当年好友的案子是他告发的。

  也因此才得了个全身。

  只是忽而想起来,这位周统领当年入宫的时候是唤作周大才。

  后来随了太子读书识字,扔掉了自家名字,抛弃了祖宗姓氏。

  换名为奴畅。

  周统领之名,只是外面人不敢这么叫他【奴畅】罢了。

  纵为奴也欢畅,这算是什么……

  大道之上,马车向前。

  身穿华服的青年展开了《大鹏赋》,换取了新的画轴,见到上面文字洒脱,隐隐然又有人道的气运,微微颔首,道:“确实是正品之物……此事已了,太子殿下便可以安心了。”

  这几日,太子的性格变得极为焦躁不安。

  而小皇子则是始终昏睡中。

  这青年隐隐约约能够感觉得到,似乎是因为之前发生的事情。

  太子想要带着《大鹏赋》,以此来讨好圣人。

  稳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这一件事情,青年自己也知道,他是太子的人,自然要尽心竭力。

  将这大鹏赋原本的卷轴换去了,而后小心收起来,旁边一名纵马的男子道:“统领,之后咱们要不要再去拜访那位老先生一下,顺便让他把从咱们这儿的金子给拿出来?”

  阴柔青年手中退下来的画轴直接横击在了这骑者的额头,打得他眼前一花,险些坠马,下意识地抬手捂着头,已经是被打得鲜血淋漓,却犹自不敢有丝毫的怨气,只是恭敬地低着头,任由鲜血从五指指缝之中流淌滴落下来。

  青年淡淡道:“拿东西就要给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何况是这样的宝物。”

  “真当也是那些贱民了?”

  “可以随意地去处理?”

  “是,是……”

  阴柔青年淡淡道:“这些人还有用处,太子殿下往后还需要他们的名望,现在四皇子和世家的关系极好,又有文名;七皇子则是和武勋之家的二代们最是要好,太子需得要笼络这些在野的名士,才能真正彻底地压下这两位。”

  “平日里面杀些贱民也就罢了,低到泥土里猪狗一般的人物。”

  “死了也发不出什么声音来。”

  “把手伸到了这些人身上。”

  “是想要给殿下添麻烦吗?”

  几名勇武的骑者神色都微微变化,那阴柔青年淡淡道:“既然是殿下的属下,就要懂得怎么样为殿下分忧,知道什么人能碰,什么人不能碰,这些不能碰的人什么时候可以碰。”

  “外人总说咱们是狗。”

  “可是当狗,那也是一门大的学问。”

  “天朝贵胄的狗,总比地里面刨食的百姓好过得多。”

  众人称是,复又有人大笑道:“他们想要当狗,还没有这个资格呢。”

  手持着战刀敲打在了战马的马具上,高声笑着唱诵道:

  “是为人,尚要三更起,五更眠,寒来暑往无停歇。”

  “子子孙孙不出头。”

  “不出头!”

  “若为狗,乃可衣绫罗,穿绸缎,日上三竿犹自眠。”

  “日日夜夜做新郎。”

  “孰愿为人?”

  “不如做‘狗’!”

  “不如做狗!”

  众人都放声大笑起来,这些都是太子亲兵,他年的天子亲卫,自嘲为狗,实则不过只是嘲弄那些无知百姓罢了,哪怕是世家权贵都要畏惧他们三分,便说这一次外出处理当年圣人手尾时,当年那锦州残兵之中,有一名老卒女儿甚是貌美。

  且极刚强,众人垂涎凌辱,那老卒怒发冲冠抽出了当年的玄剑杀出来。

  气势倒是极强。

  将众人吓了一跳。

  可毕竟这老卒当年已有过一场好厮杀,为了护持一个村子,以一骑敌数十妖族围攻之下,重甲都被撕裂,变得既残且老,骸骨都被妖气入侵了,不过是个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嘿嘿,也就被几招砍断了腿骨,刺穿了关节,却又不死。

