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抱怨了。我还不是被叫【独腿将军】?用实力证明,我们绝不是无能之辈。”
身披黑甲,手持丈八长矛的张苞,举矛向天,一张肥脸上尽是决绝。特码的受够了。
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张将军,而不是独腿将军。
刘燕这一支人马之中,关平、刘封、张苞、赵统乃武力担当,其余霍弋、向宠、邓艾乃统帅之才,但都是官拜军候。
现在被曹军包围的消息已经传开,但上到军候,下至士卒,清一色都是怒发冲冠,义愤填膺。
区区曹军,竟然也敢包围我们?
瞧把他们能的。
跟着将军,干翻他们。
俗语有云。
将熊熊一个,兵熊熊一窝。
刘燕勇猛过人,善养士卒。敢死二万人,军心随时随地都可用。
过了一会儿,刘燕的多名亲兵策马而来,分别对军候们下达了命令。
“将军有令。向西突围。”
赵统举起手中银枪,先是大叫了一声,然后调转马头,虎目扫视了眼前的士卒,大叫道:“兄弟们。我的耻辱,也是你们的耻辱。”
“人质将军的兵,不就是人质兵吗?”
“杀曹贼,一雪前耻。”
“一雪前耻,一雪前耻。”
士卒们举起了手中的兵器,大声响应。
刘燕善养士卒,当然也有赵统他们的功劳。所有人都是诸葛亮的弟子,正经八百的学习过怎么带兵。
赵统、张苞等也很得士卒欢心。
随着军令下达。刘燕军二万人,经过关平的调兵遣将,以张苞、赵统、刘封为前锋,刘燕、关平亲自断后,辎重大车与文官被保护在中间,向西而去。
做势突围。
城西的曹军士卒看的十分清楚,立刻有人下了城墙,策马飞驰去禀报臧霸。
大宅,堂屋内。
臧霸披挂整齐,坐在小板凳上。其下是数十位军官。听到亲兵来报之后,臧霸站了起来,军官们也站了起来。
臧霸目视军官们,沉声说道:“兄弟们。这一战,丞相成功引得刘燕来攻合肥。杀了刘燕,天下太平。”
“所以丞相授命我尽量拖延刘燕。但是刘燕骁勇善战,号称霸王。现在他又知道自己被包围了,肯定做困兽之斗,十分勇猛。”
“兄弟们。拿出你们的勇气,豁出你们的性命。随我去赴死吧。”
“愿与将军共存亡。”数十名军官没有任何犹豫,弯腰行礼道。
“哈哈哈。好。”臧霸哈哈大笑了起来,按剑走出了堂屋,来到了大门口。Χiυmъ.cοΜ
城中的三千精兵,足有二千八百精兵聚集在这里。臧霸从亲兵的手中拿过了丈八大刀,与军官们一起翻身上马。
“出兵。”
一声吆喝。他率领了麾下精锐,直扑城西而去。
这一战非常的凶险。
其实臧霸的内心,不愿意带着自己的兄弟,去与做【困兽之斗】的刘燕搏命。
他与一般的曹将不同。先与父亲亡命,然后被陶谦招募,与孙观、尹礼等人搭伙,被称为【泰山贼】。
然后他归顺刘备、吕布,最后被曹操聘用。一直以来,他与他的兄弟们都是独立势力。
这就注定了,他不能得到曹魏势力的全部信任。
当然。曹操对待他不薄,他也没有想要背叛曹操。但是他老了,名利都已经赚足,既富且贵。
而他的军队都是自家兄弟,或者子侄所组成。
平日里作战,他都是马马虎虎对付,很少拼命了。
但是这一次。
事情严重。
杀刘燕,就可以安定曹魏江山。曹操虽然说让他尽量拖延刘燕,但是他感觉到了曹操前所未有的严厉。
不拼命不行。
而且。他的家眷都在邺城。
“唯有奋战。”臧霸紧握着手中的大刀,目中尽是精芒。
刘燕军。
大军速度不快不慢,刘燕、关平虽然断后,但都没有打出自己的旗号,十分阴险。
二人身旁的亲兵,频频回头看向合肥城。
“将军。都督。城门打开,臧霸追出来了。”一名亲兵禀报道。
“传令下去。军队加快速度,做出逃走的姿态。士卒准备作战。等我一声令下,便杀了臧霸。取其首级。”刘燕说道。
“诺。”
亲兵应诺了一声,策马下去传令了。
现在距离城门还近,如果臧霸战败,就有可能逃回城中。想杀臧霸,就得引他远离城池。
双方走出了约莫半里的距离,臧霸已经近在咫尺了。
“杀!!!!”刘燕看了一眼关平,然后一振手中的银枪,一勒马缰,调转马头,策马飞驰向了臧霸军。
“杀!!!!”关平举起镔铁大刀,紧随其后。
“杀!!!!”其余军候、军官统帅断后的万余精兵,追随上了刘燕,往臧霸军而去。
“臧”字旌旗下,臧霸对前方的刘燕军保持着极强的戒备心。看到这一幕之后,立刻大叫道:“按照计划。阵型不乱,往合肥城而去。”
臧霸军士卒,立刻前队变成后队,后队变前队,阵型不乱,往合肥城而去。
臧霸打定主意了。
敌逃我追。
敌追我逃。
牵制嘛。第一是牵制。
牵制不了,才拼命。
论体力、爆发力刘燕军从不逊色,甚至于天下无敌。士卒吃的好,练的勤,粮饷足。
刘燕军的待遇,是刘备集团的军队中最高待遇。
理所当然。
跑步是不会输的。
而且臧霸军,也分皮甲兵,甲胄兵。要保持军阵不乱,皮甲兵就得放慢速度,与甲胄兵一起。
而刘燕军则完全没有顾忌。刘燕、关平率领骑兵,在前追击,而皮甲兵越过了甲胄兵,以极快的速度追了上去。
“还是跑不掉啊。”臧霸频频回头观望,长叹了一声,说道:“兄弟们。前队变后队,后队变前队。”
“反身与刘燕军拼杀。”
“杀!!!!”臧霸军的士卒们没有畏惧,齐齐怒吼了一声,翻身与刘燕军厮杀起来。
“嗖嗖嗖!!!”臧霸军弓箭手率先发难,弯弓射飞燕。
弓弦震荡之声,不绝于耳。
刘燕望见,兴奋了起来,大叫道:“哈哈哈哈。曹操。你想要我的命,不付出代价怎么行?”
“臧霸的首级,我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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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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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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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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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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