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孤认为,老师打得好。”
朱青诧异道:“为何?”
朱标苦笑摇头,有些无奈的道:“父皇曾对孤说过,蓝玉此人凶悍无比,打仗打架都是拼命到死的那种人,这种人是军中猛士,但却不是辅政之才。”
“仅是父皇案头上蓝玉的一些跋扈之举,就足足累计了十数张纸!去岁,蓝玉随军入元大都之后,强掳一位王妃淫掠致死,在军中,更是多次聚众斗殴,致使一些士卒受伤。”
“他虽有功在身,可无视军纪之事也是事实,不惩治一番,将来恐生祸端。”
不得不说老朱的看人本事还是没的说的,对于蓝玉这个人更是可以做到一眼看穿。蓝玉确实是个猛将无疑,但其自身过于跋扈,无视规矩,这种人即便有才,也不讨喜。
老朱对蓝玉的提防是一直存在的,因为蓝玉是常氏的娘舅,常遇春的小舅子,这样的身份若是能够活到朱标登基,他将成为国舅。
到时候一个无视规矩的国舅爷若是权势滔天,朝廷上下怕是都会乱。
当然,从另一种角度出发,蓝玉若是掌权,那天下也没人能够动得了朱标一脉传下来的皇位,就像是朱棣和张玉那样,英国公世系维护朱棣一脉的皇位。琇書蛧
关键就要看……能不能降服这个蓝玉了。
“蓝将军倒确实是……心直口快。”朱青笑道。
朱标收敛几分笑容,肃容道:“在军中心直口快倒也罢了,可要是到了京师朝堂上,他怕是自身难保。且不说他或许会成为孤的舅父,就说他自己本身和常帅的关系,孤还是不希望他惹事的。”
说到这,朱标有些无奈道:“常帅一定不答应出兵吧?”
朱青愣了下,对于朱标这突然转变的话风,只能点头确认。
“是,常帅有所顾忌,不愿冒着风险出兵。”
朱标叹了口气:“孤猜到了。”
突然,朱青似乎明白了什么。
…
狗日的老常,在这等着我呢?
让自己来坐实他老常家的富贵?
…
朱青嘴角一抽:“所以……太子这是……”
朱标有些幽怨的看向朱青,问道:“老师,为何他们总是不顾儿女的感受呢?”
这个问题,让朱青有些猝不及防。
在这个时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定死的,一个人想要成亲成家,必须是有直系亲属上门求亲或者下聘礼,经过严格的流程才能定终身。这期间,儿女自身的观点并不重要。
其实也根本没有什么观点,大部分古代成亲都在十三四岁,哪来的什么观点。
十三四岁?
朱青龇牙,想到自己十三四岁在学校里给女同学写情书,还偷人家女孩子的笔记本拿回去闻……
咳咳……
这事不太光彩。
但说明一点,小孩子对于感情是朦胧且固执的,根本拿不出什么决定性的观点。所以便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只有自家大人才能做得了这个主。
…
看到朱青的脸色,朱标一下子开心了不少,笑道:“老师是着了常帅的道了?”
朱青苦着脸点了点头。
朱标哈哈一笑,开心的道:“老师算无遗策,怎么被常帅给算计了?来规劝孤给这场出兵背书,却没想到,常帅真正的目的是为了让孤定下这门婚事吧?”
朱青叹了口气。
常遇春跟他商量的是,只要朱青能够说服朱标,让朱标以太子之令发话,他就肯出兵北上,直取大同。
但朱青没想到,朱标就算是答应,也还有一个隐藏条件必须答应常遇春。
就是这门婚事。
婚事虽然定的是娃娃亲,但是朱标要是不答应,朱元璋也没法,大不了就是多补偿补偿常遇春。毕竟是最疼爱的崽子,装模作样的揍两顿就算了。
可要是朱标答应,那就是君子一言,常家将彻底坐稳朝局,到时候就算是他常遇春死在战场上,他也没有任何担忧。
当然,前提是……太子能够活到登基。
…
这个隐藏条件的难处在于,要是朱标真的不想成亲,那朱青的算盘就落空了,朱标不答应,常遇春也不会出兵。
而要是朱标答应,万一以后朱标婚后不幸福,怪的还是他朱青。
里外不是人啊。
现在就只能期待,朱标和常家大女能够幸福美满,朱标也能爱上常氏了。
“那太子……”
朱青抬头疑问。
朱标逐渐捻笑,声音严肃的沉吟道:“老师,真的能取大同……甚至是河套吗?”
“七成把握。”朱青道。
经过一晚上的思考,朱青想到了关于这一段历史的描述。
洪武元年十二月,占据太原的扩廓出雁门关,由保安州经居庸以攻北平,反扑大都。
大明这边在得知扩廓东出之后,立即命冯宗异、汤和、杨璟、傅友德、薛显等人带兵直取太原,而扩廓正在北边准备反扑大都的时候,得知老家遇敌,立马领着一万轻骑快马加鞭返回。
一番苦战之后扩廓占据太原城西,人困马乏之下不得不冒险下令休息,而大明这边兵强马壮,当即夜袭,果然让扩廓大败而归,只余下十八骑独出雁门。
且不管扩廓要的到底是高丽还是大都,因为两个地方他都没办法轻易拿下。
北平驻扎了邓愈、康茂才、廖永忠等人,有近十万兵马,根本不可能失守。
而高丽……打就打吧,正好借机会敲诈一番。
朱青抬头看向朱标,道:“只要我军能够到达太原,那么陕西与山西,我大明必可取其一!甚至……两个地方,都能归我大明。”
朱标脸色一震,而后咬牙道:“那就打!”
几乎是不假思索的,朱标拍桌道:“孤这就去跟常帅商议!”
哪个男儿没有一颗为国开疆拓土的心?
哪个男儿有没有一颗壮志如火的心?就算是太子,朱标也从未觉得自己多么的了不得,比起功臣们,他对大明的贡献并不多。
父辈们打下来的江山,他不想就这么轻飘飘的坐上去。
常遇春最终还是答应了出兵,在他的上书送出去三天之后,常遇春带着兵马出动了,以最快的速度回去跟驻扎在北边的军队汇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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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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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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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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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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