  才能在他面前好生好生玩弄了下他那貌美的女儿。

  只可惜那女子果然是刚强,选择咬舌自尽,没有玩得爽快起来。

  不过也有个混不吝不讲究的,直接趁热来了一次。

  那老卒目观此景,悲愤欲绝,大喊公道何在,欲要拔剑死战,终被刺死。

  不中用的老东西。

  公道自在我们这里啊。

  那把号称是以寒铁打造的玄剑,早就锈了啊,啊哈哈哈。

  听得后面的大笑谈论声音。

  阴柔青年垂眸,对于自己麾下之人是什么成色都极了解,都是些死一万遍都不值得可惜的东西罢了,可是这样的东西才好用,真有哪些有道德底线的,反而做不得这帝皇家的手中刀子。

  必须够脏够浑浊,皇帝才会相信他们。

  他们才能活。

  他们这一帮人已知道了太多的秘密,也足够地脏,所以周奴畅反而不担心了——太子需要掌中刀,皇帝也会需要刀子去做些脏事情。

  只要这样的需求还在,他们就是安稳的。

  哪里有皇帝是不做脏事的呢?

  皇帝只是不能脏了手而已,这样就需要他们这帮人了。

  用着顺手也舒心。

  在太子倒台之前,是不必担心被清算的,可一旦太子大势将去,他们就是太子最大的污点,到时候不单单敌人会攻讦他们,太子也会在第一时间将他们斩杀除去,以最大可能地保全自身。

  所以,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所以他必须弄脏手,且让自己不容于百官世家,也不容于民众,成了个孤臣。

  皇帝曾经见过周奴畅。

  事后对太子说。

  是把好刀子啊。

  不是人,是刀子,刀子不需要有什么好坏。

  那老卒的女儿哭喊的时候,他拄着刀在外面站着,偶尔也会想到年幼时候隔壁家那个年长的姐姐,会悄悄给自己带肉包吃,后来他听说那位姐姐出嫁了,偷偷跑出宫门,那一日看着她披着红妆离开,把自己五年来攒下的银子都悄悄送过去,说是换了年幼时的包子。

  就算是回去宫中因为迟了被打得半死也没有什么后悔的。

  这哭喊的少女又是哪个小子心中的好姐姐呢?

  他想到这里,多有惆怅。

  于是走了另一处地方,省得听却这声音,扰乱了心思。

  这马车而今一路先往北,后朝南。

  只是忽而马车速度变慢,周奴畅微微皱眉,道:“怎么了?”

  一名骑者弯腰回答道:“奇怪,怎么忽然下雨了。”

  周奴畅皱眉:“下雨?”

  他将《大鹏赋》放在一侧,又以江岸以南之地出产的赤色绸缎将这大鹏赋好好地遮掩起来,才掀开帘子,果然看到了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了下来,往前看去,今日来时一片澄澈的道路竟然一片朦朦胧胧,周奴畅不知为何,忽而感觉到了一阵的心悸。

  忽而又意识到,就算是自己的这些属下都是些手脏心脏的货色。

  但是却也知道有些事情不能在外闲谈,有些事情可以做,但是不能说。

  又怎么会在这个时候突然谈起来这些过去的事情?谈论起这些锦州残留的手尾?

  是被影响了!

  是佛门他心通的变化?还是道门的手段?

  周奴畅瞳孔收缩,一手按刀,怒道:“是敌袭!”

  心中则是瞬间一片冰冷。

  消息走漏了!

  修气运和武道的,纵然没有道门真修那样纯粹的性灵反馈,也没有佛门六大神通的提前预知,当有杀机浮现出来的时候,也会提前所有感觉,尤其是他们这些在血腥之地打转的人,虽被各大流派看不起,但是却也绝非泛泛之辈。

  纵然只是太子亲兵,不能和边关精锐媲美。

  但是这一瞬间还是展露出了一种森森然的军阵之气,众人齐齐拔刀。

  刀声鸣啸,在刀鞘之中震颤,发出了一阵阵森然的虎啸,令这落雨也似乎在虚空中微微顿住了一下,猛地散开,如有化作蒸汽,人道气运流转变化,化作了一只虚幻蛟龙的模样,在这雨水之中吟啸不已。

  雨水落下更急。

  将所有人都笼罩起来。

  未有一个走脱。

  无边杀气笼罩于这氤氲雨雾之中。

  挥之不去。

  杀气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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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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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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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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